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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会、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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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会、妇委会简介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X6:,jn4?7UR8+6p

(2020年12月26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V9-5dE38eX8+5W

第一章 总 则 s41xD5+6Dd8?4r

第一条 为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w,:8FB2+6JT6;7u

第二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 t9?2Wb5.4Qr5?1c

第三条 教代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n9:1sz9+9kz3=8b

第四条 教代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d5.3hH3;4pl2.,w

第五条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J3.1FU9.6gO5-9Z

第六条 校长以及学校行政系统应当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尊重教代会的职权和通过的决议,及时处理教代会代表提案,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 X8+4Oz6+7Tr7;8Q

第七条 学校下属二级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应当建立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z19Hy,-6QG1~3o

第二章 职 权 G72dX3:3qA4?3t

第八条 教代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p1!,oA,~7lh1=9o

(一)听取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r4:,II4;7Tw2:7d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Y9-7lE2.3Ao4!8Q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a5~9ja6:5fe1~3m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j3:4Dx7=3QX3!2C

(五)审议监督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等; D9~9AT1!,0i7-3v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g9?5Bq4:4vp5;,w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I6?1Iw,!7tM,~3N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07?9Mx2;5vW9?3J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d48I05.,0T2:9r

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 y9.6FG2!,Kn6+,O

第十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关心学校发展,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较强的民主管理能力。 G560m7;2Qy7:7t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人数为全校教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教代会代表以学校二级工会为单位,由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二级工会要按照代表选举的程序和要求,酝酿候选人,选举应当有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并由二级工会报校工会。 H7+9Bx6~9eA3-7K

第十二条 教代会代表的构成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在教代会代表中,直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人数不低于全体教代表的三分之一。校领导、职能部门正副职等中层以上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女教职工代表、青年教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与本单位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X5+5in1?3DR9~4M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教代会届期相同,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接受选举所在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R1?9cy3~2iZ1=5j

第十四条 教代会代表因退休、调离、辞职等原因离开学校的,或由本人书面提出辞去教代会代表的,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n4~5br2;1Vo1!2S

教代会代表因学校内部调动离开原单位的,其代表资格保留,代表关系隶属调入单位代表团。 09.2RN5~8oq3?3A

教代会代表因严重失职失去教职工信任,无法履行代表职责的,应予撤免。教代会代表的撤免应当经选举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同意。 Z3.,Eo6;3mc5!6M

第十五条 因各种原因造成教代会代表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可按程序进行补选。 v7.8hy,;1qB7+4R

第十六条 教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Q7=4LY9;4Ow1:3M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权和表决权; d4!1rW8?9Jf3+5J

(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b8:2yX4~7BZ5=2G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x3?30f7;1ym4:6A

(四)就学校工作向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u9;3qv8:3wM4+2b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D6!9jZ9=9DC1;,d

第十七条 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A1~9HL,+8AY9?3r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n5-8vs8=,IW5~7s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o2=6mi7~7Zf,;,G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m,.8HH8~5YO2+5B

(四)及时向所在单位的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多种形式接受教职工的评议监督; v22Hs7!2Ii2?1v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Z6:,pN2-3Dh,=2m

第十八条 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人员,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人员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k9=6Cq9+9hj8+9X

第四章 组织制度 c4+6mK1~5Lk,5D

第十九条 教代会每届任期五年。因故延期换届的,应当经学校与工会协商确定,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工会应当将延期换届的理由和时间向上海市教育工会报备。 W1~2zG4~,Bt6+5t

教代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临时召开教代会。 u2=90w5+,hn8!7E

第二十条 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处理大会期间有关重大问题。主席团成员应为教代会代表,人数不少于七人,由学校党委、行政、工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方面代表组成。主席团一般在教代会换届时产生,主席团成员建议人选由校工会提名,报请校党委同意后由预备会议产生。 h6:,dL3:1Ui6!7H

主席团履行下列职责: B4;30L3;4xY1?6w

(一)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O1?8fC2-,TT4+8i

(二)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 w8:5Hw3+4he7!3T

(三)审议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N,-10c8.,eE6~8Z

(四)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重大问题。 z,?5wN1+,KC1-6d

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由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组成。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大会的议题和议程,决定其他有关事项,选举大会主席团。正式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大会发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等。 W7?,OX9,bP11D

第二十二条 教代会召开前,学校应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大会筹备工作。 d,!8g08?,gu4=6I

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设立提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督查和反馈公布等工作,向教代会报告,接受监督。 n6=3Xe3+5tI1+3E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团长由校工会提名,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后由预备会议产生。 L5~80M5-8vG1+9h

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履行下列职责: P6-9BA5-5vl7;2H

(一)教代会开会期间,根据大会安排,组织本团代表活动; S3~6ae5;4uz,:6N

(二)教代会闭会期间,参加教代会联席会议,组织本团代表活动; Z18qO1!3rk8.,P

(三)参加学校和本团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N7;3cs58ob3~,t

第二十五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对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学校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L3:8WC8~10H4=4O

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由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团团长、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 n4:1iF,:6rH,.90

第二十六条 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同时召开,两会代表合一。 r1:7Pi7=8Cj8!,D

第五章 议事规则 x35IZ6.5y0,;7O

第二十七条 教代会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Y6~,GF8~2kJ,;3U

第二十八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交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O8-4rS6;8fk7=2s

第二十九条 教代会的表决和选举,可以采用举手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必须获得全体教代会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A8~4Bh7-6xY5~4J

教代会表决和选举的结果,应当在大会闭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s1:4NA4!5BS6.7H

第三十条 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学校以及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未经教代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 H1+3nJ3?4Iq9!4T

第六章 工作机构 U2=6kB5-9pe5:,b

第三十一条 校工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u4~1CI7+3qG,:9i

第三十二条 校工会在教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W6;9qR2!4oH6.8d

(一)组织开展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撤换、培训等工作; p2:5IJ7?8pc7!5C

(二)做好教代会文件的准备工作; Z7+7JS8;3Ql,-4F

(三)提出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建议人选名单; R84fz4:4yl8~3d

(四)组织教代会代表团对提交教代会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汇总整理意见,并与学校协商修改; n2=8M079eN5?4a

(五)负责教代会其他筹备和组织工作。 D6-3Ei2?4uS9!7U

第三十三条 校工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L3-7Ru,~1UM8-1g

(一)动员教职工执行教代会决议,督促决议的落实和提案的办理; r9!9Ww55wO,~9i

(二)受理教代会代表的提案,维护教代会代表的合法权益; q1?4qi2!8so3=3Y

(三)组织教代会代表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 F2!7GQ4;7a02+,I

(四)指导二级单位教代会的工作; s48yi8:8Cb1?7b

(五)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4:3GN6;6Bx3.8b

第七章 附 则 E7+5Ag7~6Sx61M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G79Bq21Ie14t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q2-4dZ3?7Xb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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