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简介
1999年12月22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馆明理楼竣工。明理楼的落成,标志着清华法学院在国内法学界率先拥有了独立的教学办公大楼。明理楼占地面积7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内含颇具规模的法律图书馆、模拟法庭、学术报告厅与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并为每一位教师配置了独立的办公室。2018年9月9日,清华大学廖凯原楼(法律图书馆楼)正式交付使用,总建设面积达2.5万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3层,其中图书馆区10000平方米,新教学楼的启用进一步改善了清华法学院的教学和科研环境,为法学院的快速发展夯实了硬件基础。 O54eO6+6kW5!9j
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共有全职专业教师57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26人,助理教授1人,全职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1人,86%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 i3+3Bo7!3I08.1x
清华大学法学院具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设有法学专业和法学(国际)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LL.M.中国法硕士项目(含国际仲裁方向)。 t3?2iT6!7gb9.,Q
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目前清华大学法学院已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自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来,法学院始终重视学科发展,并于2019年通过“双一流学科”中期评估,获得评估组高度肯定。法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时重视国际交流,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收获较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清华大学法学学科在2020年度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位列第27位。 J4-1ex8~6JQ8.9s
历史沿革
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学堂,是中国清政府利用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于1911年办起来的一所“留美预备学校”,辛亥革命后改称清华学校,并于1925年开办大学部,1928年改为国立清华大学。清华大学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品学兼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中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o7+6Uv1~4NT8~8P
(一)清华法学萌芽阶段 B53si8=4Kp1+9q
在1909-1929年清华早期派出的历届1000多名各类放洋生中,有150多名学习法政,他们就读于哥伦比亚、耶鲁、芝加哥、普林斯顿、哈佛等名校,回国后在中国近现代法律和外交事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著名法学家钱端升、燕树棠、王化成、萧公权、浦薛凤、知名法官梅汝璈、知名检察官向哲浚、行政干才张福运、吴国桢、优秀外交官唐悦良、杨光泩等都是这个时期毕业于清华或通过清华考试出国留学的。 M2-1aE3?3zB5.70
法政教育在清华有很长的历史。早在留美预备部时期,校内就颇具法政氛围,设置有如政治学、国际法、比较政制、公民学、劳动法等课程,“偏公法”、“国际化”是当时法政课程的特点。当时的学生们热衷于各种演讲辩论比赛和法政社团活动,关于时事法政之激烈演讲辩论开当时国内高校风气之先;他们以学生会和学生法庭为自治和推行司法理念的试验场,以《清华周刊》为平台发表对时政之看法;在“五四”、“三一八”等爱国运动中,清华人的身影亦颇为活跃。 e2.5Av4:8YM3;2P
(二)法学教育成长阶段 n5;8Hs2=,iK1.3U
从1925-1952年,清华开展了系统的法政教育。1925年清华学校增设大学部后,次年便成立政治学系,并开始在政治学系开设比较系统的法律课程。清华改为大学后,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正式设立法学院,院长为陈岱孙先生。当时采取大法学之理念,法学院下设政治、经济二系,法律学系因学校经费不充裕等原因暂缓设立。当时政治学系开设的法政课程有法学原理、国际公法、宪法、行政法、民法通论、刑法通论、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政治学概论、行政学原理、近代政治制度、市制度、市行政、国际关系、近代中国外交史、西洋政治思想史、议会制度、独裁政治、中国政府、地方政治、近代政治思潮、当代西洋政治思潮、中国政治思想等。这一时期名师荟萃,主要法政教员有余日宣、吴之椿、浦薛凤、萧公权、赵凤喈、陈之迈、王化成、程树德、燕树棠、钱端升、张奚若等。当时还有普林斯顿大学的政治学权威恪尔温教授讲授政治问题、哈佛、芝加哥大学的国际法学权威莱特教授讲授授国际法。从1925到1937年,清华的法政教育迅速地发展,其实行通识教育,在专业课程上既注意国际问题,亦重视中国的国情,培养了曾炳钧、邵循恪、张企泰、邹文海、王戆愚、王铁崖、龚祥瑞、楼邦彦、俞国华、戴克光等众多著名法学大师和优秀人才。这个时间段法学院的经济系中,也培养了梁方仲、杨联陞、戴世光等众多著名学者和优秀人才。 j24KQ9.,qi3=8g
