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焊接学会简介
上海市焊接学会成立于1979年,是上海市焊接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专业性群众组织。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的单位成员。 R16nS8!5nX6;7o
本会的活动内容: U5;1Zf5?3op8+,S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国内、国际各种形式的学术、技术活动。 Z4=7bn5?6OE5.1E
研讨各部门、各行业涉及的焊接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划、方针和政策、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调研与焊接有关科学技术的状况,预测其发展前景,制订其有关规划,为有关部门作咨询。 k4:6Ho7~3ob3;1O
接受有关单位委托,进行科技项目论证和评估,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评审,以及技术攻关,技术检测、技术咨询等。 D,:7UC33qb5=7l
开展涉及焊接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推广先进生产技术。 c4:5wj7?2Ac5!3U
举办各种培训班、讲授班等,开展有关焊接科技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举办技术考核班,为有关单位考核评定焊接人员技术水平。 C3:4GA9:2ds,:4a
维护学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编辑出版科技书刊和资料。 u,;8WB6!9cS,-2R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会员涉及与焊接切割有关的各行各业,分布于工厂、公司、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等。 J5~6eB1!5mo6.1t
上海市焊接学会培训中心简介
上海市焊接学会 (SWS) 成立于1979 年,培训和咨询中心是学会的下设机构。30多年来,在学会的领导下,中心面向上海和全国其他地区开展各类与焊接有关的培训和取证、评定和咨询工作,以良好的服务得到了众多国内和国际企业的好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K2~,AM,~,jc6-,F
1. 美国焊接学会(AWS)注册焊接检验师(CWI)培训和取证考试 g4~7Tu,:1UP5:8g
2008年7月上海市焊接学会 (SWS)与美国焊接学会 (AWS) 达成协议,由AWS授权SWS举办AWS认证的焊接检验师 (CWI)培训及考试。是中国大陆地区唯一与美国焊接学会合作,开展AWS焊接检验师(CWI)证书培训、考试和发证的国内机构。 Z3:1bg7+4yy3+8A
SWS 认真、踏实地按照 AWS 规定的所有程序精心地组织 CWI 的培训和取证考试。精干的师资队伍和严谨的办学态度受到越来越多学员的好评,参加 CWI 培训和取证考试的学员不但来自全国各地,还包括来自台湾地区和外国学员 (如、西班牙、刚果等)。在中心所有人员和培训教师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不但保证了教学质量,也使得 CWI 的考试合格率稳步提高。 0,1ME,=6cb6+4W
2. 各类焊工培训和取证考试 r,-9YD4-2wE2?4x
上海市焊接学会(SWS)自上世纪 70 年代成立之初,即将焊工的培训和考试取证作为学会的重要工作。30多年来,开展了国内压力容器、长输管道、特种设备的焊工培训和考试取证。近年来则逐步开展了按国际标准的焊工的培训和取证考试,如开展了按照 EN 标准以及其他标准进行的焊工培训和取证考试。在多年认真、严格按标准进行各类焊工培训的基础上,中心又于 2010年1月成功取得美国焊接学会(AWS)的 ATF(Accredited Test Facility)认证和授权,这也是中国大陆唯一一家被AWS直接授权、可开展 AWS 注册焊工的培训和考试取证的国内机构。 b1-3IZ9;7tW9?1p
3. 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技术咨询 z5:8Gt4!8QT1!1r
在积极开展 CWI 培训和取证考试、各类焊工的培训和取证考试外,培训和咨询中心还积极帮助用户进行各种国内和国际标准的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技术咨询工作。在学会众多有实际经验的专家的大力支持下,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在,培训和咨询中心开展的项目包括按照 GB、AWS、ASME、EN等标准进行的 WPS 评定。专家们的丰富经验和对各类标准的深刻理解,中心全体人员的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使得我们的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技术咨询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给一些国外资深专家留下深刻印象,并在客户中确立了品牌形象。在我们的客户中,既有宝钢,振华,太重,三一集团等著名国内企业,也有阿尔斯通 (Alstom)、康明斯 (Cummins)、力赛佳 (Lisega)、利乐 (Tetra Pak)、科尼 (Konecranes) 等诸多外资企业。 y51Am4~1Eu7~,p
目前,培训和咨询中心作为学会的专业机构,在人员构成上实现了年龄的优化组合,我们坚持严格的管理程序,认真按照各项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在学会的领导下,在遍布本市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系统的专家的支持下,培训和咨询中心将继续竭诚为广大企业提供良好服务。我们也期待着您能籍此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 Z5+3YE1:6vS1;4h
上海市焊接学会培训和咨询中心可以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g,~6vi94hg54v
美国焊接学会(AWS)注册焊接检验师 (CWI) 培训和取证考试; a8?7Gg7.9QK7~4i
按国、内外各种标准(GB、AWS、ASME、EN等)的焊工培训、考试和取证: G84gw8+2UU8!4I
按国内、外各种标准(GB、AWS、ASME、EN等)进行的 WPS 评定; R7~,vj9:2hD9=4N
焊接技术咨询。 Z3.,yt8~5Fa9~5O
有关上海市焊接学会、学会的培训和咨询中心的详细信息,请登陆学会官方网站查询。 O7+9LQ58JZ5;3Y
C,+7Gb1+9LA2;3W
上海市焊接学会 培训中心 地址:沪太路5008弄195号9楼 D8!9Ya1?9Ap9~7A
V7,BR9;60G5=8V
上海市焊接学会 秘书处 地址:南昌路47号3309室 v2;4CP,8Fw,?5Z
学会章程
上海市焊接学会章程 K41iX1+2iU3!8e
(上海市焊接学会第十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R,;4ow54Ff3;9C
第一章 总则 z6?4OU5;,xx3-5v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焊接学会。英文名称是 Shanghai Welding Society,缩写是SWS。 d6.3pJ8!2SI15K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本市焊接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 P,-2Fp2?9lQ5:8W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J9-3sx6~8Kz55r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S7!5gT3.10E7.,T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m,~1aF7=3ts2?5o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前提下,团结、组织广大的、与焊接有关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各项活动,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繁荣与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国际间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为实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T5-2OO9:3CH5=4N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F61Fk3:5Qo7:6V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i5?8QH,4Ng1!,S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E39tv3~7Zn6.7E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E1=8mH9~8xN6!90
(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x8?6dS8-5sm1~1u
(二)组织会员研讨各部门、各行业涉及焊接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划、方针和政策;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调研与焊接有关科学技术的状况,预测其发展前景,为政府部门制订其有关规划作出决策咨询; U7~4kV9+8GS6;3Y
(三)对科研、生产的重大技术关键,重点产品、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等,积极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c2?,LD4=5kJ,+4B
(四)接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承担试验、检测、技术咨询和技术攻关; e4~3yv4+1IF1;2d
