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9年4月。1963年4月至1979年2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撤销合肥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1979年3月,合肥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2002年3月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蜀山区人民检察院。该院位于合肥市井岗路1100号,现有检察干警47名,其中院领导4名。除纪检组、政治处外,内设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等9个职能机构。 y9~,HS3?4jm1?40
一、主要职责 o69FK4=6xd9+6M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h8~5Bd9:3Ci3!50
(二)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K,+3qp7!1Hn1;,u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l6+4Ox5!3Ra9,U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V3!,Ug3:2SU5.,d
(五)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B4-3mZ,.9Ob53z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F6=2cs8;,ZL1;6z
二、部门机构 J4?4xO7?,sM4!3W
1.办公室 u3!4Zr5-30a1+1n
2.政治部 e2=3SA4!4uV9:1M
3.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 w3?5fH1~5wt1+8N
4.第二检察部(重大与职务经济犯罪检察) U,-3Dv4.3Xw7;9A
5.第三检察部(民行与公益诉讼检察) Y2-9tm6+3Hi1-6F
6.第四检察部(综合业务) (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对外加挂法警大队和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 W4;5dk4;3pW5~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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