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简称阿克苏检察分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本地区的检察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驻机构阿克苏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 B9!5Jg,-4vn9;9o
主要职能如下: L1?5ig2:40r9?,o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一阿克苏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08+9SD9.6xM,,H
(二)依法向阿克苏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u1.6Db,=9tb8?8D
(三)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a4+6Ck1-,xv7:8W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阿克苏检察分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f3+3qk6+80f,;,m
(五)对阿克苏地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报请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领导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i33wG9:1Sx2+5F
(六)负责应由阿克苏检察分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p7:1w02?3Dw,7D
(七)负责对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负责对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v23wv4!5wl86M
(八)负责应由阿克苏检察分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o3.1Gu,.7qH4+,L
(九)负责应由阿克苏检察分院承办的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u1-,FB4;7Ye9-2p
(十)受理向阿克苏检察分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v7+2gr6.7wR5~3m
(十一)对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V1!8BG5;6AZ5:9M
(十二)指导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a8~6BH,3Ry8=2M
(十三)负责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阿克苏地区人民代表大会、阿克苏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M2~2ig7+3lw2?,i
(十四)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阿克苏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地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N5=90g6?1NW6-5I
(十五)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Z8=3bW3:4YY1=4n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f7!3gi6.1hz,;7y
(十七)负责其他应当由阿克苏检察分院承办的事项。 E7;1EJ8;6nK2+8i
机构设置
办公室 O8?5wi4-,Mj3?9U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承办党组会及相关党务工作、院务会。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对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 b8?7zO5!1HC3+7m
政治部 V5~8tS1;4cn2~7d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 Z6!9mZ,~,YK1!4T
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 U3;4SO2?,zS7-80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克苏检察分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査。办理阿克苏检察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阿克苏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业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等。负责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完善诉讼体系建设、提高刑事检察文书质量。 J,-1VQ8!,kt8?4w
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 E5=2El6:6fd5!2t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克苏检察分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査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査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査。办理阿克苏检察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K1?8L07:5ST6~8T
第三检察部(职务、经济犯罪检察部) W9=1CI9;9lW8~4x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克苏检察分院办理的地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査。办理阿克苏检察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做好职务犯罪检察环节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持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建设。 u24Bm8=4kt91R
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c9+2jy,-7Wx,;6M
负责对监狱、安置教育机构、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克苏检察分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k6=1Nq7~6Ck,:7C
第五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 i2;5oh5+8EF85C
负责办理向阿克苏检察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査、抗诉。承办对阿克苏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阿克苏检察分院管辖的民事申诉、行政申诉案件。 O2.8KT7-8eW4;6w
第六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 E4:8Mp3!5KL3!9d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阿克苏检察分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阿克苏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阿克苏检察分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m4;6GQ2?9Qa5-5I
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a3-2vr1+4hF5.4X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阿克苏检察分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査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査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N3:5cQ17nC2?5W
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 E1!8LS3;7td,;7F
第八检察部又称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受理向阿克苏检察分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阿克苏检察分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 i6:7SD7+9eK5~,L
综合检察业务部 C7=9dm5:9br8.9U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査、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统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阿克苏检察决策研究、法律政策的研究论证等,调查研究国家、自治区、最高人民检察院、阿克苏检察分院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阿克苏检察工作指导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建议和修改建议,指导组织开展阿克苏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阿克苏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N2-9zX,7HY6;6C
检务督察部 T3~7Ti8?3KA3?6s
负责对全地区各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阿克苏检察分院的规定、决定等情况进行督察。承担阿克苏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地区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阿克苏检察分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对县市人民检察院的巡察工作。 q2?60k1.1bH34N
计划财务装备处 o2+2dF,-8LS3!1O
制定实施全地区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负责分配和管理中央计划、财政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补助阿克苏检察机关的办案、装备及基本建设经费,负责阿克苏检察分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攻府采购等工作。 05-8pY6~3RI7:8j
检察技术处 l3;3Bc8.4K05+,J
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全地区检察机关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技术设施建设和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运维工作。受理阿克苏检察分院及下级人民检察院送检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指导和管理全区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工作和鉴定人员。负责全地区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X1~3KH1=6mt8?8r
法警支队 j5;5KU,8s09?9g
负责管理本院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工作;组织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制定两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提请办理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或协同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组织司法警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N6:4vj8-1Qw6.7D
机关党委 y5-1Eu5-8YT7=4W
负责阿克苏检察分院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U1.8PA,.2aa1~6q
老干部工作处 W8~5OT2,vm,+9d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D68OV7;5Vw6?7X
光辉历程
阿克苏检察发展历程 i8-3WT8!9JK,?5u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1月,阿克苏地区检察工作由公安处兼管,业务受新疆省人民检察署领导。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条例》和《各级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检察机关,阿克苏地区的检察系统于1951年开始组建。12月25日,新疆人民检察署阿克苏专区分署成立,地区公安处处长闫莫里兼任检察长,与公安处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文工队院内(现阿克苏市西大街7号,团结影剧院旁边小巷内)。阿克苏检察署受省检察署和南疆检察分署领导,同时,又是阿克苏行署的组成部分,受阿克苏行署委员会领导。1952年,成立库车、乌什县检察署;1954成立温宿、拜城县检察署;1955年,成立阿克苏、阿瓦提、柯坪、沙雅、新和检察署。 j6:5xM1.9XO4!1M
1954年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阿克苏地区检察分署”改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即不再作为阿克苏专署的工作部门对待,闫莫里兼任检察长。1955年1月,各县人民检察署改称人民检察院。1956年6月,南疆人民检察院撤销,原属南疆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阿克苏分院归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公安、法院、检察三机关联合办公,1961年又分设办公。 y1;,ju3=,Lq5+4d
1967年6月,阿克苏检察分院被卷入“文化大革命”动乱之中,检察机关被砸烂,工作陷入瘫痪。1968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对阿克苏检察分院实行军事管制,检察干部集中“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12月底被撤销。1973年公、检、法军管会撤销,恢复公安局、法院,原检察院部分干警留在公安局、法院工作,检察职权由公安机关军管会、公安机关行使。 w6!7AR1-1ii6!3w
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恢复设置人民检察院,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办公,揭开了人民检察制度的崭新一页。12月,阿克苏检察分院恢复重建后的阿克苏检察分院开始工作,孙丰华兼任检察长,办公地址设在现地委家属院内,原艺术班旧址(阿克苏市北大街52号),后迁至法院检察院联合办公大楼(阿克苏市北大街48号)。 U,?5OT7~,ds9!9f
1979年3月,地区九个县检察院全部组建,抽调检察人员158名。根据1979年7月第五次全国人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干涉,分院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检察工作逐步走上依法、规范建设的道路。 l6;6LB1!5Af,:5M
回顾地区检察机关的发展变化,即见证了地区改革开放、社会政治经济快速发展,也实现了地区检察工作恢复重建、开创前进,实现了历史性跨越。70多年来,地区检察事业经历了6个阶段:1951年12月至1967年6月,新建起步阶段;1978年12月至1979年3月,恢复重建阶段;1979年4月至1988年,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主要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初步开展阶段;1989年至1995年,以严重严重经济犯罪为主要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阶段;1996年以来是把严惩“三股势力”犯罪例入检察工作之首,各项检察工作创先争优、全面进步阶段;2015年以来,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司法体制改革,2018年“两反”转隶,逐步确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新格局。 m1;6gy8;2Uk55u
恢复重建40多年来,地区检察机关和各族干警在地委和区检院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层全面建设,为维护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了重要贡献! W8!4Nq,:6NU2.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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