(五)接受有关单位的委托,进行科技项目论证和评估、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 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评审; w5+,Dy6:3IR5=4G
(六)开展涉及焊接学科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推广先进生产应用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介绍先进科学管理经验; n5:,0v3:6Cw3-6K
(七)举办各种培训班、讲授班等,开展科学技术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举办技术考核班,接收有关部门委托考核评定焊接人员技术水平; Z7.9MH7-,RU,~5P
(八)根据需要和条件,遵照政府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科技书刊和资料; o1+3ye16aQ8.3g
(九)组织国际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增进国际友好往来,促进学科发展; V4?5je,!2pi5;1v
(十)举办为焊接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焊接科技工作者的要求和意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W1~40E2=2zC8-3A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焊接学科领域及焊接相关学科领域的学术咨询、培训、检验、检测、科技知识普及、国际科技交流等活动。 A8+2wY9~1Gh4-4Z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N4.3ZX4?9oH5;,a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a9;5le2-4nV7;,A
(二)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G,:3jN8!2nZ,=6B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03.4BP7?1si,.7h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l5+1uV9=9Nx,+4U
第三章 会员 b54ZH7!7pc2~4p
第十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W6=9Sy2?7kv9?7m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f69fZ2-8SE6-3d
个人会员: B6!9KN6:4Zb5;6L
(一)承认本会章程; K8?7vO5:7nn8+,f
(二)自愿加入本会; N5:4Cf9?2ti4~3U
(三)具有(或相当于)下列学历、职称和工作能力之一者: j7;1rq12zx2.9Y
⒈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焊接或与焊接相关工作二年以上者; y4=9kh4~8CV8~2W
⒉ 具在大专学历并从事焊接或与焊接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f5~,bQ5:20S8=3F
⒊ 从事焊接或与焊接相关工作已具有不低于讲师或工程师或技师职称者; z9!3Vr6!,Pc7!3T
⒋ 在焊接或与焊接相关学科研究生已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者; Y8:2rT9~7qV5?4S
⒌ 焊接或与焊接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 P4;,hF4+,WG1?,X
⒍ 在焊接或与焊接相关学科的研究、科学试验或生产实践中,具有丰富经验或重大成就的试验技术骨干、生产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 m4~3QD3!3Jd6:8d
单位会员: s1?9Ej5-2eS1.1u
(一)承认本会章程; z73Ej8.6Cx8=,C
(二)自愿加入本会; E4?2Jv1=5vq6+,H
(三)凡在焊接领域从事生产、教学、科研及贸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申请加入。 06~1kL2-6vV8+9x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l8:3eE1=4vC8-8D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V7-6k04!2Dg2~2G
(二)经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 a8.1mk5!2hL2.2Q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g,,PJ3-9rt6-4W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P7-7bz7+3vu2-4U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d,=9Bp3+,tK5!1i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e3+8bY6:9Es3?5W
(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名册、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u6;,Nw3:7ue6;7a
(五)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y9~7er1+5Wx,!2K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C7-1NN5=4po,-,0
(七)举荐新会员; Y9?6yB,~2SD8~7i
(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H4;9Re3=7Ar5?6o
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L5?80R1?9mj9;3H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l9:4WN3-2gl5+9y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S1.1YX8?5pH8!4g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f6;1Bq9;8ZZ6~6c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f2=7Le2?7Bz8:5H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Y1-3re73mR2?4V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x9=5Pb7;5CX3+1Z
(七)单位会员应指定专人保持与学会经常性的联系,联系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 M2!5xK15pl1:4f
(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L6!7Nk2;8SD36u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 w4!3VF,=3xE6.6g
会员如在四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s6=2fb2~2ID7;2q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 l2!2nZ8;2vl7:,0
会员如对理事会的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答复。 E2=1QR4-5XP6-4n
第十七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n,:,cV8=4Do1!3U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和监督机构 U2!9XQ8~3Gi6-7B
第十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p6.1jT4=5Dv8;4T
第十九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Z4?6Ci5!,qu5-5P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B5!8kD3-6sU4;4a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p9+6Jk9?80g4:,z
(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M7.2ll1+4OE35G
(三)不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S6:7Zm91JC,=6x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经理 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Q,-2AE8~6BK5=5k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g,-5Vw55pX53c
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u7=5us7;5Ts7+3M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代表。 m9.5Fy330l4!4U
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如理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通知全体会员代表并告知会议议题。 q8+2wC2?9Zc4:9c
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每个会员代表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S1:5kY1.1DI,-4B
第二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u3;2RU5=1li4!3E
