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科技局简介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株发〔2015〕8号)和《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设置的通知》(株发〔2015〕9号)精神,设立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G6+6sg6-4JO6~8M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K3;70E8;6MF,-,N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的职责。 D7+,ig7=3yb,!,S
(二)整合的职责 U9?9rd8!1al51D
1、将市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对外可使用市知识产权局名称开展工作。 g9:7GI9?5yW6~1j
2、将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H5=9CI6.3mN7-7M
(三)加强的职责 A8=9yb,1rE8-2m
1、负责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J4;2KW8:7oU6-7y
2、负责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 U9?5PA6=3Pu7-6K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d5?,ln9?9NH2+3K
(二)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工作;负责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g7~6hy,:2Bz1=4O
(三)负责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策划、申报及实施监理;负责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参与拟订和实施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 k8!3SM3?5sh7+1p
(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管理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研究建立科技投入产出绩效评估机制。 X9=1xd7!6jl2~1d
(五)参与管理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管理工作;拟订工业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市属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全市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U4=6mm6:3LP8+4l
(六)推动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 u,:9I01:9aF83b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及业务指导工作。 h5?6Cq83FE2+1S
(八)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防震减灾、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 g1~,Pe8~1LU5.1R
(九)负责牵头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n9!5sO3-6VB25s
(十)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和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m4=5qY8;,Rd4~1V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审核和论证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W9=4uM4-1Mt13m
(十二)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R1!9MB5+,Km9;6z
(十三)加强对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 J3~3lD3.5hm,!,I
(十四)负责全市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电子信息化建设、计算机与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拟订及实施。 h7!9KF1;8fC4=4G
(十五)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N41rZ7-1AW8?7x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p9?1ML9-,gn8.,a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X,!1qD2:2gg1.4F
机构设置
办公室 k4:1ou26Cu8-2c
人事科 m33K02?3TE5~4G
规划与监督管理科 I1+7xe8~4Ng7~2K
政策法规科 04!8JR6.9aR6=,i
科研条件与科技合作科 I,~5kr5:2rA,~,w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 A2!,d06-8Ok8~8d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a5;4yF1?9VM1=3o
科技成果科 M8;9nd88Jw5?8t
外国专家服务科 H3+3Ck5!8RZ83j
机关党委 T3!,Qd6!6AD9+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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