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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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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校友总会于2006年4月18日正式成立,是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校友会以服务母校、服务校友 、服务社会为指导思想,旨在沟通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与交流,积极宣传母校的变化和发展,宣传校友在各行业所取得的突出业绩和工作成就,征集广大校友对母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校友各种方式的支持和资助,团结广大校友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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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校友会网站详情

长安大学校友会简介

长安大学校友总会于2006年4月18日正式成立,是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校友会以服务母校、服务校友 、服务社会为指导思想,旨在沟通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与交流,积极宣传母校的变化和发展,宣传校友在各行业所取得的突出业绩和工作成就,征集广大校友对母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校友各种方式的支持和资助,团结广大校友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G8=5Qa8;2cZ4?2v

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大力支持下,校友总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已在全国成立各地方校友联谊会40个,成立海外校友会2个;在校内建立了各学院校友工作负责人制度;广泛采集校友建功立业的信息资料;不断改进校友会网站,形成了校内外互动的校友工作网络。校友总会办公室设在长安大学校渭水校区北辰楼五楼507室。 d,-4F04;3do5!5I

校友总会办公室

校友总会办公室是校友总会的办事机构。校友总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党政领导和校友总会领导策划、指导、组织、协调各地方校友会工作,负责校友总会的日常工作。 Y7~4TO3?4rX,6y

校友总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F,8CK9?5hr97N

1.负责办公室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总结。 Y4-3Oa1.7EG85G

2.负责建立校友工作网络和校友工作制度。 P6.6GN64zd6;4z

3.负责与各地校友保持联系,做好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系和交流工作。 y2.1Sk,:9CD2!8C

4.协助和指导各地校友建立校友组织并开展工作。 G6!9vQ5!4fs3;1n

5.负责校友会期刊的编印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x3.1hS8-7ta,;4u

6.负责校友网站和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h26wK1;3QX,=1i

7.负责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 L4?2gs8~3YC8:6H

8.负责协调校内有关单位做好校友回访母校工作。 S,.2KN2~8jI,.7X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6:6iO5~4yx7=8u

校友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t83Kn86kt3~7s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长安大学校友会",英文名称为:Chang'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J3;6WI,,IH7!9h

第二条  长安大学校友会是由长安大学校友自愿组成,从事校友联谊合作的群众性团体,是母校与校友联系的桥梁与纽带。 m6+7mQ,!8eH2-3j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凝聚校友的智力优势,加强校友之间、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与友谊,促进互相学习与交流,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发展,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W1;4vK72sa2?6c

第四条  本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法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陕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c1=9bs3;,Xm9:2f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行政四楼402室,邮编:710064。 p8.4zk5~4JB8!8n

第二章 业务范围 U5;2AW8-4yB9-5v

第六条 长安大学校友会的业务范围是: C7?3Jv7+6Kk5.4X

1、积极联络校友,增进母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 G6!3OY97zk8!8r

2、协助校友进行各种学术交流、科技合作、教学研讨等活动; f5~7fA7=7sW8?8R

3、配合学校各种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促进学校的招生和就业; E4=8fz11Ii4;9H

4、发挥各地校友的智力、实力优势,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r4~3Jv,?7Gm5.7a

5、建立健全校友会信息网路系统,沟通母校与校友的信息交流,宣传典型校友的突出业绩,促进校友的进步和学校事业的发展; I3:8kk5+8Nx7?8b

6、接受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企事业和社会各界的各种捐赠; N5=9sg6;2FL9-,u

7、编辑出版有关校友的宣传资料、《校友通讯》等刊物。 J1+6UR1+4EA7:6r

第三章 会 员 I,+3vS9=5lr,-3G

第七条  凡长安大学校友,本人自愿并与校友会办公室或各地校友会联系后,填写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即为本会会员。 u9?7CK,=6Hu,-2v

第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长安大学校友: x5;6ip9~4sy7~9p

1、长安大学及其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以及其前身所属的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生及留学生。 w8~8uZ1:5Ec8~6d

2、各个不同时期在长安大学(含以上原三个学校)任教任职的各类员工。 r1:9db9=5xO4.4U

3、长安大学各个时期聘请的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以及其他兼职人员。 B1=,LS81YP3=5k

