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简介
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L3;1Pi5.3bZ1~7N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特编制本指南。 A1.1DU9=8Ny3;,l
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w83cG8.,BC51Y
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督查办公室。 K2.9zL89x06.4v
(一)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j9~,w04~6DO4!3p
办公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Q6!6PT8+9iv5-5O
(二)督查办公室设在监察处。 D,-8DH2+5dQ3;1k
办公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师范学院监察处; p3!7Do6+8Wn6=4h
二、主动公开 B4!5Ih1:9QE8;8z
(一)公开内容 b,!6qc1?5aQ1:8Y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J2.3xT8;8jx4=4f
(二)公开方式 D5~6ap8.5Vy6+50
学校及各单位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e1?7UA63HJ7?5X
(三)公开时限 e58qA5:7ZJ3:2o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更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6=8PJ2:3Jw1-2I
三、依申请公开 p9:,Pb,-6MD7~,s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和工作等需要,向我校申请获取其他相关信息。学校依申请公开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n4-8Jd2-9OW8:1P
(一)受理机构 D9+,hu6;4jr9+1U
本校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制作或保管信息的相关单位; w5!6Ij6?6xj4!5B
本校师生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 z7=5fH,.5re9?5I
(二)受理程序 Q1+50k3.3Nb1:9N
1.提出申请 J9:8bh5.6nO4+5M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信息,需提交《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本见附表)及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p1?1Da1?8mn4?7y
2.申请处理 x7+2TQ7=7Ck7;,J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相关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Y,9Tk8+3Zn5?3L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且已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x3!7cP2:2rK5;1U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w19Vk1:,FA8~4d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w1=6KI9.,eT,;5x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e5:4sS2!8cC5+2g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K3!,US3.6WI41w
(6)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B4+8Cn9-5Pe4=2m
(三)处理时限 c8+3aK8;6aW1.,B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或者相关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立即答复的,应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F6-8fR8-6yZ67N
(四)收费标准 s4?7Om2=9en3~6a
信息公开办公室或各职能部门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费用按照陕西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政。 z4+7Ty8.4CQ4!5B
四、信息公开监督 d6:4hK4?7Sb1-8w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督查办公室投诉。 T6.2rj2!3dk3;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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