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咸丰县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Y2?3ON,=1Sv4!,h
县纪委监委机关共设12个内设机构、7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和1个全额事业单位。 N6!2Wu7+6wO,;5D
1.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第一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 Y3?6nF1:7Lc9?1f
2.派出纪检监察组7个:派出第一检监察组、派出第二检监察组、派出第三检监察组、派出第四检监察组、派出第五检监察组、派出第六检监察组、派出第七检监察组。 k3?5jv6~1lX8~1F
3.全额事业单位1个: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D9+,fg3:4KK6:3W
4.内设机构职责职能简介: Z3+6yY69Pr,:5B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宏观指导、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等;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和重要制度的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订、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构情报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e5~5Yw5-4Bc,,u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A9?3Wo3-2TO1+9l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谋划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k2.7PB77jH4=7W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党的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按规定进行分流处置;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c51bq3:5qT1.6L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G6,Qo9~8ax8?1u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的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统一受理下一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审理县直单位科员及其他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按有关规定审核机关重大复杂信访件的办结情况;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监察对象及其近亲属对县监委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查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承办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和回访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审理业务工作等。 q1!8kS56ZF8-2h
(七)第一纪检监察室。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职责,归口管理县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重大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对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工作进行协调,对有关行业领域或者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调查行动;负责审查调查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负责全县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等。 p3+5BD78op2~3O
(八)第二至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含党的关系在咸丰县的中央、省、州属单位,下同)、地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党委(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指导、检查、督促纪委及监委派出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对履职不力的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办理全县各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W7~1AI6=8MM9.,C
(九)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的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统一受理下一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审理县直单位科员及其他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按有关规定审核机关重大复杂信访件的办结情况;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监察对象及其近亲属对县监委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查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承办县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和回访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审理业务工作等。 m,?4mR6+6kB,:50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E5!5Ua9!4oj3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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