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简介
青岛农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建有城阳、平度、莱阳、蓝谷四个校区和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学校总占地面积522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10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6.07亿元。 a,;7rH7=8sx,.9o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铸就了“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了“矢志三农、勤奋求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被评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 w4;1WE2.1jv6~3U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价值追求高尚、专业精神执着、作风严谨扎实、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教学院部,82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V8+1uy6?2XH2:9u
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学校拥有双聘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等国家级人才100余人次;山东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系列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人才200余人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35个,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d1.3Ye5:6Kp8~5e
学校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学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水产学科为山东省“高水平学科”,水产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含草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学校建有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省部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等)37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厅级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等)43个。获批1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2个。 i3~8CI1~,iC4+2r
学校坚持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设立研究课题,面向生产实际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1978年以来,累计获得238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其中14项国家级科技奖励、37项省部级成果一等奖,获奖数量和层次在山东省属高校位居前列。20世纪70—90年代,连续首创全国北方小麦、夏玉米、旱地小麦大面积亩产超千斤栽培理论与技术,夏花生大面积超800斤栽培理论与技术,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粮食和油料作物增产、促进畜牧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新世纪以来,在植物遗传育种、动物遗传与品种改良、现代农业装备研发、生物制药技术、三农政策研究、现代传媒技术研发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十二五以来,年度科研经费一直保持在1亿元以上,2011-2021年科研活动总经费达29.1亿元,在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中国高校科技经费排名中,我校排名全国高校第161位,列山东省属高校第5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计429项,居于山东省属高校前列。 j2:2gg,;,KK,;6i
学校积极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社会服务成果显著。成立我国第一家合作社学院。学校服务区域实现山东省全覆盖,并延伸到新疆、海南等20个省市自治区,与56个市(县、区)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高质量建设了57处示范基地和10处区域研究院,在500余家企业和合作社建立分布式服务站和专家工作站。 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表彰。探索构建了科技特派员社会服务的“1+5”青农大模式,2019年学校作为山东省唯一高校类科技特派员组织实施单位受到科技部通报表扬,2021年获评全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 035Th2~9bi9-9l
学校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德育评估优秀高校、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以文育人、以文化人,培育和打造了“网络文化节”“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微电影节”“国旗护卫队”等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校园文化品牌,被评为“青岛市文明校园”“山东省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 o9?3vz6!6PY34R
坚持“学术性、高端化、国际化”办学之路。以“开放合作”为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基石,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两大任务为国际合作交流的突破口,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为主线、以硕博士项目群建设为龙头、以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为突破、以培育外专引智团队为重点、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为依托、以“一带一路”交流为特色、以管理工作创新为支撑,构建了青岛农大特色的“127”国际化发展模式。与韩国首尔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山东省最早接收外国留学生的省属高校之一。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联合设立了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美国、韩国、日本、泰国、新西兰等国家的20多所合作院校开展本升硕项目,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建立了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构建了涵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完整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体系。以中澳农业与环境健康联合研究院、中俄智能农业装备创新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为载体,推进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t,+3eh3;4ms5+4N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青岛农业大学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和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朝着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目标阔步迈进! o73Cw,:6zn6~3a
(2022年7月) Q6!1Lo3-50i2-7b
地址:山东省 青岛市 城阳区 长城路700号 M3+9GP48yd2-4p
历史沿革
莱阳农业学校(1951—1958) B3;5Bf3?1do9.4S
1951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了莱阳农业学校,设农作物和果树蔬菜两个专业,是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最早创办的两所中等农业专科院校之一,为国家农业部重点中专学校,隶属山东省农业厅领导。 W,~4P02?6Xr7~4n
