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简介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成立于1992年,由河南省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相关活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在河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拥有会员单位500余家,下辖13个分支机构,并通过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及各省环保产业协会联系着上万家环保企业。 m5;1C05.1yp3;9M
协会业务工作围绕“四个服务”开展,即: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同时为了具体、扎实的做好“四个服务”,又建设了“四库”,即:《河南省环保产业协会专家库》、《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信息库》、《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库》和《排污企业信息库》,以“四库建设”为抓手做好四项服务。 g84Ys91UP1=9u
为政府服务——依托协会专家库承接各级政府部门委托的统计、调查、绩效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参与或独自完成多项国家、省级与地方的生态环境类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用及标准的编制工作;协助政府管理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的论证工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将《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信息库》、《治理项目示范工程库》的信息及时推介给政府管理部门为环保治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s32xF3?3dN8+,Q
为行业服务——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协会团体标准制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依托协会13个分支机构,发挥各领域的专业性和行业领引作用搭建专业化技术产品交流平台,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引导本行业内的企业依法有序竞争,维护公平、稳定市场竞争秩序。 n13o06:,qZ7:2J
为会员服务——通过为政府、为行业的服务将其成果转化体现给会员。依托《排污企业信息库》开展各行业的专项技术、产品和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观摩工作,做好技术成果的转化,发挥其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展专项环保技术交流、培训,提高环保产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协助、指导会员申报国家及省级“技术成果奖”、“示范工程”、“信用评价”、认证、运维、评优评先和专项环保补助资金等工作;协会通过“两微一网一刊”将会员单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免费向社会宣传推介;组织举办一年一届的中原经济区环保产业展览会及环保产业发展高峰论坛,进行国际间的技术交流、技术协作,帮助会员单位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搭建平台;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诉求,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为会员企业提供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 e3!9dk6?,gH1:5G
为社会服务——开展公益捐赠、公益法律援助等活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向社会普及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与全体环保同仁一道共创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美好生活,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U,+4HJ5~6zm88B
协会章程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章程 V1;,Iq,?8RU41Q
第一章 总 则 0,+1KI4!5ry5-5V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为:Henan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英文缩写为HAEPI。 X4~7KO8+,cP5;1u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河南省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相关活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V4+7cO7~1lM7=2b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为会员、行业、政府、社会服务;依法依章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行业自律;促进创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推动河南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N4;,Rw6!,US7:3z
第四条 本会接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业务指导和河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V2-5wI9!7Wp2=5Y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为河南省郑州市。 Q3;5kK8-,Ve2.4B
第二章 业务范围 S7!9SG2:1NK4-4M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k,6dL2-1xz7=3H
(一)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等; x3:6Jd2=,vG47M
(二)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规范会员行为,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实施行业自律;协调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关系,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和建议;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e8.3Vb5.7Vr2~8w
(三)开展先进实用环保技术和环保工程的推广与示范,组织实施环保产业领域的评议、筛选、推荐和宣传活动,为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q6?7Wn1.5xK2=6h
(四)协调相关市场主体依托相关技术机构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引领环保产业和企业的发展。 w6:9DP7.8yH5:6c
(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业人才、技术、职业技能、管理、法规等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本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X3-2pH1;8xD38k
(六)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收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 k8;2Eu8=,xA5~2S
(七)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会员意愿,开展激励本会会员创先争优活动。 e93Ny5-1cj5!1v
(八)组织开展本行业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展览会、技术推广对接会、现场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组织会员企业参观、考察,支持组织会员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参与市场竞争。 t9!8My8~8BO38Z
(九)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受政府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委托,承办与本行业相关的工作。 j,=6Sg,.6Hs7~5Q
(十)收集整理环保产业发展动态和有关技术资料,编印内部刊物和资料,建立环保产业信息网络平台,向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市场、投融资等信息服务。 R9?9fo2?2iZ2-4L
(十一)建立专家库、项目库和企业信息库,提供项目对接、信息交流与技术咨询服务。 z2:6DW9!6IQ4?,l
(十二)参与环保社会监督,开展环境法律咨询、环境维权、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V6:5pj3=3Ub2;5e
(十三)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A4;7HC6=1rh,~1w
第三章 会 员 v2+2Xp13iw7?1U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 q,?3nk8=,Gd7?,x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籍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I4:8UU5=4pi8~3v
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Q3!6Gb,=2kN6?3Z
(一)独立法人单位。 b1=3MJ3+,nx5;7h
(二)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x3?1py7:4aT4;4K
(三) 有自愿加入本会的意愿。 f5-8nA5:8oi1=3Y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f93oR1!9bz5?7D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08:4OW2+5nw8=8d
(二)经本会秘书处审查通过,并报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 w5-6VY3?1ck4?9W
(三) 交纳会费,由本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X6-3yF44sG,3X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x,~5Yh4=3yp92N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0,-4TL6,gv7:,v
(二)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Y9~4Kh6.4NH8;4U
(三)对本会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G8?4Jc8.,CE5~2M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Z4-4PD,3RK9~2e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d6~7ge8?4bP6~6Q
