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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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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学会成立于1980年10月26日,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是全省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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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学会简介

福建省教育学会成立于1980年10月26日,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是全省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团结和组织全省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和谐社会,建设海峡经济区做出贡献。 i5:8LM25ZB,+6U

学会下设中小学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小学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小学数学教育分会、中小学音乐教学专业委员会、中小学美术教学专业委员会、书法教学专业委员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中学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中学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生物教学专业委员会、政治教学专业委员会、历史教学专业委员会、幼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教育史志专业委员会、教育督导专业委员会、福建省教师书画研究院、教育学专业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师书画研究院、班主任专业委员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基础教育评估专业委员会等25个分支机构。 i3!1KH4?3mk3:2O

学会业务范围如下: w4:3cU7+,fn5;7E

1.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 o9:5cc2+7sZ5;1t

2.普及教育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教育科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w9?5Vt2~7Yu9~8Q

3.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工作者实验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工作; h19HN,8hG49S

4.研究、编写教材,出版学术性书刊,举办基础教育的实验学校,开展培训活动; f9~1rz5?3wK1:1o

5.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和法律咨询; m,-2LJ8;5Ye2=4X

6.组织教育评价活动; V19vp5?9lK1!,G

7.编辑出版《海峡教育研究》刊物,开展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的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 a,-3lg9+2xX8?,V

8.开展其他有关活动。 C,-,hn3:9Us1!4I

近年来,学会在中国教育学会的指导下,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社科联的领导、管理和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基层,研究问题,促进发展”十六字工作方针,坚持每年做好“七个一”,即一个年会、一个主题、一本著作、一个刊物、一个问题、一个调研报告、一套丛书,认真履行职能,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我省推动社科繁荣、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维护教育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省委领导肯定和中国教育学会领导的赞誉。 b1?3yg4;9sy2:,J

学会章程

福建省教育学会章程 u5;5hz,-2kd7?5Y

(2016年9月) a1:6iS3~9Jj8:8n

第一章 总则 h6:7XX2?,ry5~,J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福建省教育学会(THE FUJIAN SOCIETY OF EDUCATION,缩写为FJSE)。福建省教育学会的系列标志设计采用会徽的形式,以体现团体性和严肃性。 z53Fs3~7PN6~6G

(会徽的整体造型是一个圆形,中间主视觉部分由一本展开书本的造型与橄榄枝、学会的缩写英文首字母FJSE组合而成,寓意本会是一个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是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致力于促进福建省教育的改革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标志的主色调采用褐色,中、低明度色彩,给人以成熟、谦让、丰富、随和之感,确切地表达了本会是以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理论为主的一个学术团体。) q8-1Up5;7ja6~1V

第二条 本会是全省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是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p8=1MI5;3Eh1!7a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团结和组织全省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和谐社会,建设海峡经济区做出贡献。 O1+4sp6=8NS3=9H

第四条 本会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福建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H6-7Sz2=9fk2!3F

第五条 本会的驻地在福建省福州市。 J12Gl5?3Jb9+6Q

第二章 业务范围 A6=,md7.7AG8+3N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z,:2jw6~8MI29r

(一)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 v9;9IK2~3FY8?9g

(二)普及教育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教育科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D9+1DF3-8rH2:4q

(三)组织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工作者实验成果的鉴定与推广工作; w9?3tN4=7pr,:4v

(四)研究、编写教材,出版学术性文集、专著等,办好学术期刊,举办基础教育实验学校,开展培训活动; f3;4YX67lB77d

(五)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和法律咨询; n,=3Nb4:4zV9=1G

(六)组织教育评价活动; o2~3ke5?4iO4.4C

(七)开展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的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 G5?1Sp4:7fG4=2K

(八)开展其他有关活动。 B5?2CW4?8zW9-2P

第三章 会员 w9-7Lw,=4Nf6+5Z

第七条 本会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N6?1Mt2!8on94N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v2~3um8!,qM1+4w

(一)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 C5-6Ne18vA3,b

(二)愿意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 P4-1Qc6;9uP,-90

(三)在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F4~7nD8:6Ds8?6m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I4?,nn9~,bR2+3e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T5.1Um9,Uf3+9A

(二)个人会员需由本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推荐; i3?2rz4=2sx8+1o

(三)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h15QU8=6rA89L

(四)个人会员填写会员登记表,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k,=2hX1.4qd6-6N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I3-5FR4.1Sz3;8a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z2+8wu8!,Iz9;,y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e,~2GG,-2gN6+4i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E3?5iK2=5ju1!6O

(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v,;3TN1+6sV2;6t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H6=4sI1;7Uu5+1G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g2=7Vb,;6GL1=9h

(一)遵守本会章程; r3.5kC1.6wl1.9o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科研任务; z9=2ks,~6Gz6:1U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A6!50i6:8Vn55s