依照当时的大学组织法,法学院应设法律学系,梅贻琦校长也认为“法学理论之研究,为大学中所应注重,而为普通法校所忽视者,故愿于此方向,一为矫正”。经过数年筹备, 1932年经教育部批准,法学院正式添设法律学系,并提出“本学系宗旨,系对于应用及学理两方面,务求均衡发展,力避偏重之积习,以期造就社会上应变人材,而挽救历来机械的训练之流弊”。此时由燕树棠先生主持系务,并在师资、图书和招生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然而当时政府有“发展理工、限制文法”的教育政策,兼以日寇入侵庚款停付的财政危机,教育部迭令清华大学停止招收法律学系学生,系务遂于1934年中断,所有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学生所需要的法律课程,仍附设于政治学系内。 R7=5pR8-6vY3!1u
抗日战争时期,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先负笈南下组成长沙临时大学,后千里跋涉至云南,在1938-1946年组成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三校共建法商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商学四系,后社会系亦并入。法商院长先后为方显廷、陈序经和周炳琳先生,法律学系由燕树棠先生担任系主任、政治学系由张奚若先生担任系主任,法政教员有张佛泉、钱端升、王化成、戴修瓒、蔡枢衡、芮沐、罗文干、崔书琴、邵循恪、赵凤喈、龚祥瑞、楼邦彦吴之椿、浦薛凤等先生。民族危亡之际,三校精诚合作,求同存异,法商学院的师生们以刚毅坚卓越之精神,撰写出一批经典名著,培养出如陈体强、端木正等著名法学家,并以各种方式积极地参与国家事务,为抗战胜利作出积极贡献,为民主运动谱写新章,铸就了教育史上的一段奇迹。 d2+2rw1!8Ds6:3x
清华大学的法政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长的历史。在梅贻琦校长的提倡下,清华大学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1929年经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开办研究院。1930年秋季,法学院开办法科研究所,以为“大学毕业生中成绩优美、富有研究兴趣者研修之所”。法科研究所设政治、经济二学部,政治学部招收公法(宪法或国际公法)、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方向的研究生。政治学部招考新生,非常严格,每年仅取一、二名。政治学部开设的必修和选修的法政课程有:政党论、不列颠帝国、近代政治制度专题研究、中国地方政府研究、英国宪法史、条约论、近代中国外交史专题研究、柏拉图政治哲学、卢梭政治哲学、当代政治思想问题、西洋政治思想专题研究、中国政治思想专题研究等。其学术训练严格,培养的学生中不少考取了当时难度颇高的中美、中英庚款考试,出国留学。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曾在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学习,并于1936年取得硕士学位。西南联合大学时期,清华大学的法科研究所设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三部,政治学部下设国际法组和政治制度组。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法科研究所仍然为中国培养了端木正、罗应荣等优秀的法学人才。 B7.,Nb1!,pt8?9X
1946年10月,清华大学在北京复校后,在梅贻琦的大力支持下,在法学院下重设法律学系,由赵凤喈先生担任系主任,政治学系由曾炳钧先生担任系主任。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并恢复,由陈岱孙先生任所长,赵凤喈先生兼任政治学部主任。是时法律学系开始招生,并招收转学生。法律学系开设的法律课程已相当齐全,计有25种,几乎包含了当时所有的法律学科门类,还为其他院系开设法学通论等全校性选修课。在赵凤喈主任的主持下,法律学系非常注重专门知识的基本训练,增加课外阅读时间,参考书多半是英文本与法文本,亦有中文及日文本,学生黾勉努力,教师兢兢业业,给清华带来一股清新的风气。 F3:9wk6:3x03.4M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6月27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决定取消清华法律系,其学生转入本校各系或北大法律系或政法学院。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清华大学改为多科性的工业高等学校,清华法学院的政治系与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的政治、法律系以及辅仁大学社会系民政祖合并成立新设的北京政法学院;清华法学院的经济系财经部分、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相同部分与中央财经学院各系科合并成立新设的中央财经学院;清华法学院经济系的理论部分并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被取消。 e8.2VT3.,PP5?4K
(三)弦歌不辍的清华法学 Q1.2Qc9-1GJ3=7q
尽管法政院系撤销,但清华的精神和灵魂——清华永远致力于培养国家最需要、对民族最有用的人——并未发生丝毫改变和动摇,弦歌不辍,在1952-1995年这段法律系建制不在的时期里,以前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贾春旺、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学长和一批从事法律实务的优秀律师为代表的清华人在祖国需要他们的时候毅然投身于中国的法治建设中,践行着清华法律人的薪火相传。 E4+8KV7+3bX,;2f
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清华大学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在全校进行普法教育,收到良好成效。1984年成立经济管理学院,下设经济法教研组,进行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同年,为了处理清华大学日益增多的专利事务,成立了专利事务所。与此同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院系在物证技术研究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系教授钱易在环境法的研究方面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土木工程系也开展了房地产法方面的研究。法学教育与研究在清华大学已有一定的基础。 f7!7VD1.8YS7!9D
