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赤峰县人民检察院。1954年4月1日,赤峰县人民检察署正式成立,挂牌办公,隶属于热河省,同年12月2日正式改为“赤峰县人民检察院”。1956年1月1日,热河省撤销,赤峰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设立赤峰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11月8日,因“文化大革命”,检察院被实行军管,停止办公。1978年6月恢复重建,10月1日挂牌办公,1983年11月30日因行政区划变动更名为赤峰市郊区人民检察院,1993年7月1日,随着赤峰市郊区更名,赤峰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也随之更名为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1995年2月,迁入松山区向阳大街新建的法检综合办公楼。2007年6月,迁入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技侦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3386平方米,设有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实验室、远程庭审平台、远程提讯室、远程频接访室、网程会议室、12309检察服务大厅、图书室、档案室、党员活动室、妇女之家等。 d4.6fj31bj4;1k
全院政法专项编55人,实有干警53名,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r4;6Ih6.3nL6;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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