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检察机关的职能 y8-3ox6-9QE1:4L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二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三是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是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A1~,CX2-,Hg72F
二、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S1.7cf4+7pO9:1j
(一)侦查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复议、复核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不予)逮捕的案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批准侦查部门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备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审查办理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并负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T5;4yb1;,VC1:8g
(二)公诉部门。主要负责对侦查机关(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代表国家出席公诉案件一审、二审和再审法庭履行公诉职责和审判监督职责,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审查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 L4.2xn26XU8!2f
(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主要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受理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Q9=1PY7~,pV2.1v
(四)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含举报中心)。主要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初核举报线索,办理有关控告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依法处理有关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 D,!3vM9~7Og5-20
(五)监所检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查办和预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Y4:2NW7;,iO48Z
(六)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要负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审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根据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v4+1ZV6?8NE3!70
(七)检察技术部门。主要负责检察信息网络和勘验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等工作,对检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资格进行考核、审查和认证。 m5!,TV7!,pQ3.,S
(八)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 M,.2fb8;5mz47r
(九)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建议,以及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事项的收集、研究、记录等工作。 V1=3oo2~3iy5~2Y
(十)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依照《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察。 k,;1q0,;7uZ1-6X
(十一)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完成重大案件的搜查,执行传唤、拘传、看管、提解、押送等职责。 T4=,oU1!7cF2!8o
(十二)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协助办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解除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执法检查、了解检察工作情况等监督活动,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并协调办理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议案、提案等工作。 l9.,Vv4~7Af8;5U
此外,还有办公室、干部处、检察官管理处、宣传处、干部教育培训处、政治部综合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检察干部培训中心、检察官协会等部门。 e8=8ii5=8PD9~6N
机构设置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及职责 I6+10M8~9cs4?4r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h1+8uP7=3vt3!4i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值班、检务公开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有关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的管理。 v,-1Bz2:9UG67R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o5~6Ww3!7rZ1-4D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U44TE9;3Pg5~4N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b83Ek8!7nd,.9u
(五)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B7;4Ph6.6tp9-8F
(六)第五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c4~7fL3=5xW1:2O
(七)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Q3=4mG1=7BK1=4g
(八)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L,~1Zx11LH3-9a
(九)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U9:,dc4-8cr1?5w
(十)第九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r,+4Sw6+2iN1!6H
(十一)第十检察部。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信访。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含网、电等)事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 u5~2wz5?,nH2?3U
(十二)法律政策研究室。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疑难问题提出立法、司法解释建议和咨询性意见。承办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h6!2bb2;9Qk7!2P
(十三)案件管理部。负责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o7!9zQ4~8Ij7=2f
(十四)检务督察部。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机关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本院党组巡察领导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z8+4Ov,+7fG9=2c
(十五)检察信息技术部。指导、承办全市检察技术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和勘验检查工作。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管理全市检察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指导规划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d9:1PD5:9GJ2.9k
(十六)检务保障部。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协助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经费、资产等。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 I6.8TF9!7JQ1;6o
(十七)政治部干部处(司法警察支队)。负责机关、派出机构人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基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编制、招录招聘、调配任免等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负责提押、看管、送达等工作,配合检察监督事项。组织实施重大警务活动。 r1+7rc,+2vi2:1K
(十八)政治部宣传教育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理论学习、表彰奖励和先进典型选树。指导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培训教育规划、业务专家骨干建设等工作。 Y7,VW68VD8=3j
(十九)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协同县(市、区)党委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及对口援助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工作考核。 F56UQ,!8bN1=1L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Z9:7Co6:2AJ,.9e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V1-1pL3.5lj,~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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