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就不断有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要求清华大学恢复法律学科。在张孝文教授担任清华大学校长期间,他首先正式提出要恢复法律学系。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清华大学明确提出要在2011年建校100周年之际,把清华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综合性大学的目标,1994年10月12日,校长书记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以校长王大中院士为主任的法律学系筹建委员会,开始法律学系的筹建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法律学系的筹建工作进展顺利。经过长时间的酝酿,1995年9月8日,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王叔文教授。 c2.,tz8=8fC7!7V
(四)复建后的清华法学 m6.6WP3~90X1:6H
复建后的法律学系,旨在发挥清华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急需的法律人才。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法律学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指引下,学校决定重点建设并加速发展法律学科。1999年4月15日,清华大学1998~1999学年度第十四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恢复建立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决定》,决定恢复建立清华大学法学院(简称法学院,英文名称School of Law),不再保留法律学系的建制。1999年4月25日清华大学建校88年周年之际,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式复建,首任院长为著名法学家王保树教授,2002年6月-2008年7月王晨光教授担任院长,2008年7月-2016年7月王振民教授任院长,现任院长为申卫星教授。 H3;7Vg7-8SY7!4W
时任清华大学校长的王大中院士在法学院复建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复建“是清华大学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也是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清华大学的法学教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z6=7bK5~9Gs5.,Q
1999年12月22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馆明理楼竣工,明理楼的落成,标志着清华法学院在国内法学界率先拥有了独立的教学办公大楼。明理楼占地面积74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拥有颇具规模的法律专业图书馆、模拟法庭、学术报告厅与教室等教学场所,并为每一位教师配置了独立的办公室。优越的教研、办公条件,为法学院的快速发展夯实了硬件基础。目前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在兴建第二栋大楼——总建设面积达2.5万平方米的法律图书馆大楼,大楼将于2018年交付使用。 b5+9Qw5;8Hh8:3E
软件建设方面,复建后的法学院形成了“入主流,有特色”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针,并取得了卓越的成绩。1999年8月,法学院1999级本科新生入学。这是清华法学院第一次通过高考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也是清华大学首次招收文科考生。1999年11月,国务院学位办、司法部教育司正式批准清华大学法学院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点。2000年,民商法博士学位点的申请获得批准,实现了法学院博士学位点零的突破。同年,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的硕士学位点的申请也相继获批。至此,连同法学院复建前已招生的民商法硕士学位点,共有6个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9月法学院再次获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2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03年11月,清华法学院首个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在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成立,现已在全国建立了7个实践基地。2006年8月,法学院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8月,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建立。2007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创办《清华法学》杂志,2011年《清华法学》进入CSSCI和中国核心期刊,影响因子在全国法学类期刊中名列前茅。2009年创办了第一份中国法学院学生编辑,在国外正式出版的全英文中国法律学术刊物——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在2011年QS全球知名法学院排名中,清华法学院首次进入全球50强,位居第45名,是中国大陆唯一进入全球100强的法学院,也是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唯一一所连续7年进入该排名前50强的法学院(分别为:2012年第26名、2013年第43名、2014年第44名、2015年第39名、2016年36名、2017年33名)。 f2~6bn5:,Up85K
