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红十字会简介
巴彦淖尔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部,在编人员7名。 J6!5EL4-3cn2=4w
1987年9月26日,巴彦淖尔盟行署正式批准成立了巴彦淖尔盟红十字会。1992年和1994年,巴彦淖尔盟编委批准巴盟红十字会设科级建制办公室,隶属巴彦淖尔盟卫生局。1989年底,全盟7个旗县市相继成立了红十字会,均依附当地卫生局。 L,+9dl9?7hp11D
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颁布实施,199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出台。抓住依法建会的契机,1996年,巴彦淖尔盟党委向自治区编委报告。同年12月,自治区编委批准巴彦淖尔盟红十字会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A9.7vO3-9iK6;2E
目前,全市红十字会拥有专职干部44名,基层组织213个,个人会员69331人,红十字医疗机构13所,沿市内主要交通干道设急救站23个,市、旗县区所在地设急救队25个。从建会至今,经各级红十字会自筹、募捐以及从上级红十字会争取到的救灾款物折合人民币3100多万元。 w4~,pl6=,cs1-,J
一、主要职能 O,:7Lm2~6fI6;5C
(一)部门职能 D4=9Yl6:5ja,+8b
(1)开展救灾和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救助。 s2.6cL53mv4:2O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加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M6;,rz3.,Hw5.9I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A3;4Mp1.3gS62G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d9.4dw9:4Ba8?6C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k4:8Vi9;4Ol7-3n
(6)依照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T8?40e4?5nl1+,f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F5+6gj4~,BR5:1v
(二)部门主要职责 n8+4DX2+,qa2=3S
(1)办公室 y7.6Ek1!8iY98v
主要负责红十字会机关行政、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文秘、档案、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材料的起草,机关财政、统计、收发、打字、保卫、卫生、公费医疗、总务。 O5+,vw2?8RA5;8F
(2)业务部 G7!8QJ,-9BV,.9T
主要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审批、管理、整顿、考核、会员发展的登记、发证和统计,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三定一包”服务活动,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和国内、国际交流活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规、法令,全市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动员公民参加义务献血和无偿献血,对全市专兼职红十字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h2;6mm4,Sz3~5o
负责全市的备灾、救灾、赈济工作,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了解与报道;备灾救灾物资的接收,分配统计、审计;救灾、赈济计划的制定,监督实施,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受害者进行慰问和赈济,参加国际援助活动,向外提供援助,组织赈灾募捐活动,制定执行有关救灾赈济规章制度;负责对红十字医院及其它福利事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清理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普及群众性、卫生救护和防病意识,进行救护训练,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组织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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