第九条  非本会会员而对长安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人同意并经理事会通过,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m5;6PQ8=3Ft3!4P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V8=8Kj8;7oG7?3A

1、有推举权与被推举权; h7.7nC6:8NN38Y

2、有参与本会一切活动和获得本会一切资料的权利; Q2.2mL4~7ug6.7A

3、有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h59FJ,!3SY,-9E

4、有享受校友会服务的优先权; k7=2kM66md34Y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Y3=9EW3-4Me4-3c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0,?3rh,.7cu,.2z

1、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 B2+6Tb59dE1!3O

2、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尽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y4.60y4!1Pl,:3w

3、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建设,促进各类学术交流; L5=5av1.8Ny8~2f

4、积极向本会交流信息,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u3=6oV7!1oG86L

第四章 组织机构 g8:2UF1:2qk7;1s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F1!7oU3;9Vy2+8u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I5-8Tv9+8Fg3-3L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Y6:8vc6+1sh5=1U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V6=5ww5.4WZ1=6z

(四) 决定终止事宜; j8+,Zl1!4vF1~1U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z,:2Zm2~5pL95x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m8?9jr4-8Os5:8s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k7=2fQ6~8Jr93X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h2:3Cb4.8ub7=1J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F5+5fI1+5aH4~2M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Z5=9OB3!3Gh49v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 r,4yB3~2ac7+7l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q7~8jW,.3Nd6,V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N,=9lz9!,OZ89z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J7~5go9~6nb1-3s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b,=5EI6=,hH5;1a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D6.9BS2+7kS7.1x

(八) 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G5~,Qq8=3Xy,:1Z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W9?2Ar6;1TY7+40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g8:3DD8:9Th62C

第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I6;,XZ59MM6:8K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n,~6VY3!8bz5;4E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b1+6Ie3;2qF3.2b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A7=7YF9!3VK7~5T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C7+6Zf8?4Cz9=7P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d3.5CK3~9qr4;3b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s3+8re7?3SJ7:4m

(二) 在校友中较有影响; a2+8qI,3Ve61C

(三) 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L6=7Rj6+6TV3+4Q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G,~6DU3;7Od6.4S

(五) 未受过刑事处罚; N8~6Ig7+,cN1~4o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3=8kK3:5kT1!8L

第二十二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部和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继续任职。 E2=7kE9+6rS5-,N

第二十三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不超过8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报教育部和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继续任职。 D8,gv5?9aR8:9i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含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b3~40W1+5Lb1.4l

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后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P7?,Nb65OB2-4Q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k2.9BX8-9Xg4~,Y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Y5.7Vf4=9CC2+2W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I2?9Ew8?5wd4~6p

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C8+6er19Wi2:5m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M8+7XE9~6VJ9:1c

(二)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Y9?3JD8.8Tb,.4g

(三)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D9~3Mp6;2cf6~2z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W9+,ml6.6wt1?7M

第五章 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B7;8BC5;,Xq9.3Y

第二十七条  校友会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经费管理。 D1!7bt,=4nk4+1D

第二十八条  校友会经费来源: x2=1SH4:6ca6!1b

1、学校按年度划拨专项校友工作经费; v5-9FS9~4aC1-4I

2、接受校友、校友会和国内外团体单位及个人的捐赠、捐助; O67fr3+1Pw6.,F

3、校友会专项基金利息; e41Rn7=4H05-2w

4、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等其它合法收入。 Y24Dc2:3ho1!9B

第二十九条  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同时也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并在换届时向理事会报告。 G9.6Gw1?2OH7:4M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D1!5MJ7.9gI4=8e

第三十条  对校友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q7.9CY7:7Hb1?1l

第三十一条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改的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查同意,并报陕西省民政厅社团管理登记部门核准后生效。 W6+,xE2:7gC7!7e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Q3:4eJ5~1Qh5+4w

第三十二条  本会完成终止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w9!1001.5hY56i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长安大学审查同意。 p2=3we,=7If5:,0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M2;6jr22Yi6-1Q

第三十五条  校友会经陕西省民政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M7=8zC6.,aM,:7O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长安大学和陕西省民政厅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d1!,Om4.9Qq6?2e

第八章 附 则 s9+1Xt2~3an1!8V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6年4月18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u1;6PM7?6Ss,:6R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报陕西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后生效。其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S,3RW5;4bh6!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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