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简介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简称林化所),1960年7月2日建所,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副司局级科研事业单位,所本部坐落于南京市锁金五村16号。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化学品、生物质新材料、生物质活性成份利用、木材制浆造纸为主的林纸一体化、松脂化学利用与深加工、活性炭化学与工程、植物单宁及森林资源化学利用、林产化学工程设备研究设计等学科方向;是集基础理论、应用技术、新产品开发和工程设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学研究机构。设有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博士点,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应用化学、制浆造纸工程等学科硕士点和林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已培养博士104名、硕士288名,博士后23名,他们大多数已经成为林产化工、制浆造纸等行业的科技骨干。 w7:5zk3!6Hs1~5A
截止2018年底,在职职工198人,其中科学技术研究人员184人,研究员26人,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5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际木材科学院院士4人。还拥有全国劳动模范,国家级、省部级的各类专家、学者,科技队伍专业齐全,结构合理,形成了14个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团队。附设及挂靠在我所的全国性学术、技术机构及组织有:生物质化学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产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质能源研究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活性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化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化工中试基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京)、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扶贫中心、全国林产化工科技情报中心站、江苏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林科院制浆造纸研究开发中心、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南京粘接技术协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提取物利用分会等。50多年来,共承担国家、部、省级课题943项,成果鉴定(验收)641项,其中获得国家级奖励31项,省部级奖励89项;专利授权447项;成果推广到全国27个省市地区200多个企业;共承担国际合作61项,与国际上20多个国家50多个机构建立了技术交流与合作联系,中外专家互访频繁。 q1=60H8:9of5.2M
全所共有土地面积141亩(其中所本部89亩,浦口中试基地51亩),固定资产总值1.48亿元。拥有气相红外联用仪、激光粒度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力显微镜、SEM和TEM电镜等大型仪器和成套检测设备。图书馆藏专业资料4.6万多册,中外科技期刊800多种,编辑出版的学术期刊《林产化学与工业》、技术期刊《生物质化学工程》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o6+,GM5;4RY6=3E
历史沿革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简称林化所)成立于1960年7月2日,迄今已经走过55年光辉历程。50年来,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心和支持下,林化所几代职工抓住机遇,团结奋斗、顽强拼搏,规模由小变大,研发能力和条件由弱变强,已经发展成为专业从事生物质化学利用,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家级科研单位,为国家和林化及其相关行业提供了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培养了一批高级科技人才,在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让我们共同打开历史篇章,体味林化所创建的艰难,挫折的磨砺以及发展壮大的喜悦;回顾发展的轨迹,珍惜取得的成就,展望未来的责任,再谱林化所发展历史的新篇章。 h6;2wH9+8Ho5~4w
一、林化所的前身(1952-1960年) O2;4cR3+1uS3?8g
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952年原中央林业部林业研究所林产化学研究室的建立。1952年12月22日林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批准成立林业科学研究所(简称中林所)。1953年1月1日正式设立造林系、木材工业系、编辑委员会和林产化学系等四个部门,林产化学系下设鞣料组和胶合板组。1955年林产化学系改为林产化学研究室,增加废材利用组。1956年林产化学研究室设置植物鞣料组、胶合板组、木材水解组、木材热解组。1956年11月森林工业科学研究所从中林所分出,林化研究室隶属森林工业研究所。1958年10月27日中国林科院正式成立,森林工业研究所仍设置林产化学研究室建制。当时开展了包括木材化学、木材水解、木材干馏、木炭生产、水解木素、木焦油、植物鞣料和植物硬性橡胶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959年11月林业部向国家科委上报林业科研机构设立方案,确定在南京成立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决定以北京中国林科院森林工业研究所的林产化学研究室和森工部上海林产化学试验室为基础,适当扩大建所。森林工业部上海林产化学试验室成立于1956年10月19日,当时森林工业部除考虑为市场研制林化产品外,主要目的是希望能提供林化项目中试厂重要参数和新设备性能测试。至1959年上海林化试验室有工作人员30人,下设栲胶、热解、水解、设备设计和行政管理5个组。 B3~9vk2.1xs7.4Q
1960年4—6月北京林产化学研究室和上海林产化学试验室100余名科技人员迁移南京,借助南京林学院提供的条件全面开展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的筹建工作。 V8-4Ub3?7JA6~5B
1963年12月国家科委和林业部批准中国林科院决定将黑龙江省林科院综合利用研究所有关林化科技人员27人并入南京林化所工作。至此3方面林化科技人员融为一体开创林化事业的新局面。 D4.1av1!1DX7!8I
二、筹划与创建时期(1960-1966年) k1;2xF8.6BA4+3O
林化所筹建工作是从1959年12月份开始的。当时,在南京林学院(现为南京林业大学)的大力支持下,借用部分实验室、职工宿舍和办公用房,逐步开展科研工作。同时,积极进行基本建设。从选定所址、征收建筑用地、到落实基建项目、组织施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至1963年,4000平方米的实验大楼,01~04四幢宿舍和两个扩大试验室、仓库等陆续建成交付使用。1960年建所初期,全所职工107人,到1966年6月“文革”前夕,已发展到212人,其中科技人员155人。由于全所职工的共同努力,特别是1962年以后,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科研工作十四条的精神,科研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在木材水解、木材热解和松香、栲胶、紫胶等方面,开展了化学组成和性质、分析方法及化学加工、设备设计等方面的研究。经本所学术委员会鉴定,共取得科研成果32项(包括建所前的12项),其中刊载于国家科委成果公报的有16项。 x2-3gQ9-7zT8-,S
三、“文革”时期(1966-1978年) 049rn4-4xf,!9h
