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规划基建处简介
基建处是学校领导下,负责规划和实施全校基本建设任务的职能机构。 d8=,HM4+3jZ,+1p
基建处履行下例职责: d4=3gp6~8lG6~1f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 N,!2Ug98wR9?2u
第二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上报、落实学校的建设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书和年度基建计划,根据对当年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编报、落实年度调整计划。 w9:5cf1!8kF8!9J
第三条 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校园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 T2=2gc7?1rC4!4z
第四条 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编制委托设计文件,办理选址、征地、拆迁等各项事宜。 v29aT7~7vq,!,E
第五条 审核设计图纸,组织编制工程预算,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组织工程招投标,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做好“三通一平”等各项前期有关手续。 n,~4Ml6~4fD3~6V
第六条 按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及时完成竣工项目的总结报告。 m7;,JJ,!3zY4=1o
第七条 核算各基建项目的用款、用料情况,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审核工程结算,参与委托工程审价单位。 C2:9mJ1~2bD2=1W
第八条 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修期内,材料、设备的善后服务工作。 Z,=8gN5+9UT3.6O
第九条 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归档工作。 E3;1dP4~3Lw4!4X
第十条 负责全校建筑设施的大修理工作和由此而发生的与大修理有关的一切管理工作。 y6-4YW4.4rt4-,m
第十一条 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Y7?6uu6!5Sk3~,T
【职责范围】 m,?8Fz3-9Fl3:1P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各项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 W22EB5~1U078o
二、根据学院总体发展目标要求,准确、全面地分析和把握学院基本建设现状和校园规划情况,组织制定校园基本建设发展规划。 X2.7vx5~4Zm6-,a
三、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严格控制基建投资,确保基建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k2~9KI1+5Ae7+1f
四、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和工程立项工作。 B4;5W09;5PX2~7k
五、搞好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委托与合同签订和管理。 P8.6pu9=3Hn4;1H
六、按照基建程序,负责申请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手续,缴纳各种费用,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o21ka,:2EU3:90
七、负责学院基建工程技术及施工管理工作,做好图纸会审、进度控制、质量监督、造价控制、竣工验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保修等工作。 n4?6yY2~8GT,1O
八、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配套设备和材料价格的调研、并监督检查其质量。 U,-9OH6!2WK9+9U
九、负责基建工程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依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做好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控制。 d39qZ1:,BJ76P
十、协助财务、审计处部门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编制项目预算、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编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p28DM5.,pk,:5e
十一、负责基建文书、规划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归档管理工作。 n1!9yl2~1mg4:7u
十二、负责校内外有关基建业务的协调工作。 L1:6Pz9-4Vv3,z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B7-2uT,8cx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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