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介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前身为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副厅级建制。1995年,全省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2008年4月,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 U8?,pT2=8UN1=5y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前身为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副厅级建制。1995年,全省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2008年4月,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 L9~5ma5~3ZJ7-2d
主要职能
现主要职能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T6~8JD3+1IT5.8C
具体职责是:制定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核定并征收参保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管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及参保信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核定并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提供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省社保局除对全系统实施领导和管理以外,还直接经办中央下放的行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业务和失业保险费统一代征收工作。 U,~6xH2;2es3~9w
省社保局设独立党组,领导班子由省委组织部管理。领导职数1正4副,党组书记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S6:2Ib7!9Dl5.1Y
全省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各级社保局共50个,除省社保局外,还有市(州)级局10个,县(市)级局39个。省社保局内设23个职能处室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失业保险管理处、省直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基金财务管理处、审计内控处、计划统计精算处、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稽核处、社会化服务管理处、基金运营管理处、职业年金处、信息系统管理处、综合管理处、系统建设督察室、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工会、系统党建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省社保局下设直属事业单位1个: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计算中心、全民参保登记办公室)。 q1?9Fi56iJ7+3t
经过多年实践,我省社会保险工作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省级统筹、垂直管理、社保征收、征缴激励”的体制机制。“省级统筹”保证了全省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经办统一,切实提升和发挥了养老保险保障能力和调剂平衡作用;“垂直管理”强化了社保工作的执行力,确立了全省一盘棋的工作理念,使省级统筹运行顺畅,基金安全得到保障;“社保征收”使工作责任清晰、主体明确,促进了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征缴激励”是省政府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建立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行目标激励,有力地调动了全省社保系统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使基金征缴总量不断增加,确保发放实力不断增强。多年来,国家人社部对我省社会保险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始终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倡导。 S7?7Hp,+5fV,=5T
机构设置
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 i7+2YH6=4HY1=3S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d3-2mv8=2Lk9-4R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处 N4-9pb4?4zS4:9R
失业保险管理处 N4.4XB,6fI7-6u
省直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 i9;3dJ4+7nn5~3G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处 S84Ir3=7FY7:,e
职业年金处 w9+5Oz7-3AX7+5Y
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w6;8WT7:8ff8?3Q
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处) K6+3Gl6.4Ff8+8w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稽核处 h8!3BS4!6hm8!6Z
计划统计精算处 017AX,?4A01-4P
基金财务管理处 A36zo34Bm9+3v
审计内控处 O5+1Cb2+4pf3;3J
系统巡察工作办公室 E5?9DG8~9AP5=3u
基金运营管理处 I4.3me5+6Nt7=,L
信息系统管理处 x6-5AY8=1nh4,v
综合管理处 W2.9BV2?2RQ7?9b
办公室 m,+3Er97vI7-4C
人事教育处 y7?6LF9=5gc,-7I
系统建设督察室 u3+2sx9?6zz7+6V
机关党委(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办公室) s6;5Xj8;5bL8=8Y
信访办公室 x4.1FO6~1qh7;1s
老干部处 z5:4HG3-5Sa6+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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