“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名师之谓也。”今天的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现共有专业教师67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29人,博士生导师5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6人,90%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我院崔建远、张明楷、周光权3位教授先后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劳东燕教授入选长江学者青年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还通过设立冠名讲习教授、聘任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方式,加大引进国内外一流教授的力度。2009年10月,清华法学院设立“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同年10月15日,著名旅美法学家冯象博士受聘担任“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 m1=6xu6;3sl,.,q
法学院的教师们治学严谨、视野开阔,笔耕不缀,硕果颇丰。以2009年为例,该年法学院教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和《中国社会科学》三大主要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17篇,在全国排名第一。一批有影响的学术专著、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在学术界产生很大影响,具有相当高的引用率。多名教师还在英、美、德、日等国出版专著或发表论文、并为当地高校教科书引用。 F8;4dO27pU1.3R
在法学界诸多评选中,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名师们多有斩获,其中不乏国家级的重要奖项。例如,我院崔建远、张明楷、王振民、申卫星、梁上上等6位教授先后获得第二、三、四、六、七、八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11年,我院周光权、黎宏、余凌云3位教授获得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16年劳东燕教授获得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周光权教授专著《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获得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法学一等奖;高鸿钧教授主持,法学院多名教师参与研究的“985”一期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成果《法治:理念与制度》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王保树教授指导的博士生梁上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张明楷教授主持的《刑法学》、崔建远教授主持的《民法学》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 I6?1VK4!9Yj68K
在人才培养方面,自复建以来,法学院在继承历史和弘扬传统的基础上,致力于改革创新,突出国际化特色。例如,清华法学院是国内唯一一家开设英美普通法系列课程的法学院,是国内第一个针对外国法律学生和法律人士开设的开设中国法硕士学位(Master of Laws Program in Chinese Law)项目的法学院。法学院学生来自近30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学位生比例达到15%-20%。2015年法学院成立了国际法律教育中心,目前已启动与美国杜克大学的“4+2”和与加拿大UBC、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3+2”学生联合培养项目,开启了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清华法学院秉承“学术为天下之公器,法律以明理为己任”的理念,广泛借鉴国内外优秀法学院办学理验,力图把“经院式”的法学教育转变为融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职业教育模式,即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知识和理论,而且要培养学生在现实社会中灵活运用法律的技能、方法和综合素质,学会如何像律师那样思考,培养法律人良好的职业道德;把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使学生接受知识的过程同时成为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过程。 08?4GL3?9fk1?4k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正确的育人理念指引下,法学院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杰出的法律人才,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肯定。以2010年为例,光明日报网络版以“清华法学院毕业生届届抢手”为标题做了专题报道。法学院全日制学生就业总人数占全校第一,就业率和重点率在全校均名列前茅。尤其是到党政机关工作学生人数超过全校的一半,到公共部门、西部和基层工作学生人数均居全校各院系之冠。今天的清华法学院,正站在新百年的起点,它承载着一个世纪的法意与学思,也寄寓着新百年中国法治的蓝图与希望。 F9+5WA35Iq5.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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