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简介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是2005年3月南宁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成立的法院。2014年从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建设路56号搬入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8-1号新址办公,下辖良庆、那马、大塘、南晓、那陈5个镇,大沙田、玉洞街道办事处等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五象新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均在辖区范围内。全院现有在编干警70人,其中员额法官32人。内设机构改革前,设有14个职能部门及大塘派出法庭;改革后,设有9个职能部门及大塘派出法庭。 o,.,ni3=8qj8~9t
良庆区人民法院2010年至2020年,收案41997件,年均收案呈逐年上升之势。2020年,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0件以上。该院立足实践,改革创新,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打造了广西区内首个反家暴庇护中心、法院探视中心以及首个家事少年审判中心;以“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的“双服务”理念为统领,推动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形成“引进来、走出去、联动式”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打通数据壁垒,上线运行广西首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 X8!7Nu1!7V07:9H
良庆区人民法院2017年获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南宁市“巾帼文明岗”;2018年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文明单位; 2020年获“全区优秀法院”称号。 l9+,kw3.7vJ,=3s
机构设置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共设有9个内设机构: y3!1Lg2-2XZ6!4E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对本院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或裁定不予立案;负责诉讼费用核算、诉讼费用减、缓、免办理;负责诉讼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与协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负责对来信来访(执行信访除外)进行处理、登记工作;负责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负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工作。 J2?5dE43AX6.7c
(二)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审刑事案件;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e8=8JW86AX,.,L
(三)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审理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审理农村承包合同案件;审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审理第一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第一审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K4+2oj2-1qb4;9P
(四)家事和少年审判庭。依法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及其他以亲属身份为依据所发生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争议的审民事案件;审理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一审刑事案件;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未成年人或涉及未成年人有关权益的一审民事案件;审理当事人一方为未成年人的一审行政案件;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矫正等审判延伸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o9-9Ju5=2Wt5?2I
(五)执行局。负责执行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的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负责实施本院审判部门移送的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案件,依法采取保全及执行措施;负责办理与本院执行相关的执行异议、执行信访案件;负责办理对外执行联动、联合信用惩戒等工作;负责执行上级法院指定、协同执行的案件,处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事项;协助处理其他法院到本辖区执行的案件。 M,=2Yv7?9BY6.3q
(六)政治部。协助院党组抓好本院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考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本院内部监督工作。 B5:4lm63fZ1+9b
(七)综合办公室。协助院党组和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负责本院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基础建设、固定资产管理、物资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 r,-9Yx9.8Bi7~1y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司法公开工作;负责研究、汇总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学术理论研讨事务;负责典型裁判案例的整理、编发、上报工作。 g6:6Tx3=3Aq6-7C
(九)司法警察大队。负责维护审判秩序;负责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负责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负责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i5:5sn7-8no5-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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