莱阳农学院(1958—1963) V2!5au8+3Ye,+5O
1958年8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办莱阳农学院,设农学、园艺、牧医、植保4个系,开设农学、果树、畜牧兽医、植保四个专业,分设本科班和专科班,隶属省地两级领导。校址由莱阳城南迁至城东原莱阳地委旧址。 R5.3VZ9!2Ax2+,0
即墨农业学校、即墨畜牧学校、青岛农业学校、烟台畜牧兽医学校、崂山郊区农业技术学校、蓬莱农业学校畜牧班于1961年先后并入莱阳县农业学校(莱阳县农业学校于1963年并入我校)。 T,;5RT88NN1!9z
1962年,莱阳农学院农业机械化系调出同山东农学院农业机械化系一起并入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今山东理工大学)。 D,.9qJ35XW6=2G
莱阳农业学校(1963—1976) F6+5IU1;4md88v
1963年9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决定停办莱阳农学院,与莱阳县农业学校合并改办莱阳农业学校,设农学、果树、畜牧兽医、会计统计、农机等5个专业,隶属烟台行署领导。1968年9月,山东省社会主义劳动大学二分校并入我校。 C,!5Dy4~,cV9~5L
莱阳农业大学(1976—1978) b7!6PE7=2Ta8.3l
1976年5月,经山东省委批准,在莱阳农业学校的基础上,改办莱阳农业大学,设农学、园艺、农机、畜牧兽医、水利等5个系,在校生1200人,教职工555人,其中专任教师177人。隶属烟台地区领导。 q,9DG7-7GO4,V
莱阳农学院(1978—2007) c2~5Zj4+5xJ9~4d
197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莱阳农业大学改办莱阳农学院。 M,:9jH5+1uH7;2O
1997年5月,学校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获得优秀。 f7=8YX5.4JS7-2L
2000年9月9日,学校与青岛市城阳区签署共建青岛校区协议。 f,-8MT1.,uk4?,y
2001年1月6日,青岛校区设计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b,7Oh6,IK7=3G
2001年6月13日,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青岛校区建设项目立项。 u8+6sj6-7BD3!4d
2001年7月18日,青岛校区奠基。 l1;1ad8-3tf2+7E
2002年7月17日,首批3000余名学子入住青岛校区。 S3.7HE1;5WJ22h
2002年9月19日,青岛校区落成暨2002级开学典礼举行。 x,;8sz1=5Ff1-4E
2006年12月28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对我校申请更名进行考察。 X93zD73oc9!1X
青岛农业大学(2007—) b1.6lW4;7UB4~5A
2007年3月、4月,经教育部、山东省政府批准,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办学地点由山东省莱阳市变更为青岛市城阳区。以此为标志,学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n5,AA5?6kx8:1b
2007年5月,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p4?1gP4=6pB41Q
2012年11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鲁教高字〔2012〕14号),青岛农业大学被确定为“山东特色名校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C3.3fT5~9fl6=4m
2018年7月,被列为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 z97Dw8~4QK3;8T
大学章程
青岛农业大学章程 u,!5ju,+9vR,=7X
序言 w29pk,:3EA43D
青岛农业大学肇始于 1951 年创立的莱阳农业学校,1958 年 w8.4hs6:9OL9+9v
经国务院批准,创办莱阳农学院,开展本科教育,1963 年改为 Y1~9RN6~8yd4-6y
莱阳农业学校,开展中专教育。1976 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改 s6=6LY11RL1~8f
为莱阳农业大学。1978 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莱阳农学院和本 o1.4TU7-7Uq7?8r
科教育。2001 年,学校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始创办青岛科 E9:1NB6.5NP1!,G
教园。2007 年,学校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青 F3:9EV4=9Ai9-,b
岛农业大学,办学地址由莱阳市变更为青岛市城阳区。学校设青 w2;5IA370Z1+3q
岛校区和莱阳校区,在胶州市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i2!4og9:5CJ3;,P
学校校训为“厚德、博学、笃行、致远”,校风主题词为“勤 u2?9XO3+5OA2.8L
奋、严谨、求实、创新”。 Q8~7wX5-7qa34d
第一章 总 则 G3;,IN5:7Pp9+5U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m,+,OT2:3wX,!,U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O5?8GP6+9dO5;7k
等法律,制定本章程。 S9~4JC1=4Ow5!5h
第二条 学校的中文名称为青岛农业大学,简称为“青岛农 g82tW2+7Hl,~,A
大”,英文名称为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缩写为 c5;8Jk5~7Bw1.9J
“QAU”。 m2-80k,:3jX96c
学校法定住所为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 700 号。 R7~,OS2~5ew940
第三条 学校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 V75ZV8-6tJ9=5i
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 e3=3Wc3!3PC5;3R
创新为基本职能。 S9;8Fc3=6a09!,o
第四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 g7-2ev5:3vV7-9e
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P4-,PW55Im3.2f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 h5:5py8;1pg4!3E
班人。 k2.,Yh9:1Rk6~7H
第五条 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多科性大学为目标,坚持以人才 M1~9WE3;1Rf9:5S
培养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注 E,;3cO75xU8-7y
重特色,倡导创新,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x9~4GK1-4mB1?6N
第六条 学校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以服务“三 a2!2Zy9-,wJ,.9B
农”为重点,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水平人才,提供高水 F2-8gL9.7Gx4~8Q
平科技支持和服务。 H84pr7!6Ce8.,m
第七条 学校着力培养价值追求高尚、专业精神执着、作风 L3:1kn5.3BK1:5j
严谨扎实、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素 l2-7qV,:3Hp2=6C
质专门人才。 e3.,xk1;2Wo1+7q
第八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 V8-,zV9-2GI9~5V
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u1.6tH6.2gk8:6R
第九条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 01!2mD2=5br3-,k
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B4;2Dy7.2hF1!9T
第二章 学校与举办者 Y6!3LD55Px,~3b
第十条 学校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 O4+8Os5~1Hk3=6n
学校,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r5~8pb8;2QH7!6o
第十一条 举办者依法决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确定 D4;1oe,-5ue7-6z
学校管理体制;按干部管理权限遴选、考察、推荐、选举、任命 A7?4JP3+9sn,~3N