制定或修改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程序; P,~3eN7-3JO7-1L
制定或修改章程; h9.1wd5.2xU2~8K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k7=2q02:6np,=4j
制定或修改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B9=2Be4~4Ok7;,N
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b85Lj3!,eK7?1M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O7~9rW5!9oE3.3L
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C9.5yN5!4BG8-5t
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c9+1jI4~4wk1+2M
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a3+,JE92Ow2-1F
审议和通过重大提案; m4-9UW8.5oL7+1V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G8+50J4:6Bj9?8Z
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Q6~8LL,?5ua37r
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 G9!1XI,7wi1-7c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u2+1iF2!3be46L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k6:5cd57YX3=,x
(二)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A4?6EN1;,Wk7~8f
(三)起草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理事、监事、常务理事、负责人选举办法草案,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f7.9Gc1:1tk7!3K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d2:4Kb2;3ev9.1B
(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R4.5II1~8oS9.5x
(六)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f4=2io7+5UI4:5H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Q39BZ4?9Aq7:7G
(八)决定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辞退; y,!2Eo8~8D01.6y
(九)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n2~8QH3!3pp5~1Y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Q3=8wf9-3IV5:6j
(十一)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Q2:1Pl9~1Bk7;4j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I,=8jh6=5qN1+4R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K6.5lq1+5LO2=9k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A2!3cN3-2CA7;3t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每个理事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Z8~6Mw5~1ZX,?2X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J1+5wW8;5b08;2W
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M2-3rG5~6iV7=,V
监事会成员列席理事会会议。 V9+7ex5?3TI5~1L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E5=2ue95Mw,9t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 A1~9fl5!5ZM2.3X
集,提议常务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常务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W,~8uN3=9BJ9!,R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每个常务理事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M9!3dd6?9ed5-2c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D,~6EM4~6cv91N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B9~,Zs6~8wp7-,P
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补选的常务理事应在理事中产生。 G1+6TX4=1tM4~1j
监事会成员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l,-4rB,-1bK34y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监事、常务理事、监事长、负责 人,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k22Ds4+7Kw9;5z
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根据会议记录制作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涉及重大事项应抄报登记管理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 U14Ti3+5Hb7?8C
第二十九条 本会负责人、监事需具备下列条件: r29YW8.6Xw3;8V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X2!1Nl5:2uw7:9H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N8.4Os87UA,!3U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g7-4qn8!,cN8?,g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U1;1lY19dU5-7T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y4+6cf91bG3~6I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V9;1OJ96lZ5=9b
第三十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担任。 01-3sR1?60E4:3x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E9?8Lu5+,NE29t
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n6-8TI6~,dl5~2u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负责人: e37xS,-3Wf1!6m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x12BS3:8iX8!6e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I4~2Yp,-5wu6~9t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的; H84fK5+5OY3=8D
(四)学术或业务造假,盗取荣誉的; h8~3aw3-3aT5;1J
(五)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k1-1Pc6.8sl2=3U
第三十二条 本会理事长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继续连任的,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任职。 w,~9UH7:6qb9!4b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S3?3lP5;,pZ41c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 f1!1PW8:2du1;4b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T3?6tN6:9bC5=,O
(三)领导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工作; W7+8ce5+6fB8;2v
(四)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c52yG4;6So4;5Z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s1?8W04!5Fw3!2e
第三十三条 本会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e4:90K4.4XH2:6N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m9.1Pl1!3av9!5S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Y1:,N07?3SB,~7T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X2=2bo6+1vB,+4j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 f6!9Ba4+3qB1,R
