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科技处(产业与社会服务办公室)简介
科技处职责: E2?3Wu,80M1-1p
1.根据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要求,组织编制全校科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O3,Vr9!4iq1;5r
2.负责研究和掌握国家及地方的科技方针、政策、科技发展动态,制定全院科技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做好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O5+5gs6-4lP3+5a
3.组织和指导全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各级政府部门科研课题,负责课题的审查、核定和申报,多渠道争取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 U9=1Uc2.4eX6+4Z
4.审定各二级学院、研究所、附属医院等二级部门制定的科技工作研究计划,督促检查研究计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校内外的协作关系;定期检查各类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科技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研究和掌握科技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供领导决策。 V4.1gV4.,DI,7J
5.审批各二级单位对外科研协作合同,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项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管理。 V3-1Bv7?5Kg2!4t
6.负责组织全校科技成果的申请鉴定、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等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全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组织专利申请、保护及实施等专利管理工作。 M6=6Qe6+8zn2:,0
7.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科技开发和成果转让工作,并做好校内外科技服务的组织工作。 t,-1xo5?3za8=8V
8.负责对院属科研机构、测试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的设置和调整,指导科研机构开展业务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科研机构间的关系。 k6;8xK6:8Vp5;2w
9.与国内外科研院所、专业学会开展科技交流工作,组织各类学术活动。 09?9Hb7:3Nw1?7T
10.负责全校科技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科研档案和科技人员档案,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s4-1MH8.7uy9+,y
11.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工作。 G2;,px15Zm,.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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