校级领导;检查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情况,指导学校制定改革、 E4-3Zl2.8bN2.3p
发展规划和依法自主办学,规范、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Q2.2VT64YT5.1W
第十二条 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经费投入, n4;4Io,;5kE2+1b
维护学校利益,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开展法人活动的权 V9-4dA,!2QX1-9o
利。 J9:,jw1;1oH6-7t
第十三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G2!8rK52pj,.,I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O2,Qi2?9Ms83Z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w6:6af2~7dW5;3f
内部事务,面向社会独立办学,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s6~2uH2=8dM9-8C
第十五条 学校依法享有以下办学自主权: K,?8lA1;4JU99n
(一)自主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F4+4Mr8=8a03!2R
(二)自主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 a3,RW7?1CB17D
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j5-4iy2;,Yr9+7M
(三)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自 04?7FJ3~9tQ,~2B
主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依法制定招生方案; P2~2wn8-4yO8.1i
(四)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选用教材和组织 L2~4lO9.8lZ8+,S
教学活动; D9-7ah2?1TE1.,d
(五)自主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依法确定本科 C3=8cC1+9SL,:5r
生、研究生学历标准和颁发学历证书,依法确定学士、硕士及博 T2?10X4-1EY3;2j
士学位标准和授予学位; E2+5ap2!1Zd92G
(六)依据有关规定设置内部机构、任免机构负责人、确定 R3~4Mu2:8Cb4+1i
岗位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制定和实施分配与奖励办 y7,Fi,+8Xv3=7m
法,按规定权限评审教职工职务等级; F4;3kV84zl2!5W
(七)自主管理、使用和经营学校资产和经费; O1+3Ot3:7Bs5+7i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g46rT6?,uz8?1O
第三章 治理结构 r6?9OB1+40y9.4c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 W6~2Pa560E2?,z
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H8;5fx1-1ug1.2g
学校党委由全校党员代表 z2~9us,~7pV9?7L
(四)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基本管理制度; b2=6EE8!5bF5?1O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 p47wy5-5sW7!7k
考核和监督,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负责人人选,负责统 c85Tj4~6fM5~4P
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d2;9J06;7mB4+3N
(六)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及工会、共青团、 t7:,eY2?3Ak,+,T
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对校内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实行政治领 S4~6xA1-5MR63k
导。 K7=1ve2;7qu8;7Z
(七)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 Q1;5Ax5~,RE1.2H
职责。 z5:6ev6?1wX3+7g
第十七条 校党委会在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学校 D1!,No6!9Oy,;2j
最高决策机构。 Z5+,Kd4~2av3=6e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任免 f5?8iR9.6iV1;1E
时,必须有 2/3 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会议进行表决时,同意人 b8;3ZZ3-,dX24V
数超过委员半数方为通过。 h5:3wg9+3dc7?7p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 I5-4ou5!,kh2~3C
托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汇总有关意见后确定,重要 z4;9jh8!2lj6+,c
议题要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 h6+6gs5:,gA,=,z
第十八条 学校设校长一人。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 a9?5HB8-3xB8-9n
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 08.70q7:2bJ9+9x
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R2=7gU5+1Fg6-2h
校长的主要职权是: Q2-5Oo8~5iy1?,F
(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k5!7AS7:3pp92e
(二)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 Q3!,ta6=6V06-1O
等活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日常行政工作; D9?1eo8-,hF7.1g
(三)拟订学校内部行政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任免行政机 A,~5D05-2It1.,L
构和学术机构负责人; w59cd9~7Xh3~4V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 L4!2lh7~6uO6.6m
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C7:4Rw6=8kZ3!5x
(五)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 U9;7RA4-30i7+5M
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p5!6pv3-8vV5-7V
(六)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W8:4JH7-4Df2:4e
学校行政工作实行校长领导、副校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负 S1+8tw9=7JC5=6J
责人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K58dv8?2xj8-2I
第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 g7:5vo,!1KI4-3X
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 09;6tO6+2Ta,.,M
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X39XA4-5Vy2-,x
第二十条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 m7?5Gg3=4It4:7f
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 o4!5mX1~9zg5?4z
长确定。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会议必须有半数 F4-2ql51mR2~1U
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 x8+9kz6?7Gi3+3E
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 f9:1HH4=3za95F
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其他人员经校长同意可列席会议。 J1!2oW4;7yk3?6r