(五)向理事会提议聘用或辞退各机构工作人员; I1.8fW64Nl2-2o
(六)向理事长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m9!,GN7!3GQ5=5j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Y4-7OV,+5Rw9?4X
第三十四条 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l7:9sm5?7Se3.9s
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V23WN12yQ,!2D
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须经理事会同意。 k8:3jL7~9bV8.9J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g3-1Ri,:6MA1~,c
第三十五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在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L2+1Yd5.4qj5!8O
第三十六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1名。监事长由监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或罢免。本会负责人、理事、财务和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监事可以连选连任。 X4:3hK,.4Tz2~3d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D5+9FL9:2oe5?8n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X6+8Eo7?6yL3.3j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H2-1Ww9!6zH,.5U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i,?9uD7.10L9!,F
(四)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W27Ss,-2vt3=9M
(五)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开展业务活动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j,=4xb8+4oj1+,k
(六)主持召开本会内部矛盾调解会议,协调各方意见形成调解方案,督促调解方案的执行,必要时可提出解决方案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02-3Hj5=4Rv8~1W
监事会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B7:8Ns9=4ME86O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M4;3Dp4?1JR9.,J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监事会。如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和主持。 Y45qC2:3BT3:3P
监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监事会的选举和表决,应采取民主表决方式进行,重大事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F1-7ja,=6pr6!6v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H6+7vB4;4ig6!5D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l,!2qk7-2kP47S
(一)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T22Ny,,nw5:8E
(二)按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的会费; s8;9gO4+2Hx1-,i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K3~7MY9?4cO1?2c
(四)政府资助; F1-,v0,:6Mn9=3u
(五)利息; m71Fm7-2Fz3~5s
(六)其他合法收人。 M2,TQ2!9mU7=2p
第四十条 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f8~70A4;5PL7~9t
本会接受境外捐赠与资助的,应当将接受捐赠与资助及使用的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w39qO5-7wn6+1B
第四十一条 本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D1?3FW8=8Dh,?8e
第四十二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k8!1BD,!,0h1!2B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本会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的福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制定执行,从本会收入中支付。 v28gL,!6zw5=2O
第四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g22ly9+7ZD,+7K
资助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u1!,ZU84Pl5=,r
第四十四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 B9;4tt4-1Jp3.4V
确、完整。 V7+9CZ,:8yQ8=1Z
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票据。 s2.2wM7?8yf75t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H9+5wb7-4Um8-6I
第四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46Ti48Wf3~8n
第四十六条 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k1.1Ko6-4Dz6!5b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q5;4eT4=6Fw6=7Z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W,3WW6+5Lr3:2J
(三)财产清册。 U9-8bp4.7FP8!5i
第四十七条 本会进行换届应当进行财务审计,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l9?1La4?6Iv1!1i
第六章 年度检查、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 c4?4dj1!,BO5-1B
第四十八条 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上海市民政局组织的年度检查。 d1?4Gz6!6Es6=,W
第四十九条 本会按照上海市民政局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指引,履行报告义务。 G7-5uq8~4rJ1!2T
第五十条 本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q1+4Gb23LP5~7m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N,=6CG8?6kZ4.4a
第五十一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U,.7iB5!6lp7~2T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m1?8bt8:8vr5;7V
(二)决议解散的; i7+3Ih2~4Zc,?4N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 l9+5td55kT2;7I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A1.3ii3;1Ye1-5K
第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H3+6Ct,=7bK9+2i
第五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k5~4Mq7!3MM9=3h
本会的剩余财产,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x6!2dT,-5Pt4!4W
第五十四条 本会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u3!3AH7~2uY3=4U
第八章 附则 k8!1ea98Mn39c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 2020年11月29日第十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P7~1fW3?3qF7~1U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G6-8nN3=4GT3~,N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m48Qr7=3dm3~8Y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x5.8SP2~5hj3!3c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a3;3QO1.3AX2-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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