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1954年10月经新疆省政府批准,在独山子成立了乌苏油矿区专门检察院,1955年6月改名为独山子石油矿区人民检察院,1956年独山子矿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克拉玛依地区一个检察工作组,1958年8月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诞生,独山子仍保留独山子石油矿区检察院的建制,隶属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文化大革命”中,检察机关受到冲击,1968年底独山子检察院被撤销,至1979年8月恢复重建办公,仍称独山子石油矿区检察院,属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并行使市检察院的职能。1991年8月,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是隶属于克拉玛依市检察院的一个基层检察院。 x4.8ME8-7RQ1;9B
独山子区检察院自成立以来,办公楼几经搬迁,1998年从独山子区准南路61号搬迁至独山子区大庆路东32号,2016年再次搬迁,现位于独山子大庆东路2801号。 h2+1Yg3.3zy9?7u
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下设五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刑事犯罪与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检察业务部)。 G7.4uc8.,Bt5!1l
近年来,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首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主责,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用心用情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S8!4WM,?3vX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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