第二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青岛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 C1;5wP5:5Rw8+5O
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 F,;,po7=,oK1=1m
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n5=,Zj3.5Nd9~1a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校内 I9;8jd3~,MX2+7p
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d9-4Tw5!6LU2?8E
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领域的重 v4;,OW8-7BQ,+3C
要作用。 S7=6lj5:9Ja9:9o
(一)以下事项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A6-5Rn9!3KU9=8J
1.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技发展、对外学 T4=,Sn9:6sq6!6H
术交流与合作等重要学术规划; J,.,Lv6!2To7+1y
2.学科与专业设置方案、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学科平台建设 o5+3PU6-,qJ9?5W
方案、学科资源配置方案; i9~9NH4-9zm7~4z
3.教学、科研、成果推广考核办法,教师职务聘任学术标准 q5?8Yl1!2zY1;6l
与办法,招生标准与办法; n6=4eD7?3AY5-,O
4.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项。 f,!4Hv9=9xw,;4q
(二)以下事项交由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审 s1!3RD1!5BA8=5X
定: j,~,WR1?4ES5+2E
1.教学科研成果评价标准、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学位授 02.,Ks2;5Ee7.,0
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培养标准、学术评价与争议处理规则以 O8-8fb,+2zH6-6r
及学术道德规范; x4~2Ec79Ep19B
2.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r9;,CJ4~6tJ61x
3.学校认为需要审定的其他学术事项。 G4~1ae7~2Ti5:,u
(三)以下事项的学术水平由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 z76SV4;5er8,R
员会做出评价: v2?9IY1.50p9=5N
1.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 d8:6NZ6=6pt5-,C
2.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S8.8NC4=5at5.1O
3.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任职推荐人选; p4;5mF8-,Zo9?4N
4.学校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e7!7jG4;4uN2+,W
(四)以下事项决策前,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t4=1E06!2GM4=7n
1.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L3=8Yh6:1ui4=8V
2.与学术相关事项的经费预算、决算; X8?5dS5+,vW3;3L
3.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o4=1Jv4.6Zi6;3h
4.国际合作办学及对外重大合作项目; J8-4OM3:7JS4:4B
5.学校认为需要听取意见的其他事项。 L4:3ee4!3ll2;5m
(五)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z2~2cU7?5TI2:5H
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或提出处理意见。 c,!5kz5+5yV6.7h
第二十三条 学术委员会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 z8.9Uy8:,yy,=6J
相匹配,并为不低于 15 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 c1+2Vc3=4Tv8=8s
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 1/4;不担任党政领 O7;8vA2=,Yf4.8P
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 X9+1Sz5-4mA5.5w
1/2。 l9+6dU9+3dA3!7w
校学术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各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其他具有正 h5:1Qa3~7oz2?5T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 J4~4jL8-1jz83q
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 I2?6Lg4-6tK3!70
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特邀委员在校学术委员会内议事,享有与 k1=7mi9.1lH7+,P
校内委员同等权利。 Q6:1dR1?2MZ3.1F
特邀委员由校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 1/3 以上学术 W1?5Ze7!9Ak4:3y
委员会委员提名,经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S28jY2?8bU8+6c
第二十四条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由校长聘任, F,-9KN7.7mX3~3d
每届任期 4 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超过 2 届。 Z4;2tn5?1BI6=9u
校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 Q4+1GI64qC,+,U
的 2/3。 P,.2lB4+6dA3:4P
第二十五条 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若 k2+,ak2:7FE2?2E
干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l5-8bR3,Dc4.6Z
第二十六条 校学术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 U2?1Wk3;2nB3;1s
和学术分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校 W6!8Ps7=8iH9+5r
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 c4!5GG8?7tX1+1N
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Y6+1mh5+1Eq94j
第二十七条 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 K2-7QW18Yf9+3k
1 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 c9=1ZR2-9gX5=2d
提议,或者 1/3 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 f9+8gm6!,qA7~4S
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e9;8wd,?1ZY1:5o
第二十八条 校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J4.1Fi5~9fN4=8M
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z4-1pp2:8jr3-8y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学校学位事务 L3~7Ai9+,rO4~3a
的决策机构。 a7~5gU7;1Sd3+2T
第三十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相 G3;8DU9:,Az9~6k
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教学、研究人员, S17VA,=6Di99Y
任期 3 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副主席由分管教学、 w8=1Nv1;3ZT9?,v
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k3~3ai8.5Ps1;4t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研究生处和教务处,分 I4;3SL7+7CL2:1U
