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1955年8月,根据1954年的宪法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黔阳分院通知,成立“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东征路56号。1967—197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军事管制,后又改为“绥宁县人民保卫组”。1978年11月,按照中共中央[1978]21号文件和新的宪法规定,中共绥宁县委[1978]61号文件通知,恢复重建“绥宁县人民检察院”。2009年10月,绥宁县人民检察院整体搬迁至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新址办公至今。现如今在编干警38人,内设职能机构5个,拥有4952平方米综合办公大楼,并有先进网络系统、会议系统与信息化管理系统。 W4=9uC8-2wX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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