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简介
校友会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会(英文名为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ZCMUAA),为区分于各地方校友会,习惯上将其称作“校友总会”。由浙江中医药大学和原浙江中医学院全体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宗旨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泛联络校友,加强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和情谊,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I1-4uo1?9XK7+,g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和登记管理机关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中医药大学内。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会设有办公室,简称“校友总会办公室”与学校社会合作处合属办公,下设产学研合作科和校友工作科。 p6:5Sp8;,wy7!5U
广大注册认证的校友,无论加入哪一个级哪一类校友组织,都自动加入到校友总会,成为光荣的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会一员,在本系统内将自动享有校友的各项权利,浏览与发布只有校友才能浏览与发布的内容,组织和发起校友活动。校友可以同时加入不同类型的校友分会,例如:可以是宁波校友会成员的同时还可加入院系校友会。 E,6O07;1Wt1+9K
基金会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基金会是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为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和帮助有志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学子而发起成立的公益组织,英文译名为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缩写为“ZCMUEF”。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成立于2013年,原始基金数额200万元。2017年被认定为慈善组织,长期享有公益捐赠税前抵扣资格,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宗旨是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争取国内外校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支持和推动浙江中医药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办公地点设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行政楼,教育基金会内设三个机构,别是秘书处、办公室(外联部)、财务部,其中,秘书处设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社会合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由该处负责人担任秘书长;办公室(外联部)同样设社会合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配兼职人员1人(基金会副秘书长)、专职人员1人;财务部设在浙江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配兼职人员1人(会计)、专职人员1人(出纳)。 y2=1we7~9no8~7s
各部门职能与职责 W,~9Yo7-9hV3;,y
(一) 秘书处: w3+7pS9:,sn6-7d
1. 受理事会委托,在理事长领导下,负责理事会休会期间,重大事项; r5:,JA4-4XW62X
2. 起草和递送需提交理事会决定的各项工作计划(草案); G75Om6;5vt6:7f
3. 组织预算外重大开支项目的审定; d1:5r05?6nn59x
4. 开展重大管理制度(草案)的拟订或修改; O7;5jo82TH6.2v
5. 组织落实其它由理事会提出需要落实的重要事项。 f1!8Rz1-4hh7+6J
(二) 办公室(外联部) Y4!9pU7.1LQ,?9Q
1. 负责基金会各项制度的草似和实施; X,?1IR7=,Uf1:8m
2. 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事务和对外联系; v6;7Jb,.1wP4=9E
3. 负责募捐活动的组织和项目日常管理; X5=3Ps1-2uv6?1j
4. 负责与具有捐赠意向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沟通、跟进与服务; w5.3Uv8-4zm1=9N
5. 负责捐赠项目的协商、协议签署与跟进落实; K5:,ac8!2yo7+8M
6. 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B5;,rw18Ea33o
7. 负责专职工作人员考核和工资造表; K3+5ek1=9xJ5=9Z
8. 完成理事会和秘书处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k3=7wJ5-,dy1+5G
(三) 财务部: T1-3TM1;2aI,.4i
1. 负责基金会账目往来与管理; i15qv3=2yD,?5m
2. 负责基金会年度财务报告的草拟; o5+4bx,!,ot2~3L
3. 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记录; D6~7xp2+2ky4+1b
4. 负责基金会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v1-6Oj9.4kf1~2i
5. 负责基金会年度审计工作。 g6=8ZI23vl7-2W
校友会章程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章程 y3?1zm2+4zL3=,a
第一章 总则 Y850C8~,kr7!8M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会(英文名为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ZCMUAA)。 s8.6Za8:8mw6.8K
第二条 本会是由浙江中医药大学和原浙江中医学院全体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M5+7mF2~9GW5-3T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泛联络校友,加强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和情谊,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q,?9Pg6;2Vz2?7c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教育厅和登记管理机关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j8:,zR9!2Fk4-1Q
第五条 本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中医药大学内。 03:3rK3=3Ri9-6z
第二章 业务范围 r8.9ea5?2Vp1=9d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X2=,fm4+8zo3:7d
(一)开展校友之间的教育、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u7-5SW1?5VW3-8z
(二)加强与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联系,进行学术、工作经验交流。 x1~8wy6:7l08~2t
(三)协助母校搜集、整理校史性资料,出版校史性书著,丰富校友网站内容。 Z3~1CR6=6cz1.1r
(四)协助母校筹集办学资金,搜集校友对母校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V2:,kK6:7Vk2-3M
(五)举办有利祖国、有益社会、有助母校的各项事业。 d1?3mq2:8Hc9~4K
(六)联络校友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地方经济建设和促进母校与地方科技合作、为中医药事业的兴旺发达作出贡献。 x3!5MR4!9zL7.4q
第三章 会员 T1!,QP5.8cG2~2q
第七条 本会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s8+6qc,+5AH68t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r3;2Js,=2ps,!4p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M1?6qm3~5ln1~2p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s5-7SA7-3zj6+7v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 U,8lD7.,Ut4-9O
1.浙江中医药大学(含其前身)的毕业生、肄业生和曾在浙江中医药大学(含其前身)及其附属单位学习或工作过的人员等。 V9-,Vd2.5dD5+5i
2.浙江中医药大学(含其前身)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毕业生等。 l9+7ae15XJ2-,q
3.浙江中医药大学(含其前身)聘请的兼职教授、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等。 F9;6Vh21Uy73v
第九条 非本会会员而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C4?1bR9+3Lp8?1C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Y6:,BQ7=6Qf4.2w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k59ys61XA2!8y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i8=8vl6;2aO6.9W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W1-4yN5?1pk,.6p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S9?4ek,;7qa4:1J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4mt6!8Kl2=3Z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e35zf9?6JQ,9d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Q8~3fj5-9XX1;2k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c5:5Xj9+8GW1.8V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h1:3Zr5?5Ou1=3C