别负责处理相应学位的日常工作。 y,.4XF6.30e6.6q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工会为教 N,?1Mm3.5Rs3?7O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b1+5xE9!1SV13n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N2;7pQ5;8Jj45J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 g4-6ye4-5uY5?9Q
意见和建议; V7?3vo3.5FN6~9L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 r7;7KO7.1Fg3:5H
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 v55lQ7?,Os2:1Y
见和建议; f8;,DX6.2Cw6?5H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 a5:,fP8!9vH5;9e
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x9!7Ff89qF11u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 S5-5Gk3-5Dr2?2B
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F2~1DK5?9Sy7?6Z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 z6:9by2.1vh8=,K
况报告; u7.6CV7:2qx4!2p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W,-3Oy9~6Ws9?1x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 U5:,Xo6+6dI6+8Z
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B5!,Pw8=5dO7?2U
(八)决定和处理其他属于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范围内的有 f,?7lv9.9rc2;6L
关事项。 P6=7TS3.2By7=9q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j9;7BM41GM9?4H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 Q4.1Ff7=3Vs6;4r
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每学年至少召 X55oz3.5EX,.8s
开 1 次。 t3;4Sy4.7Rb4-2x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委、校长、工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 j7.5DE33yu7-9U
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0,;9gf3.9Lk,3m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o2~9kp3-6GS17Q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教职工依法选举 n3+,0n2?6Cn1?8L
产生,每 4 年为 1 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02;9qP9:,f0,4o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 T1;2mj5-8Zi6=1q
会议。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 X1=5Pi4-8ri870
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a,?8sQ5;4BZ9-6t
第三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由学校工会提出并报 N8~5gV47AS6-8x
校党委研究确定,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H1-2vX9!5kj9~3i
第三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 g35Xv69Bx8;3b
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m4~4tT4=6ta66v
第三十六条 学校支持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章 01.6QW4+3wr8;,g
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 V9.3MK6=5Ku2?3m
第三十七条 学校支持依法设立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 d8=7dk9;3Vl1:2L
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G,5cA5=6bf8:4b
第三十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在 r5?7WL2~3Nm8!9A
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 R1;5bv,:1IQ6:4u
基本形式,学校保障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N5;2yK3=,nL6~3b
学生委员会和研究生委员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管 H,-3yj4;6lG6=6H
理,维护自身权益。 l8~8EO1;,Rc5=9H
第三十九条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设置学院(部、 O6;6E07:5Bb2!7f
系),实行校、院(部、系)两级管理体制。 a2.5XT1;2tL7:,n
学院(部、系)是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 t7=6sf4?7bJ8!2a
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的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 W25pt8;5YC8-6N
管理。 C3!6JJ3;5YO8~3e
第四十条 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工作中的重要 U8?7Vh4!9sA8~6D
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D1!3KJ57VW4=6J
第四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 L8=7Mg4=8JJ6=6r
记、副书记和院长、副院长组成,必要时可由学院分党委(党总 S2=1ab65XM1;7q
支)书记、学院院长商定有关列席会议人员。 f,6bC3~7ZH,=7w
第四十二条 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 p,?9Tn6~9kB5~6h
工作,在本单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i9-9AG5.3zO4:4S
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策,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支持院长 q,?6SK,?5mr9~4c
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 t4=2CY,!1Kh41H
作。 Q3!6mH91Fr6-2n
第四十三条 院长是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的行政事 h6=7Ax9:6TM8;8Q
务行使管理权。院长定期向本学院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 p3.5yS,.6Co4!4g
报告工作。 u,;1Dy4:5ga1:1a
副院长按照分工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E4.9EX1~6Cu9:,h
第四十四条 学院设立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按照其章程 I68rK1;8vG,:1v
开展活动,并作为校学术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在学院的分支机 s3-8nR2?4Sg2-,M
构,承担相关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E7?6Ka9;5Im2-2L
(一)依据学校总体规划,讨论、审议学院发展规划,讨论、 y5!8Nn9!9Tj6=9P
决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j4~3Mo8!8cp1~5J
(二)讨论、决定学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Z3:8zP9?6uJ33B