在史无前例的十年“文革”时期,林化所也同全国一样,遭到严重破坏,科研工作停顿,一大批干部和科技人员受到冲击和批判。从1969年10开始,先后有107名职工被下放到广西砧板中国林科院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12月绝大部分职工被分配到广东、广西和黑龙江等地区工作。到1974年下半年部分科研工作才得到恢复,全所职工减至139人。即使在极端困难条件下部分科研人员仍坚持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M26cE5.4yc4+8l
四、恢复与发展时期(1978-2000年) u9~7uJ92uN2~6i
1978年3月18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如春风送暖,激发了林化所青年科技人员报国情怀,也搏动了年长科学家老骥伏枥的不已壮心。 F2=9P04?8f02~9q
在科学大会上林化所有9项科研成果获奖,1978年5月林化所改属恢复后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领导。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化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所长分工负责制,经过拨乱反正,落实干部和知识分子政策,大批下放干部和科研人员归队,林化所各方面工作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 F56FE3+6ZS3;3o
1980年1月林业部批准我所为扩大自主权试点单位,1984年7月,林业部批准本所作为科研改革的试点单位。实行所长负责制,扩大研究所的自主权,重新调整了组织机构。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科研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技术市场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的进程,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有偿转让发展较快,在出成果、出人才、出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济收入不断增加,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普遍有所改善。 N,1sf18uG2~1N
在此期间林化所由建所时的5个研究室扩展到10个研究室:松香、栲胶、林化资源开发、木材水解、木材热解、胶粘剂、木材造纸和环保、精细化工、林化设备、情报资料。另外,有设计室,持有林业部颁布发的乙级勘查设计证书,具有林产化学工程设计资格,承担林产化工厂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改造,并获得劳动人事部颁发的一至三类压力容器设计资格证书。 e4?4Hc,+3NY48j
截止1989年底全所职工人数达367人,其中研究员9人,副高职称63人,具有任职资格高工34人,中级人员103人,初级科技人员69人。林化所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7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 u,;9SL,3wl1=2w
1990年后,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在继续积极推进科研和技术成果商品化的同时,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问题逐步提上日程,成为全所工作的重中之重。1992年2月,在振兴松香产业工程的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上,林业部高德占部长提出建设松香中试基地,1992年6月,林业部批复同意我所在南京浦口区沿江镇建立林产化学工业中间试验基地,一期工程建筑面积5620m2,投资估算989.8万元。1993年1月,国家科委批复同意以我所作为依托单位组建“国家林产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96年9月,“工程中心”通过国家科委验收。1995年经林业部批准成立了林业部林产化学工程重点实验室。 P5-,Zm5!8hJ8.1d
1997年以来,我所为林科院的改革试点单位,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研为基础,以产业为支柱,以效益为中心”的办所方针。根据“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形成了以重点实验室为主体的稳住一头科研结构体系和以科技开发总公司为主体的产业开发体系的“一所两制”格局,科技产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所已发展成为专业研究从事木质和非木质林产品化学加工和利用,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及工程设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中心和开发实体,在国内外林产化工行业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林业部林科通字(1997)65号文“林业部关于发布第一次全国省属以上林业科研院所绩效考核的结果的通报”中我所综合实力排名第二。 j5=9vt3!1yt3:4A
五、21世纪以来的发展 S8.2lE83ZC4:10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技政策的有力支持,林化所在以往成果的积累和技术集成的基础上,又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近10年来,科研能力显著提高,扩建和新建的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包括中国林科院南京科技园在内的中间实验占地达到22万多平方米,科学分析大型仪器设备3000余万元;研发队伍不断壮大,已经形成了以硕士、博士为主体的研发人才队伍结构;一批新的国家和省部级研发平台:生物质化学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油茶科学中心加工实验室、国家林业局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生物质能源所、江苏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生物质能源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相继获得批准建设。已经形成了林化所本部以重点实验室为基础,国家林产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暨林业部林化中试基地和中国林科院南京化工园区集科研、中间实验、科技示范型产业三位一体的格局。 x3:,zT1~6gy5!9B
50年来,林化所已拥有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木材科学院院士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林化专家,建立博士、硕士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高级科研人才培养基地。至今已招收培养博士67名,硕士179名,博士后进站16名,为国家培养或输送一大批林化科技人才。 Z,?3IJ9~7Lx7~2G
回顾50年的历程,我们共同努力奋斗,已经铸就了林化所辉煌的历史。展望未来,我们要居安思危,积极应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秉承“厚德笃行、博学求新”的精神,按照“科技立所、创新强所、人才兴所”的发展战略,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为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撑。为此林化所根据国家科技政策和国际上新兴的生物质产业技术的发展,通过资源重组、学科研究方面调整,重点加强了生物质能源、生物质化学品、生物质新材料,生物质天然活性成分等学科方向的研究拓展。林化所将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条件、技术平台,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为我国林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Q6;3Fh7-5WK1: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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