(四)向本会反映校友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g1:4xc6,Xb9:8k
(五)协助母校广泛联络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友好人士为母校筹集办学、改革与发展出力。 n6!9lS1+1GB7~3a
第十二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经理事会通过,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f51dL53st4~2j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g4~4Ku32Ln8=3D
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L33dT,!30K8=9D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m8-7cg4:3Jy,.6m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确定下届理事候选人; A5,KJ6=4My,2C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i8;1Go2.5qa1.9X
(四)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 E4;4Ca2~3TF6;9B
(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 P5;4HB2~1AT3.1t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4;,rl3?6dA1?8x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三分之二理事到会),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批准。但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R,:2wJ6;50Z2.6x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 R6;1VS6+7SA7~3s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s45EZ7;,Wf,?80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G2?3Pe1+1DR8?8F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H7;6oT9~5QF,-7l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J7!7pj2?6bT,+4t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03+1Kr5!2DY2?8P
(五)决定会员资格的吸收或除名; b2?,Wf7-5Qf4;3C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f,:5JM9=3hv3=2t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n6=6NR3-8wo46i
(八)领导本会机构开展工作,制订内部管理制度; I6,xp9;2nZ5?9E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u5?8Ga8;7fe,-40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I1+9Vs4;3BO9!2x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X9~7LF3?8XS3!1F
第二十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m3=,Lr5.3zM9=5i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J5;6Lt2+6nK1.7h
(二)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F1:9ju2=7fI3=3D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H2;8rW7?3sy4;4Z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O6!3yM,:7Wm1+3t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用职的刑事处罚; M3;2TL47uk6=4U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g3.6my8.8su8?,B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本会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指导本会工作。 u4.,BK11jK6?8Y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a3+7ub,+,MA57o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Z2+1dj7:9de9=9V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驶下列职权; F6-,Ek9:9NM,10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V7:5Ns8.2Sq68N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g9+5vI3.5Rg1?7D
第二十五条 本会法人代表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c,?3yX3-3Xz8.2J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驶下列职权; q1.9gE6-2dG6+,R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M5.2Nl16Bu3.4k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d9!7mW,=6zS1;1i
(三)提名副秘书长交理事会决定; w9:2Im4.7WY5!,I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Q1=7aZ6;8nR4+7p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r9-6ST2?9dy17J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G1-9Wa1=5hb9-,a
(一)捐赠; k2:7GU88TT8.6K
(二)学校资助; d47eO22qZ3+7z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O3.3Ig9=1mt7+7R
(四)利息; Z8.7QN2;6vr11b
(五)其他合法收入。 d6+8hw6.1Zi2=8C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O98ox6?4yC8-1X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M28xP9!6wY,?1U
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U1~6iH5;1zb9+1J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X2-8pV7?3LD7=7S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u5:8IX7:9Rr6?,P
第三十三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L8:8xI1-7Js7-4E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t1~8Ne6!9Bz4!6u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T7-9zW2-,CW9:2G
第三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j,-8lw7!5jx1+3N
第三十六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O1+1Jy5:7Zf8;9J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X8:4iS37JR3.9D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活动或解散,必须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N3.5pc8=9uQ8?8X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l8,JO6:5i0,!3O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m3?8tv2=8Ks1~6j
第四十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k32Zc44DW1-4n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b9:3Gf5:7vW2-8F
第八章 附则 p3.2aX8;2kt,+2F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9Yt8;4dP6=9Z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s,-7bJ8?2yF8-8l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W4?1Hc5~3vh9:1L
第四十五条 本会与各地依法成立的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友会组织建立密切工作联系,但无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e7+6oq7-1GM8!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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