(三)对学院学风、院风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学风、院风建 a5:9Nj76D04+9w
设的意见和建议; t1=5xV6+,Xj3+1R
(四)讨论、研究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中的重大 s7.5HW2-5mC5+2G
问题; z3-,YU2:80v82l
(五)组织科研课题的论证和咨询; b8?5Bi6?1tF4~7O
(六)讨论确定学院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内容和形式; j9:4TL2-6Go5+9O
(七)参与引进人才的业务评价,讨论决定本学院专业技术 G8;6ON8=3MS7!9X
人员的考核、成果评价具体标准,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选 L,~2jY2=3Tx5?,J
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研究生导师遴选提供依据; v7:7yq9.9bL4!8I
(八)讨论、审议或决定院长或教授委员会委员提请审议或 L3~6Ko2~,bq3?7m
议决的其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q4+4Qt6?4Cb9.2Y
第四十五条 教授委员会以教学学院为单位组成。其人员视 L,+6zL4=8Ft46c
学院学科情况和教授队伍状况而定,每个学科方向原则上只设一 G6,ss2+4JZ84z
名教授委员会委员。在教授委员会中,学院党政领导不得超过总 q9.60l,=2lt,=5B
人数的 1/2。 T9~1eQ4.5sZ85H
教授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产生办法: l6=8CU3?7Wy3~3S
(一)教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院民主推荐,党政联席会 I9:7ez1;9QG8+2e
研究产生;学院班子成员可作为教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但不得 G1:2ht6-8xr6:7H
超过教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的 1/2; M5:2Qa4+2NR2?2G
(二)学院组织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选举,产生教授 N7:6uq,.9TT2?2o
委员会委员; P6=2aM9=1i05+4Y
(三)教授委员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学院书记、院长原则 p8?1xM,!60g2+6A
上不得担任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 V7+6xw4:5QD,+7G
(四)教授委员会委员报学校备案,由校长聘任。 y7+1Qq,!2BY8?1P
教授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3 年,届中因工作需要和 c8~7HD9.4zL7.9W
人员变动,可按程序进行调整。教授委员会委员经考核合格和选 C73xV43Cg3:4S
举通过可连任,但原则上不超过 3 届。 d7+,GZ,+,q0,!,E
第四十六条 教授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少数服从 i1;9Qk3.2IC3:4Q
多数原则。 S1;5ww2+7gF14x
讨论事项原则上要求达到教授委员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 R1+5fG,?4XH8-6q
重大事项达到教授委员会委员人数的 2/3 表示赞成方能通过。必 V56Sg2.5GF1~5u
要时也可以实行票决制。 m,+6if5~8VD2-5g
第四十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设立科研机构和科研辅助 H,;3QJ2=40l2+4y
机构,使其相对独立的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服务活动,并按学校 d5.9Bh4!1LS7:,Z
规定承担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任务。 w9+4Rk,.9II19K
第四十八条 学校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其他 O,.9Xx5?6KQ,:5y
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z4.5gT8;6wZ6=4a
学校与校外单位或组织签订协议所成立的机构,按照法律规 n1~8PI3:6Oa1-1F
定和协议约定开展活动。 G3-5OL5=4di3-6R
第四十九条 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立、变更、撤并,由学校编 s2!,DG,=2Pa2~2U
制管理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 H,=9gf,+6gM58p
提交校党委会决定。 U9~9iB6+5ef8.9y
第四章 办学活动 x9-7Ks3=2xk1?4G
第五十条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f2:1Nn3;8RO8~7f
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根据学校办学资源和 Y9.3NE,?4jX9=4s
社会需求确定办学规模。 I2!5Pu5?8yq5?8o
第五十一条 学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国际科 E1+3IA3:5tp4-8i
技文化交流等,多渠道开展国际教育合作,推进学校国际化发展。 B8;3ef8+7l08-1a
第五十二条 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 v5:3Rr5;6kq4+90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05.7t02?8EE1=,f
第五十三条 学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坚持产 T9?2zq,.6mJ4-1j
学研相结合,办学资源优先保障教育教学。 A,:6zV7;9Vu67g
第五十四条 学校根据需要,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学 H,:9Ug17YG8+8F
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由学院提出意见或由教务处根据专业评估结 C5:8Wb9+,SJ2~5R
果提出意见,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校长办公会确定方案,并报 L,2uC1.7jm,-2b
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审批。 i3:6rn2~2Mx2!4Z
第五十五条 学校发挥学科引领作用,统筹学科规划布局, L5+5Tq3,kG6!6p
打造优势和特色学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兴学科,推动 G9=5Al9.4Ft2+5T
学科协调发展。 L6.7ns,-6im6;5R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有效的教学质量标准和质量保 O4=6Pp,?3CG1-3Y
障体系,完善校内评估制度,建立校内自我评估、主管部门评估 f3:7ez,=7Nx1.3t
和社会评估相结合的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定期公布教 D6?,Dw4.2sA2!1x
学质量报告。 n3;8GW4-5zu1!3o
第五十七条 学校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 z2;,aX2.3dg8;1F
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M4?8pf2?,KN8;7V
第五十八条 学校依法对完成学历教育修业年限、考核合格 U8:3ls2-1hH8;1o
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授予相应学位。 s7~5sp8;6iD1,p
第五十九条 学校注重和鼓励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x5=7JB7.8SW5.7f
的科学研究活动,尊重基于个人兴趣的自由探索活动。 d7~7ry9.2Xe7?7z
第六十条 学校坚持学术自由,鼓励学术争鸣,推进学术创 w4.7wM5:,Tx9?4z
新,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倡导严谨的学术风气,反对学术不端行 d6=7bG45bZ1+,m
为。 C2-1QP8+3iq9~,p
第六十一条 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y7!1Zq6!6dK6;2O
第六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学术文化为导向推进大学文化建 M5~1HX8=7vp,-,L
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 d5;,nx7+3RW8!4S
传统,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培育先进的大学文化, r9:8tw2?8jz1:,I
