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坐落于抚顺市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2-1号,是区委、市检察院领导和区人大监督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院设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5个内设机构。现有在职人员41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7人,分别为检察长、3名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 h9!2vT8+7YB7:,G
多年以来,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郭伟为党组书记、检察长的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生态立区、产业强区、项目兴区”发展战略和区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在参与社区矫正管理、拓宽检察服务领域、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形成了东洲检察工作品牌,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档案工作“省特级先进单位”和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着力为推动幸福美丽新东洲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f8~9FD8~7GR7~7o
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在深化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在从严治检中建设过硬队伍,为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东洲建设提供全面高效的法治服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N5.4qJ8;3SP6.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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