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南,北纬23°38`15"~24°26`05",东经101°16`30"~102°16`50"之间,按东南西北顺序,分别与峨山县、石屏县、元江县、墨江县、镇沅县、双柏县接壤。县城驻地桂山镇,距省会昆明市180公里,玉溪市政府所在地红塔区90公里。全县总面积4223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4139.6平方公里,坝区面积83.4平方公里,境内最大纵距88.2公里,最大横距102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哀牢山主峰大磨岩峰3165.9米,最低海拔漠沙镇南蒿村422米。受海拔差影响,呈明显垂直立体气候。县内河流除平掌乡过境河道谷麻江水系外,其余均属元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元江、绿汁江、大春河、南恩河、棉花河。世居民族有彝族、傣族、汉族、哈尼族、拉祜族、回族、苗族等。 e4=1Ov6!9CN2;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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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6月,院址位于顺城街1号。当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编制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分配给新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部(临时)编制为3名。新平县人民检察院目前在用的办案和技术用房位于新平县古城街道新平大道23号,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同年12月1日搬迁办公,面积4943.5平方米,总投资820万元。办案和技术用房主楼成“一”子轴线对称排列,主楼前为小广场,前后左右交通流畅,并缀有相应绿化带,整个建筑简洁、明快、庄重。主楼设计力求体现检察机关的特色,建筑规模与检察院的地位和承载的职责任务相匹配。办案和技术用房工程的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为检察工作全面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A,:,jv6?,fN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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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52人,实有在职人数50人,离退休17人。在职人员中,研究生3人,占6%;本科学历43人,占86%;大专及以下学历4人,占8%。有中共党员33人,少数民族干部32人。有内设机构12个,即:政治处、办公室(含司法警察大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g5.1mC1~7Wd37D
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平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使我院各项检察业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W7:4GP1-4Ki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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