彰显大学精神,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K7.8jw1:6fk,+9a
第五章 学 生 C,~8Nb9;3Kz6:,R
第六十三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 K1+3CU5;5uH6+,R
有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受教育者。 T5:7Vm6?6GO9!6o
第六十四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f9;4VY3+,Jy4;6p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获得就业指 s78ld5;6RI23X
导与服务,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a9-8sJ7-9Pa31o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 g27bd6~4bE9;8B
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V4-6oZ9!9wK84C
(三)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 M1:2HS73Ts9;6H
金及助学贷款; i4-9yE8?8Id4=3g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并获得相 P4+2mG9+7Df1.1N
应奖励和荣誉称号; m3+8QL5!8mD8;3c
(五)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Y1?9wf2=7gN1!,s
学位证书; X8~8CT7!6JL4-4f
(六)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事 g1+5Es8+1jA72h
项;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 u8.2Zc1+,Eg7=6J
和建议; H71SZ6~8cS,~9m
(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 R3?6oi2~2JN6;8u
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I2+3uo7;2yO1.5a
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K96Zj7~,of2;5H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T7:9nU9-8qk3~6N
第六十五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k8:2Qx65Oj,.2B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D3=40y8.1rj,!7E
(二)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P4.1CO2=7RL3;6D
(三)完成规定学业; J4+7AK3.4jl8!9s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 n3?1PS64QS8.4x
金的相应义务; k7;3ks5=1hr5~,G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q6-5Ey6+9Ft3=4N
和行为习惯; S,!9ad4;8bf6.7b
(六)爱护并合理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G7:4dq9=6Wa1?4e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Y3.5bf88aZ1!2e
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 G1!8ik6-8mj2.7h
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 z7~4LS9?1sO39n
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l1;7CH8=8uK5+5U
第六十七条 学校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 J3-9Ax6.40K1:6S
务保障。学校按规定为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研究 v3+7bg9;9Wb5+3y
生“助研、助教、助管”等形式的助学项目。 O1!5Go7~2JN2;2M
第六十八条 学校积极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尊重并保障学 z2?6Gm6-8bD9-3U
生在学习和研究方面依法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 P6-6XE4;8m0,:1v
第六十九条 学校支持并组织学生依法依规成立学生团体, O2+,Vy6-7kD9:2k
支持和保障其按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开展活动。 g8:,rD9!1wN7~1i
第七十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的申 X9=7xE7!6mj56R
诉。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申辩、申诉的权利,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F27ct8=7El3.3v
第七十一条 非普通高等教育受教育者,由学校或学校授权 i1=3Qm5.4eu7.5b
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另行制定相关规定,受教育者依其规定享有权 w1:,sq3=2vH4.,u
利、履行义务。 V,.3QJ4+7wZ1+6i
第六章 教职工 l22xo5+7WY1=8B
第七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是指具有国家事业编制的教师及 l4?2Tc7;,eR1;1x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L4,AR17Ir9:8Y
第七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S1~7ap6.2QV5+5p
(一)依法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要求的工作, G2~5aV1.9m01+4d
获得相应报酬; c3-5Pk1;7GW7~7v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科学研究、开展学术交流、 P6?2wt1-3aB2:5f
指导学生学习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z2.6iD5=3CO6;,D
(二)在思想品德、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方面获得公正评 z,=,0a4;1vG9;1I
价,公平地获得奖励及荣誉称号; h3.1ku6!6vq6!2O
(三)公平使用岗位工作和个人发展需要的学校公共资源, P8:5uS1.7uQ6:6D
获得自身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进修、培训等机会和条件; I9:7rh1+8kr6+3Z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切身利益的事 d9:3Wh9.2EW4-8r
项,参与民主管理,对学校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y6+,lk3!8Av7~1N
(五)对职务聘用、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涉及 E7-1jW5=2SM3;5O
其切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W6;8Pk3-7SP1-7K
(六)国家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L4.5iD4~1FZ3;8C
第七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l6?5Uq9?6UA8!1V
(一)忠诚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 Y55tV7-3aO,-9b
理育人,服务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g7=7FM6~,zE6?9s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聘约,完成岗位任务, L7-9kz6;2Ni2+,U
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接受学校考核; a6-3Nj5=8tS62H
(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自觉接受监督; h1:2hf2?6Fi5?3J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 t5+,Mi4!6nE1+3u