(四)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E4~1XL7;7Ai2-4M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s1=4Ug,~4HE,8e

(六)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 l4+40d4!8cE3+4v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个人会员要交回会员证。 F,;,G0,;7ys92x

会员未经同意连续3年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e1=3Zj5-3YC9:6Y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并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f9~2uS6?1oX62K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e7;3JW1!3kK8~9X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C6~7rh6!7wk5!8g

(一)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d3+,is9~1vO6~8x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 V8=4Mw6-1AD3.3T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V4;3Qs3!10n7:3F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R8.,tx5!6FC4-4n

(五)制定和修改本会会费标准。 x7-9ft8;1ul2~3k

(六)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宜。 d5?5Mv7~,UY5~4e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含2/3,下同)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s7!4GS7!7gQ9-9B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后,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W,=5Zv5?2km6;9H

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H8:2po5-5Pu6-6k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w4!6hN9?9gf4;5j

(一)组织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D6~4mo4=9aJ9.9V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等,推举名誉会长,聘请顾问; p8=6VH7~3dt18S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S3+5YK5+9fR2~2F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a5!5x05:6TL3:,b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05=3w02;7NW8?2q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r1+9ID,.9sC6-1n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特约理事的聘任; r2?6FT3+2EB3;7m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J7~3LD11Ih38S

(九)制订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m4-1y09!,JJ7.,d

(十)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c9!5Kd2~7uV,-6M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79JX8:9JQ5?5G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X3.1Re8!8Bo9?9z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实行单位会员制,理事人选由各教育单位和学会分支机构推荐。因故不能履职的,所在教育单位和学会分支机构应及时推荐新的人选,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依程序办理手续予以递补。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其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k2?4vS4;4fN1?7M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2/3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3?7Fw4=,GE3~9F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 u2=2vY4!,OR1,R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d6:4BD4=6qJ6?9f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p4=5bX8;9Mx6+8H

(二)联系群众,作风民主,维护团结,廉洁奉公; z6+5Eo2~3dq6!9K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y2:9qJ4=2JP2~6M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I,-8Mb3=3hh1!2o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i5+3LC9.4rW7!9n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4!8bD9;2Vl6:8k

第二十五条 在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及提名秘书长时,如果有候选人超过第二十四条(四)规定的任职年龄时,须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选举。 E4-2wm9!4fE4!4l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一般不应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应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任职。 y4.3fM2+2p09?1r

第二十七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可由副会长、秘书长担任。 q2:5sn,;1ea8?6c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g3?8Vf5!8RE,?6t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Q6;30U7-5iv4=5a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s1!,Lb8!8Yj6?6m

(二)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m8-2DQ4=,Nl,;6D

(三)主持研究本会的重大工作事宜。 i8~2bk6=6WX9+7Q

第二十九条 本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I4+5yX3.8YY5?2f

第三十条 秘书长人选经会长提名,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若有变动,由会长重新提名。其职责是: z4:3DZ7+,nV9-9R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w1:,Fo2;60o9=3X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D6:3VD8.8FY1=1E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其他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人选,交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G4-5Fb51uR7+5a

(四)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秘书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 b,-8UF2!3Xg2:3y

(五)处理秘书处的其他日常事务。 K6~7lW7.5QB8~5A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学术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指导、咨询和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奖工作。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t,!,VE1.2dO1;8r

第三十二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遵循本会章程,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常务理事会应加强对各分支机构、所属的二级学会或专业委员会的管理。 Y5~6Yg7+5iv1!8G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l5.3aM6=5qH5:1T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c52Ae9-3SW6:9s

(一)政府资助或拨款; O3~7Pa2-9zo,3o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U,;6fk78CM9-9y

(三)接受社会赞助和捐赠; L,-7ES3?7wx2-8P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v6.2yh4=8Bd1?1H

(五)利息; V6;3lz3.9St1-2a

(六)其他合法收入。 V,:9GX8.4VP,+9q

第三十四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L3:1am6=3xT3~3r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U9?,RI8?9pR6+5K

第三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5!2m083wY4!1G

第三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n1~1gg3;8Jt6.5i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g,?7Sp75hZ9;3A

第三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K8!1ZZ7-5pH6-4x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S8.7kI7!2Vh2:5e

第四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k1?9kJ,?7mK64j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H,=5Vv7;5dE7;4g

第四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L5+6LS4:8VR1:7S

第四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e8;,rs3+1SO9~8b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k1?1tw27iQ3+4c

第四十四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X1-8pk7?6MH7.7C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b59qe9;5Zy9.3X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T3:2vK7-,Xb4;2f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R4.8fE4~8es1=8A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y2;1BJ7+,xh8!1l

第八章 附则 w8-3gm7+2KN9?60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6年9月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M7=8np4?3oS1-1T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K8:8IH,;6dS7!5Y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X,?6OY,~3qs8.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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