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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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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杜尔伯特西街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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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简介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是乌兰察布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U4+,wT1;6KN2!7z

全局共设有18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业权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科、详细规划科、综合交通与市政设施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自然资源项目核验管理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以及机关党委;1个直属的派出机构:集宁区分局;下设二级单位另行补充。 s5~1UM1-9nC3.3T

主要职责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B9:2YQ78en3:7r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Z5=3xW1:1Jg,:4l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B6-1jw9~3Rm7=3E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E,+,uZ1;7LV6!4W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A2:4FV8-9xs3+5x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J2.3yz6=9vM8+2p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 P,!9yO1~6aq6:6b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s5;6nu5:3yL9;9O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N4!8Qn9:,ON2.,B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工作。 f,~5hQ2;6yf8=1I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S,:9dZ4~2yB8-1K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O7!4xO2:6Tb6?5g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W3!8kW7=2Ko3-6m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06?,vz5;6nF1!5L

(十四)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 061IB9;20L1~3i

(十五)负责拟订地方性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j2~7EG2!1Sh6=,p

(十六)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环境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工作,并负责上述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已批准的各项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C6-9jw9-8MM75o

(十七)依法对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包括临时建设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 S6.6sU8-2ME6+5D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档案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A5.5wR62CJ5!5J

(十九)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a8+2oT3!2KH9:2P

(二十)负责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治理、污染治理修复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L2-1yV9~8ea9-,m

(二十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维稳信访、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工作。 x,~3iA,;9BS9.3d

(二十二)统一管理和协调市林业和草原局。 q3.7pN5?,IF29X

(二十三)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z1=1Rq75aX1;4W

(二十四)职能转变。 o,~8Fa7=7SP5-2b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g9~7sw3~1hK1+9B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划图。 p2?5IK8=,yP9.4V

机构设置

全局共设有18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业权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科、详细规划科、综合交通与市政设施科、建设工程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自然资源项目核验管理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以及机关党委;1个直属的派出机构:集宁区分局;下设二级单位另行补充。 x3~5AT5+7Lq6.5L

自然资源局集宁区分局 Q,9KE6:6aC3-9G

自然资源局设置集宁区分局,为市自然资源局的正科级派出机构,由市自然资源局直接管理。职责、设置等事项另行规定。 D8-5YI4;,EN2;3J

办公室 P6=6ft3~1Kf8:,G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机关文电、信息、会务、值班、档案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和脱贫攻坚工作。协调综合统计分析和相关专业统计的归口管理。 p,~5cj2!3NW1=7M

承担全局有关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受理并办理全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组织制定全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承担制定全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审批制度。承担全局审批服务窗口运行和日常管理。承担“权力清单”上标准化事项的集中审批工作。承担全局行政许可证件发放和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 D9+2ap4:,rB6?8g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 z,.,qh2?3zM5;8G

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职能职责权限拟订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全市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对跨区域的或重大的违法案件可指定管辖也可直接立案查处。根据授权委托对旗县(市、区)政府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督察。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制度。配合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报备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全局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承办市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等相关工作。 x1:,uy7+6PY6?9b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X1:9SC3+9vw2:4D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K8~9lP3-,kC7:6k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l7-8BK1?4GV1?7J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监督管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负责城市低效用地整理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各旗县市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由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p3+4NY8?3Dp3:5e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 a9?8kM4-8eb5?7b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监督管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负责城市低效用地整理整治工作。指导监督各旗县市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由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B1?1JO4-7ua1;4I

国土空间规划局 D7:6xc,+3sF1:1L

国土空间规划局。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并监督实施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组织编制、指导、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各类空间控制线。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全市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开展全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审查、公布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初审工作。负责市规划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Q4;,Hb3.1GT8.2M

耕地保护监督科 K8+8KG7,NF78H

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R1;7jR3~1nw7.8L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R75Gg9=4Kh8?6y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市级相关配套规范和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g6.4Fz5;4Fc2=90

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业权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09;,eG3!7Ja,~90

矿产资源勘查和矿业权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落实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S6+4kJ3!7Vj,-9J

拟订全市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权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指导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工作。负责在自然资源领域中统筹考虑并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u7+6an1+,WM6+9u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d3+2YJ6.8iS7;5r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编制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治理、污染治理修复等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指导旗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指导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A8:4rM6;,VF2?9w

测绘与地理信息科 y2~5EO9;9El3~1a

测绘与地理信息科。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安全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应用和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负责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x9!,lm7=6ZM,-3s

详细规划科 I6?4kA7?2vk5.8P

详细规划科。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更新改造规划等实施性规划的组织编制、计划拟定、修订与实施评价。参与拟订土地储备、供应等专项计划。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临时建设用地)。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研究工作。负责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拟出让地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m9-4Lh8~9qQ5!1C

综合交通与市政设施科 c3+5cc9+9du9-4m

综合交通与市政设施科。负责组织协调参与城市管网规划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市政工程(包括临时市政工程)包括市政设施、道桥、涵洞等工程的规划审核。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的基础数据收集统计工作。负责市政、管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的规划审核和市政建设工程的验线工作。负责核发市政、管网工程“一书两证”。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空间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N9:8cz4-9Dk1:8V

建设工程管理科 z8~30u,-9QN2:6Y

建设工程管理科。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的编制、报批、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建筑设计及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审查及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临时工程)。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验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工作。负责各类建筑亮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审定和实施管理。 O2-9jX9:3vg8=6X

村镇规划管理科 M3~6gI5-6ac7~8J

村镇规划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镇、乡、村规划工作的方针和发展政策。组织研究镇、村新兴规划理念实施工作,拟订关于镇、乡、村规划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有关制度。负责拟订镇、乡、村规划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草案和技术规范。负责指导旗县市区贯彻执行自治区、市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对镇、乡、村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发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镇、乡、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各旗县市重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地段的规划审查工作。 p28GV73ni9.3H

自然资源项目核验管理科 Y1=,KR2!5zu6=,n

自然资源项目核验管理科。组织、协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补充耕地、建设用地复垦和城市低效用地整理整治等项目实施验收工作。负责市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包括山体、水体、林地和土地等)、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保护补偿等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局组织编制的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成果的验收。负责局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建设类项目的竣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Y8=9yU7?1rq4!9K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 V,:2CM,!6WN,=8h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收益分配等有关财务制度。负责专项资金、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国有资产账面登记管理等工作。指导旗县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专项收入收缴工作。 O6+7zG5:3Wu7!1v

人事教育科 Z1-3ua2=6th9!7j

人事教育科。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组织工作,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系统、派出机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C6~,GZ9:4DM8;,d

机关党委 b5!9bn1;5FO1;1i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q9-2JU8!1Zi2?4T

地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杜尔伯特大街地勘综合楼(国土资源大楼) o6:5sa5+8h04;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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