为和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C9:3oW3:4iB,!6O
(五)珍惜学校名誉,维护学校权益; F8!7rj2!2BK53G
(六)国家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019Ru4?3cv27G
第七十五条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力量,学校尊重和关心 X9;5sh1.,aU1=4B
教师,为教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B7;1ge9;3Qn6;2k
第七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发展制度,重视教职工职业生 x4:4Vq9!2Cm5+7a
涯发展规划,构建教师发展培训体系。 X4~9Id9!6nK,?9P
第七十七条 学校建立统一的奖惩和荣誉制度体系,对为国 U9!1ng3-1Vu5+6O
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违规教 g5!,zO7?4fz99Y
职工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的处理、处分。 01;8ao8;,Up9;7p
第七十八条 学校建立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 U7;3FS8-6UU5;4d
提供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m5+8bp3,YD5;3w
第七十九条 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 o8;8pn4-9ZI2:2t
应当退休(退职),退休(退职)后享受相应待遇;学校对离退 d7?9GK5:,OF,=6H
休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提供服务。 E71We3?2TY2;9Z
第八十条 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讲座教授、兼职教授、访 P3?6Ix1+6bj,=2b
问学者、进修教师等其他人员,依据法律、政策、学校规定和合 V2~6Vv8~5nE7;1i
同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为其提供必要 g9+2tT8.5Kz8.2I
的条件和帮助。 T,7pb5-7NN77Q
第八十一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教职工 V5!1NW3!1Ks29E
的申诉。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申辩、申诉权利,保障教职工的 d7?2cu7=2sI6=6D
合法权益。 m4=4YH1.4IN4.2g
教职工有关学术问题的争议,由校学术委员会裁定。 r4:,iF3-8ki8,U
第七章 经费、财务和资产管理 Y,;8oQ5;3du3.5W
第八十二条 学校的经费收入指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 Q2:2wz36IV4+2U
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 L3!8qU,.5YU3?4S
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q3:4CZ9=2aV4=2U
学校全方位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筹措事业发展资金;鼓 w6!6vk5?4Sf2-5Y
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办学经费,获取社会支持。 g7:1Hm5.8jw8~7x
第八十三条 学校依法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各 m4:5xu,?6EB2.4X
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b8;3Uq5-9xH5?8R
第八十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 c,.7BB4;6uA3-,O
体制,坚持依法管理,规范财务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 b98xs6~4Ml7.2B
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完善监督机 q3?5Cn8+2ll9~9n
制,依法接受外部审计,保证财务运行安全。 Y1!,oK5-1lz6-2D
第八十五条 学校依法对所拥有的或者占有、使用的资产进 c2+1HN3-9Hy,!4B
行自主管理和合理使用。 d6=8ZO8?5xW4-4y
学校依法保护并合理利用校名、自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m7+5Du3;6mp3!9v
第八十六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 t1-1ee9:1Go6.7S
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资产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和对离任者 I,.8b04=3DK1.1O
资产审计机制。 D8=8fu3!2nZ6+6o
第八章 学校与社会 E4~8ZD4-8iM3!9n
第八十七条 学校设立青岛农业大学理事会,作为支持学校 Y1!1ku9=3Ih9~1m
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推进科学决策、民主监督、 y6!6IA,?,fT8~8T
社会参与。 j9.5hj4;9xH4!4l
理事会由政府、学校、企业、科研机构负责人和校友、社会 n8=7GG5~7El3-1a
知名人士等各方面代表组成。各方面代表在理事会所占的比例应 w18Xz1-9Eq9-1J
当有利于理事会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y95Oo6!1iD2:4F
理事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K7!8uh85IO17r
第八十八条 学校成立校友总会,依照法律和自身章程开展 i9?2TG,!8TK9.,c
活动。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地校友成立校友分会,在校友总会的指 L6?2hc7=3gu,=3v
导下依法开展有益于社会、学校和校友的活动。 b61XP4~2pJ9:5y
第八十九条 学校积极开展与地方政府、社会经济组织和其 l19wU76Bt6=8G
他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服务区 K6-5eW1=,Sn9-5r
域经济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社会贡献度。 W1!1iq5.2HB2-7s
第九章 学校文化标识 r9+6oT4.9Fn7!,k
第九十条 学校校名中文标准字为毛体,英文标准字字体为 H4~5bt1;,hx4!7C
“Arial”加粗。 h5!7Bq3+3qK68F
第九十一条 学校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中央印黄色、标 L8;4pq6;2le,-,c
准字体的青岛农业大学中英文校名。 z6+1QO2?7Io8+5c
第九十二条 学校校标整体为圆形,中间部分由校名英文缩 G6!6UQ6;3Tl4~,V
写“QAU”和建校时间“1951”等设计元素组合而成,周围排列 Y7;9cK3=6Gm7!9a
成圆形环绕在上方的是中文标准字“青岛农业大学”,下方为英 z7=9bw1~6bb7-2s
文标准字。 p9=5d0,.5PZ7;2N
第九十三条 学校校徽为题有校名的长方形徽章和圆形徽 N6.2wi4?6nt6+1X
章,供教职工和学生佩戴。在长方形校徽中,教职工校徽为红底 Q2-8dB5+3nH3~2U
白字,本科生校徽为绿底白字,研究生校徽为蓝底白字。 T4~9vj,~4If1;6g
第九十四条 学校校歌为《播种希望》,夏仁胜作词,印青 k8+70W9;1b01?3R
作曲。 l1:7qY9.5GW8:7u
第九十五条 学校确定每年的 10 月 6 日为校庆日。 w3:8jX71Mk47q
第十章 附 则 M5.3bD6-6sF8+5G
第九十六条 本章程是学校运行的基本规范,是校内规章制 b5?5dX5:8G08=4k
度的基本依据。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Z2,dG8.4Lg4.6t
第九十七条 本章程在征求校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教 J15kX67dy9-1j
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后,报山东省 T,~7av2+2xW3:2B
教育厅核准。章程的修改动议应经学校党委会确定,章程修改程 v9!5dw8-2Le8+5x
序与章程制定程序相同。 r6+5HE1-6Mb8?7n
第九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党委。 r8+4vw7~9Nf29G
第九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5=,lV5;1jl6~,s
(2016 年 1 月 6 日) S8=6bF74FK8?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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