(一) 遵守本会章程及行规行约,执行本会的决议; z9;2mn,-6ec99S
(二) 自觉维护本行业、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o4:8Bc6=8Pv6,C
(三) 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交纳会费; c6~8rU9.6xq3=2X
(四) 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 L3;2Yc7+9oU,~9x
(五) 如实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j6!2dM1.9Bc3-,k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违反行规行约和本章程的行为,将由本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同业制裁、除名等惩戒措施。 U,:8Dh8=,Tm1=9Q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公告作废。 N3;3FB,-7wu2=4k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V31Ia2;1Fh6-1O
(一)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 R5?4uI,?5Ct5!6u
(二)不再符合会员条件的。 n7?6Bw1:6un3?2K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v3?4Hr,!9DO7:2h
第四章 组织机构 O8~8YT7.5SG9+9t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v,+1n09~6JL66B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G6-2hB11bu3:,P
(一)决定本会的发展方针及规划; P3=,ar5!4WG9-1O
(二)制(修)订本会章程; r7?8Oi1:4uK4!7Y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t,:,iZ8;1qA3+1W
(四)制(修)定会费标准; k5?6EZ3~8Ut5=,N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1,AY4:8DK,.,v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i3!8sm4+2eb82d
(七)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 H2-8Kh8+6WH8+3u
(八)决定理事会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 l1-1qU2-4uw9!7y
(九)对本会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y,+9es,;7FN97c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d5-8bS6+9Rm9!1I
第十八条 理事会或者本会3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b1:2wl8?1RT7-8Y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h7=,Gf8,am,,d
第二节 理事会 J5.3Ln6.5MW5+90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V1?4da,:1DN4=9W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a4+9qN7!5Kg4-2O
第二十一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应书面通知本会。 L2;4Qr8~4tH5:6N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C2?2fL1~3aO59u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Q1-10Q1!4BD4?4I
(二)制定换届选举办法和提名组织机构人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J14aa2?5XP,~1m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E,8zU7;4vz1?9W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y6+8XN6=2nQ650
(五)审查会员代表资格; p7:3qn1=4Mu8.4y
(六)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增补或调整理事、常务理事; A8?8NT87Je69T
(七)决定本会重要的工作业务; b,-9Lq,;9uc,;8k
(八)决定分支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c2?2NB8.5al2?1c
(九)决定对会员的处分或除名; s,7iC3:3nI8+2G
(十)审议本会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内部管理制度; g4;7VQ3-3GP,;2V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O5?2LH2=5zu3!6D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b8?1Cq2?1lf5!2p
理事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k7=,dO1-3zO48L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x8~9iv,+6cR6;9I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协会的日常办公机构。秘书处在秘书长主持下处理日常事务。 V8.9Dr9!2co4:3s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n4;8dN9=4dt8~5I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J67yS,4Vk1;5F
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任期相同。 D7+7ej7-5Nc3:2p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R,-3nI3?9ZS1!5J
常务理事连续4次无故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J2-7Nj6.4sc7=5h
第二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T9;5kA6.9pz9-9j
第四节 负责人 T,:,Tl9?9RR5~2F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本会负责人,是指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从常务理事中经民主选举产生。 c6.8LV6=,KZ6-5E
第三十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人总数不超过13人。 C1.9Ql5?,Vp94r
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h3~2GT4~3ZZ5.,b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W3,dD9~6wZ6=6i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X9~6Ct99HV4-5a
(三)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影响; M28vh8+7fX,;5g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不超过70周岁; W42be72ta1.1R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o4:5wr6~8xP44e
(六)本会的负责人不得互有近亲属关系; y25Cr8=8rr,:8x
(七)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L8?7RO3~6Xw9!6l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会的负责人: n3=8va5-2Xi8-4n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l5:1aX2+2ME3;5q
(二)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Y3!1mj8?3yX7;7d
(三)曾在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或者曾在被取缔的社会团体担任负责人,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登记、吊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取缔之日起未逾3年的; T4+,wB5=,vw9-2W
(四)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J7-,pG1~1HD1.4d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或者任命的负责人无效。 k,+2Jd7;9pe7-3L
第三十二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r1?6LP5;,iw1;4O
第三十三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授权,理事会同意,可以由协会其他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E3!,vw,!2mP7-1T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E1;1dS7=,oe4?6p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x3.6Zq6:3DN1-6s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w5;,ur5?5Bh2:7e
(三)提名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会长办公会决定; U4:9cx2+1uO,+,K
(四)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等事项; E6=8aO,=8ur87L
(五)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协调本会业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M6:3cS4!7gc5?,Q
(六)负责本会财产宏观管理; N3;4Yv5-7bv3!9O
(七)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a8+4MA87yG8.6O
第三十四条 副会长按照分工,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w1=5vt9.,Fm2+7F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T7=2IE4,cu8=5w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J,.7JH4?2Oc3+8h
(二)拟定秘书处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提交会长办公会决定; i9?8pF6.1DJ5+9H
