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法院简介
北流市位于桂东南,毗邻粤西。全市总面积2457平方公里,辖2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78个行政村,21个居委会,总人口128万人。原籍北流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30多万人,分布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广西第二大侨乡。北流历史悠久,设县已有1400多年,因境内圭江向北流而得名。旧称“粤桂通衢”、“古铜州”,历史上曾“富甲一方”,素有“小佛山”和“金北流”之称,是世界铜鼓王的故乡。改革开放以来,北流经济综合实力稳居广西十强县(市)前列,以国家园林城市、陶瓷之乡、水泥之乡、建筑之乡、荔枝之乡、水稻高产之乡闻名遐迩。1994年4月18日,北流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北流县人民法院更名为北流市人民法院。 e3?2nH3:3iy1+4N
北流市人民法院位于北流市新芝路0009号,占地面积6117.5平方米。法院内设12个职能部门和3个人民法庭,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和附城人民法庭、隆盛人民法庭、平政人民法庭。该院现有在编干警114人,男干警82人,女干警32人。具有大专文化以上占91.5%,近年通过司法考试9人,全院在职党员86人。建设有高院、中院、县市(区)法院之间的三级联网,实现了三级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以及语音、图片、视频、文字等电子传输。2007年上半年平政法庭已通过区高院验收,实现了“五化”达标。附城、隆盛两个法庭在2008年3月也通过了区高院的验收,实现了“五化”达标。近年来北流法院每年审理案件2000余件,为维护北流市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r2-7ZI5!2uN2.4Z
北流市人民法院自建院以来,走过了非凡岁月,实现了全面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北流市人民法院曾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1996年前后,该院集体和个人共获国家级表彰2个,省级表彰21个,地市级表彰78个。涌现出荣立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的平政法庭、“八桂文明女法官”刘丽珍、全区法院系统“十佳”庭长陈启芬、“十佳”审判员梁宇国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近两年来,该院商事审判工作,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破产案件审理先进个人、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又获区高院表彰。2009年,该院民二庭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甘伟强被授予“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称号、李盛被授予“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称号、杜明被授予“全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p6=5aN,5iR,-1u
近年来,北流法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明晰思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全院干警以“公正、高效、文明、廉洁”为准则,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己任,以为当事人服务为目的,以勤学勤干为时尚,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当前,北流法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以荣誉为压力,以成绩为动力,同心同德,努力奋进,朝着“培育学习型法官、创建服务型法院”这一目标,为争创“模范法院”和“十佳法院”而奋斗! L8;4EQ31vR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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