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简介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组建于2018年10月。 A8,ku3=4bp1=9r
机构职责
1.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q2?6tu9;2BQ5.5d
2.负责省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省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市县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N5-5wy2?7ZT1+,B
3.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Z1.6vR7?7es61E
4.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省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吉林”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D41Fs77IE13b
5.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T7:,b0,?8fG3?5g
6.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省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w,.2JZ7;,Wa1?5h
7.负责全省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省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州)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省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p4?8mW3~3Vy9:9g
8.承担“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W2?4UK3:3Xz59W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o5:,OR8~4eD4+,k
内设机构
办公室 S9~8nh7:2tM1:1J
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 w7~5BL8!1ed7+3f
人事处 X1~8Bn7!2Lp4-1G
机关党委 c5.7IW6?7Lk7-3p
数据共享指导处 P4!,cc7:1rO6?6h
数据管理应用处 s8?4na1:5DU,~8m
数据产业发展处 k8-2qJ1;4Az,~6Q
信息技术推进处 x,+,nW5+7wM4-3I
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处 A3+8FC9;4rF2?30
营商环境服务处 i1~5Mj8=6mf9-4W
营商环境督察处 B3=4JC4.4yS6.4R
营商环境考评处 s5=9Tg3=5eP6;4j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x5?,Ki7~1Ra94W
政务公开督导处 U2!8ty7?2uJ,?6H
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 r,5GK8;4cD,~3b
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处 m5!8ZF1?4NN33t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q5=4AD8!4tC6+6e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d4,kP9.6RE6!5j
放管服协调指导处(职能转变协调处) M9?7uv79eO5=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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