(三)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q3!5gN7~5pd6~9b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f4-2Yd8:5pb,:3y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G8!9Ns7;6zW5:4c
第三十六条 本会设立会长办公会。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H4=1lA8!4nk5~,e
第三十七条 会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u9-1AW29h08:,Q
(一)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 i3,oM6.8fB7?8m
(二)监督本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02;5oB2,Nu4.2Z
(三)审议年度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 X7?6jy,:3om,2Y
(四)处理突发性事项,按规定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 h52nh5;9DI2.7z
(五)审议会长或秘书长提交的各机构、人员、处置等重要事项; f3-6tc4:,BV9:1Z
(六)提名增补(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单位及人选,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确认。 T4:6hA5?8gQ3~8v
第三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会长审阅、签名、存档。 o7~8M04!5nC7+,n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J7!10V9!7sN9:3M
第五节 监事会 c2+3xU3+4To9?5n
第三十九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L6~6jr2-2u0,!,J
第四十条 本会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兼任监事。 F7-7Lu4;7uz9:1f
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j5-4Jp1;6nu1!8m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S6-1Uk9-6vQ8-1y
(二)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q5:5yp2!4pJ7~4w
(三)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确认、程序和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 r68Yz7+3Yq1!8H
(四)必要时建议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调有关事项表决议案; a9+7xu4!3sC27m
(五)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V4.5Lw7~9KA2.5H
(六)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情况,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i,-4OT2-6rc4=6T
第四十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G3.,nD8~,FT7~,e
第六节 分支机构、实体机构 N9+6wh,~4sS1=2Z
第四十三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本会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U,~1vE,!8HN6=1h
第四十四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k3;5Um3?9mi6+6j
第四十五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发展会员和收取会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纳入本会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M3?,YA19Nt8?5R
第四十六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 f1?2Zh9?,BM5.6J
第四十七条 分支机构的名称、组成原则和负责人人选等由会长办公会确定。其名称前冠以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对外开展活动应使用全称,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U5?3UK3?3EN8-4x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并由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z8=6ji1;3Ys7+7D
第四十八条 实体机构是本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工商登记,以全资或参股形式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z3.2ls260W3!1D
第五章 党的建设 h9=3zH1;9Q08.6A
第四十九条 本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由相应机关指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联络员。 p5~3lQ59ea7=2J
第五十条 本会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 W9!2uf36PA6;6f
第六章 信息公开 G,!6sK3.1sa1;4h
第五十一条 本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的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参加年度检查,并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C4.1DR7;4HQ5:2p
(一)本会的基本情况; M3-7fS1~5Wu7!7i
(二)本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G,-8xk4=6cI5+9Y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B6;2HG8=,Lf,=4y
(四)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p6:1Bs1?9Dt5!8j
(五)财务会计报告; u8.8XT5~,dJ7?1Y
(六)登记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信息。 h1.4fM5=4Tw4:9F
第五十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不得公开。 Y1+3Ct3;4oB,~1y
第七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k,!,Bs6?1EC5;6s
第五十三条 本会财产来源: u9:6wC8.4iv1~4c
(一)会费; r1+1Oz6.5z05;1B
(二)捐赠; n2!3vQ3;7Aa6!8G
(三)政府资助和政府购买服务; m7!3Uy2:7Of2+3O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J28dD76ZT1+7Q
(五) 利息; F6~,KQ5!1fJ8-3X
(六)其他合法收入。 l6+3qZ5.2nL8~5r
第五十四条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费标准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R9!,Eo1?4iH6;6O
第五十五条 本会财产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R,+8jR,?7Bu3+6Q
第五十六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健全内控机制,规范使用票据,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财产来源于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d2.5xi8;8UJ,;7f
本会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本会开立的银行账户,不使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 w7.4ys7:3FN9:7r
第五十七条 本会配备或聘用专业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k7:2h06+8VD8~1P
第五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由秘书处研究确定。本会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p9.1mN6+9Qw,?7T
第五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K8:4as2=3XR2.5N
第六十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P96OD2=1IP7-2e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T2-,vz2!4Jc6!9t
第六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j6?1oL6!5wc2;6m
第六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m7:1Ue8=,ui4+7X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A8=2Rs64Ch9~,B
第六十三条 本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09~8st2?8yi4~9q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N3~9bZ3.3Wg3~5c
(二)自行解散的; r8:,Ho7?6rQ9+1B
(三)分立、合并的; h4~9El2-1d06;,X
(四)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 V7:5TV3!1tf,!6G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K5,je3!3kA3!9F
第六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p2!1yR8.5di3+1V
第六十五条 本会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r7:5qC5~7ke8=,G
第六十六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f7~3Qe1,Ns9+3S
第六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r7!3rF5-8Rq,?4A
第十章 附 则 H8;3Ha9-40N3+9v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8年1月2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m63rf8:,vB4:7D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J5;,bQ4+,as57O
第七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W,3C09;1Hg2.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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