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检察简介
1950年1月2日,安东市人民检察署正式成立,而后依次更名为辽宁省安东市人民检窮院、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槍来院。1938年月,两级检家院键造被“军告”,一切检察业务被迫中断。1978年8月,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v4;,gP3;7jN3~5o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现坐落于振兴区滨江西路一号,有领导班子成员5人,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政法专项编制1人,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宣传教育科、第一检察部、第ニ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室、检察技术信息科、司法警察支队、计划财务装备科、驻看守所检察室。 D,9P01?2sh76x
多年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团结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线深化司法体制革改革,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市院和多数基层院都始终保持全省先进荣誉。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党的十九大代表吴凤杰,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苏风琴等一批先进典型。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凤城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被辽宁省委评为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u,:8YV,;7G07:8G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基调,主动把履行检察积能与丹东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自意、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系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05;1fm4=2MU2=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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