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11月恢复重建,内设 5个机构,在编干警48人,其中领导班子职数:正副检察长5人(其中党外副检察长1人),党组成员9人。在编干警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6人,副科级10人,一般干部2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9人(其中专职检委2人),检察员23人,助检员8人,书记员5人,司法警察2人,无法律职务1人。 b67dN6-,Uk5?9v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30周年以来,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惩贪官、除污吏,挥利剑、除顽凶,严执法、强监督。查处一大批权高位重的贪官、钻营侵吞国有资产的蛀虫、搜刮民脂民膏以及贪赃枉法、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了一大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和民事、行政裁定判决明显不公的民行案件。与此同时,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大局的大事抓,从严治检,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仅在本届内,我院被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授予各种集体荣誉就有30余项。其中,侦监科分别被命名为“芙蓉标兵岗”、“巾帼文明岗”;公诉科被命名为“青年文明号”。全院有近30名(次)干警被评定为“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全能检察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十杰政法干警”,10余名干警被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嘉奖、记功。 i5~1vx8.3sH61l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R4~,cc3:6Cx3-,L
一、部门职责 K,=6kT,=3Lf5=6B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d6?9XK3-1dk65T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津市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T1+9Eh6,Nu3;4a
3.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y2+1yn7-4Ra3?1z
4.负责应由津市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F91uM1~3cC1.6V
5.负责应由津市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 y3?6Vi9-8fM27b
6.负责应由津市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X6;2kC3:6ND1:7p
7.受理向津市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工作。 K3:,ZX16TW1!3A
8.负责其他应当由津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y7;9NC9-5jc9=8F
二、机构设置 Q5.,EN2,pS71t
(一)内设机构设置。 d8?7sS1.1Wr3-1W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处。 d8+4Fj,2GL3~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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