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简介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是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官方门户,由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办,主要任务是向公众展示朔州文旅形象风貌,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联系,加快职能转变。 K,+4Rh7-3gi3-3k
机构职能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是朔州市人民政府的直属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建制,挂朔州市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T,5zv1?,zb6.1G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 X9=1Qx5:9nY5?2T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和文物及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市基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 n7=5kw9!4cl7!3Z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博交流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和旅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效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U2;4bT7+9YR8!7P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管理全市艺术教育,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 Y5;2Fn6+8wK,7C
(五)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与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E1.5Zx3?2Jk1~,p
(六)组织实施文化旅游科技发展规划与广播电视传输网覆盖规划。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与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电视体系建设。 X,=8tx,~3CU4;5t
(七)指导,管理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的保护、抢救、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q8.7qu3?3vY7-5l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按照省厅委托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指导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K8-2Gw4=1th4~1f
(九)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和旅游、文物市场发展,依法对文化和旅游及文物市场、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综合监管,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案件联合查办、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测旅游经济运行,发布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E6;,iC2:,ia2;3w
(十)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方面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类旅游类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管理公民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负责出境组团社的审核。 K7:2QI,.8kf6:4s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政策,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文化走出去。 T1=2gj6:9WK2!9o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d65un5=7zm6!4P
(十三)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文化与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的安全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U9:,Bj1:3KR4-9q
(十四) 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1-2oe3-1RP1?8U
(十五)职能转变。加强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减少、下放具体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力度;坚持文化和旅游与文物融合发展。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优化协同高效。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发挥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i84JD9!,J05?7D
内设科室
1、办公室 W2=8JI8-8Yn9:,D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应急值班等工作。编写本土文化和旅游信息,管理机关门户网站,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N67jg,~3uU6.,V
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国有资产、内部审计,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业信息化工作。会同相关科室组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工作。 y,=2YH5~6uJ5.3S
2、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n6!6hh2=1KH7:5B
负责宣传贯彻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承办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 m1;8rq4!8rn,+8Q
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跨区域执法协作、重大案件查处。统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工作绩效考评。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监督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制度。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办理工作。 j6!3Zd3=1wG8=,i
3、改革发展科 L1-8Bj3!2Ap,6l
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市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联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 数据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 G7;9AD9=3ZI6:80
4、艺术科 a,;3SP8.7oi9:5c
组织实施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交展。指导全市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参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所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 J8:2VY4.4KA5;,W
5、公共服务科 y,.4kU1:7oj3=5j
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文化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便利化。 l5!5Ve6+2z06:,B
6、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S,2CC5+9ft5.,d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指导、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动;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数字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工艺美术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与展示中心等业务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促进传统工艺振兴。 e2.5cv1+5Ga1:7q
7、产业发展科 T6!3Su8=1tv4;3Q
组织实施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编制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及建设项目规划。指导市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实施。负责行业扶贫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工作,指导文化旅游演艺开发等工作。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Q8?8ZX9.6MT4+1h
8、资源开发科 S5!,UX1+5tq,.3U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统筹指导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市级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按照省厅委托,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旅游形象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参加国内旅游行业的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促销活动,审核、报批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项目。组织开展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本土文化走出去。 H4~1QM2:2Bf8;1H
9、广播电视科 o8=,xl,:8rX4.,M
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T9!2vX6.3qy1.4F
10、文物科 j2=9sp2:4Ga9?2q
组织实施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文物保护年度计划,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管理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承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评审认定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及其保护规划、保护方案的初审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文物考古的调查、勘探,审核、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组织对古建筑维修,组织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设计、施工、监督、验收。审核涉及文物保护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市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博物馆职能作用的发挥。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市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文物科技保护规划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市场监管工作, 指导珍贵文物的抢救和征集。 K9-4Iq9+4SL2:1o
11、市场管理科 a27VL6~1nO,70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综合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公民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有关工作。监督、指导主管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旅游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协调联系出版、电影等相关部门市场执法工作。 s1-3Ik2+6ev9=1v
下属单位
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朔州市文物局)现有副处级建制下属事业单位3个: K7;9kG6.,Gd2+9P
(1)朔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C,=1JS64hR6:1A
(2)朔州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B,~8Hk,!9bP7:1X
(3)朔州市文物保护与利用服务中心 v4-5AR8.2cm4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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