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外事口岸办公室简介
外办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盟委、盟行署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订全盟外事工作制度及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A9,mq4=4CG8+8V
(二)对全盟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向盟委、盟行署报送全盟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办理盟委、盟行署交办的及盟直属机关和各旗县市报送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P4=9rl9!5wq2.7m
(三)监督检查全盟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违反外事纪律的重大事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盟重大涉外事务。 T,-9vm49xw2~2n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指导各旗县市、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做好外宾来访接待工作和外事工作;办理盟党政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k8.,NL1~7vP1=3p
(五)负责全盟因公派遣出国(境)团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工作。 N1-1DE4:7Np2!6A
(六)指导盟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盟与国外缔结和开展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友好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全盟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p2;5tZ,;4to5-1B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资料和对外表态口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邀请外国人来我盟访问等有关事宜和外国、港澳新闻机构及记者来我盟采访等事宜。 Y9?2ga8=,ih,-5w
(八)研究处理有关边界界务管理及边境涉外事务;对边境(边检)会谈、会晤工作进行指导和政策把关。 T9:6AO5;4hk7!,d
(九)承办盟委、盟行署交办的其它任务。 f8.9vs7:7zq3~4C
内设机构
来源:盟外事办 作者:盟外事办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U2-9bA65wx3:2h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内外联络、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党建、政务公开、宣传、网站建设、财务、接待、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工作。 X1!,pr3?3dX,-5N
(二)国际合作与涉外管理科。负责全盟与有关国家的对外联络,贯彻执行国家对俄蒙国家的方针政策,接待来我盟访问的重要外宾;协助办理盟党政领导会见外宾和会议礼仪安排等有关事宜。推进全盟与香港、澳门地区的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涉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管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有关事宜,负责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接待和管理工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和案件。牵头负责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 A3?5jy1~4sC5;8R
(三)出国审理科。负责全盟因公派遣出国的审核审批和护照管理工作;负责赴港澳特区人员的审核及通行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旗县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的情况。 I,+4rs9=6Ik2~,w
(四)盟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负责全盟对外友好交往工作的管理、协调、统计,上报全盟对外友好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盟对外友好交往工作的规划;做好负责接待来盟内访问的国外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组织全盟友好团体出访的具体事宜;开展各种民间友好交往、文化艺术交流、纪念知名国际友人等活动;负责协调、上报盟与国外开展友好地区、友好城市交往活动。 E69ow,+6HM4.6O
(五)边界管理科。负责兴安盟段中蒙边界的管理工作。研究处理全盟范围内已定国界线的全线检查、界桩维修、联检、边界建设;处理边界涉外事务,对边境(边检)会谈、会晤工作进行指导和政策把关;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境地区涉外事(案)件。 q7.70H,+,IC4=1V
机关党建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E2?8af3;6KO5.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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