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简介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组建于2018年10月。 k,.2NT,=4pY9=,k
机构职责
1.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j6=7bk7=7eA,;9H
2.负责省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省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市县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n6,sw4;5gD3;2N
3.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O56Rb25Xk4:6Z
4.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省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吉林”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E9.4NQ3?9eK1:4M
5.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m4+5ex,;4AD1-7C
6.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省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z7,Qp8=8uu,=,s
7.负责全省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省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州)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H2=5nN2?4UH2?1B
8.承担“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c1-5SJ8-7pg2!3S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w2=9cL270t9=3W
内设机构
办公室 j8:1nM2:7QK4~1I
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 F3;1ON4!7fR1~5J
人事处 W,:1Vu4!7aO9!8f
机关党委 d9=4sq3+3Qy8+3z
数据共享指导处 u8;5VX8:,NB5!3E
数据管理应用处 H3?6qd,:4iE7=8X
数据产业发展处 p63RL6~8HY2~9c
信息技术推进处 F,=3TY3;8jE3~8y
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处 X3=1tc8=2iF13J
营商环境服务处 C9+2tq2-4nb8.9v
营商环境督察处 O4~6zL44Vp,?8T
营商环境考评处 Z,.,Ay3+3gv3;4r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I5!9BN24Hw2-7D
政务公开督导处 r,-6SZ2?4Tr9~5Y
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 j4:5ge1:6Iy4+3A
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处 y7.2YG9+7dw8-,0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Z,=,tQ1-,ln9:3C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g8.7Tk,~8CX8~10
放管服协调指导处(职能转变协调处) Y8;8Xx3;4Bn6?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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