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简介
财政与税务学院是在原南京经济学院财政学系基础上于2003年8月成立,与南京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合署。学院下设财政系、税务系、江苏省财税干部培训中心、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含财政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重点实验室——税收征管实验室)、中国财税治理研究院等部门。2010年9月,南京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被遴选为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5年,学院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被评选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示范中心建设点。2016年,学院被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评选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F6!7SA8=7Dc9!4E
学院现有财政学和税收学2个本科专业、1个财政学(含税收学)硕士点和1个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财政学科始建于1987年,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含税收学方向),是江苏省最早开设财政学本科专业的两所高校(学院)之一,也是全省最早拥有财政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两所高校(学院)之一。两个专业也是本校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应用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r2?7wO5.6WD9~2i
学院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途径,逐步形成了一支教学理念先进、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学院共有42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7人、副研究员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3人,占75%。学院拥有省“333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5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2人。学院教师担任了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中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等学术团体理事、常务理事职务,并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国内一流科研机构聘为客座研究员或兼职硕导。除专任教师外,学院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实验技术人员10人。此外还聘请了校外财税领域知名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13名作为兼职教师。 h,:9Gw7!4sX3:7d
近四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与自科基金14项,省部级以上课题20多项。近几年来,学院教师在China Economic Review(SSCI)、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SSCI)、《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财贸经济》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得第七次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及其它各级各类奖励40余项。 v7;7OD8,0z7+1v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近年来,学院本科学生就业率保持在100%,学生升学出国率稳步提升。2017年,我院与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签署了《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实现校企联袂,院所合作推进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了重要举措,为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我院还同时与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和多家有影响力的税务师事务所签署了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为学生参与实习实践提供实质性的指导和帮助。 o7+3fP1.8ZS5+4l
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升学出国率递增,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升学出国率26.58%,居全校前列,应届毕业生分别被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爱丁堡大学等国内外名校录取为研究生。 A1+4AX1:60z5.2o
财政学专业简介(江苏省特色专业、江苏省优势学科,四年制本科) C2?6SR8:9eQ,:6F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具备财政、税务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公共管理、公共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非营利性组织等相关领域或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F2=9oZ7=5dh4:9M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政学、税收理论与制度、公共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会计学、计量经济学、财务管理、地方财政学、公债理论与政策等。 h8;5hz3~5xJ2;7c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除继续攻读研究生外,可在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银行、基金公司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从事相应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x6!1FK3-,Qw7+5w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他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u3?2zv1=4sj2~6P
税收学专业简介(江苏省优势学科,四年制本科) w6?,aC47am1.2i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具备税收、会计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各级税务机关、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管理、税务代理、税收筹划、财会业务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b8+1Pu9~,ov5!8F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检查、国际税收、会计学、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税务代理、税务筹划等。 N2:9Oa7-5oO,:3N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除继续攻读研究生外,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还可在中介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税收管理、咨询和税务会计等工作。 y4:9iL3-4VX8-1G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他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h3;6RQ37wA8!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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