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是辖区内的法律监督机关。 m5-,Bb4.9BK7;7J
主要职能包括: o6?,sg5:2Tu3?9I
1.依法受理对辖区内提请批捕的案件进行审查批捕,对辖区内公 g7-2zg5;,iL1?8l
安、国家安全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W5=4iD3+7JO9?5M
2.对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本辖区人民法院的 Q3.4IM3?9eG7.1t
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B3!9kh73gO3:5M
3.依法对辖区内刑罚的执行活动、民事案件审判、行政案件诉讼 N6;8Eb,+8UK6!,o
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J61Hk9~1Ks9,0
4.对本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 Y17ZR29IT4-7A
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A2:,Kg,;3HE79x
5.受理辖区内公民和单位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 u9:8aU5?4RL1~1K
项。 K3=7oF3~6kN2?4V
6.依法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的证据进行检验、鉴定、审核。 L2.3fy5:1BW73L
7.负责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等后勤工作;协同市主管部 v,~1VC,=3zj8!,v
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F,?7eq9~8Vr55J
8.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负 T7?2yl7=,eH7-,R
责本院检察官、检察书记员、检察行政人员、检察技术人员和司 v3~8BX7?2NI9!4x
法警察队伍建设;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H,9cN3?,RB7~3s
二、机构设置 u48df4~8fr7;,g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 12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 r9+1Bo8=9Up4,S
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第一检察部(普通犯 m,;7Om8-5xd8.1Q
罪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刑事诉讼监督部)、第三检察部(职务 b26fZ4.1ye2+5G
犯罪和商业犯罪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第五 z9.3Po5=5cX8!2O
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第六检察部(业务管理部)、第七检 A1.,fV2.8FH3=,A
察部(金融检察部)、公益检察室。 S2.7OR3!,Rk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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