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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郑蒲港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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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 地址: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姥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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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郑蒲港新区管委会)网站详情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郑蒲港新区管委会)简介

一、单位简介 X4+1qS94jZ2;7k

郑蒲港新区是在落实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战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跨江联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于2012年1月4日成立,总面积225平方公里,集聚人口15万(户籍人口11.8万)。省委、省政府明确新区发展定位是“港城一体、产城一体、城乡一体”,着力打造安徽江海联运枢纽中心和现代化新城区,成为皖江城市带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推进新区建设,郑蒲港新区正在成为安徽乃至长江经济带上的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K6:7Ww3.3T02,R

二、机构设置 T4-2ON7!,LE5?8k

内设机构15个 t14Nm2-1PJ5!2v

(一)办公室 j7;1xv1:6pY3.1c

负责新区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协助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新区、新区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日常公文的处理、传递。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新区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的催办落实;承办政务督查和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上级领导和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新区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两办”信息、省直报点信息报送工作。指导、监督管委会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收集和编辑新区年鉴、大事记、图片音频视频资料。负责组织实施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新区新闻发布会工作;负责协调联系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单位,促进媒体融合发展;对重大舆情、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负责新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新区文旅事业。负责机关后勤、物业、车辆、卫生、内部安全等管理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W8~1cY9+5iK5-3v

(二)招商局(投资促进中心) S1+,Pe1?5VU3-1F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制定新区招商引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招商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招商政策宣传和对外推广活动。负责招商渠道的建立、拓展及维护工作。负责新区招商引资具体工作,包括客商接待、项目谈判、考察、签约等。协助落实项目跟踪和落地前相关工作。协调新区对外、对台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外籍以及港澳台人士的联络和接待工作,落实新区对外招商引资出访组团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u8?5rC7~4Vh4=7a

(三)经济发展局 g1:7dZ5!5HO3;2h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发展、贸易、统计、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目标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职责。负责新区宏观经济的分析研究。统筹新区经济发展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有关综合配套改革和专项改革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负责统筹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结构调控有关工作,统筹新区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负责统筹新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统筹规划新区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承担产业发展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职责;负责统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新区商务工作,承担促进流通产业创新发展、商业体系建设、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责任;负责推进服务贸易、内外贸融合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工作。负责新区统计管理工作,分析、监测及预警新区经济运行。负责推进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指导新区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推广、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发展、技术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新区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项目的初审和转报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新区产业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D9;9mn1~8Pr8;7V

(四)建设和交运局(建管站) r,=3Hl3=7Cn67u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建设、水利水务、交通运输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四合一”计划编制及建设推进,负责新区重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重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负责统筹城乡建设,指导两镇的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负责建筑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负责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水旱灾害防御,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水务设施的监督和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管理、房地产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规费的征缴;负责农民工工资监管帐户的监督管理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协调供水、燃气、污水、电力、电信、广电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用户服务工作。负责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督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新区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手续、竣工备案手续;按规定处理受监工程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投诉,参与受监工程工作职责范围内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姥下河排灌站的指导工作。具体负责大王站、大庄站、南河泵站和在建的姥下河北站等城排站。负责郑蒲港港口、西梁山下等两个采砂区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开展长江非法采砂日常执法巡查和水利执法专项整治活动。负责编制农村公路规划,负责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参与制订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计划、目标。负责新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组织、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新区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营业性客货运输场等的监管责任。负责港口建设、口岸运营和航线开设等相关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f2:,aH1=6zn7:6e

(五)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 P2+8tw,5bZ6=1E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教育、计生、民政、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体育事业等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的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统筹推动发展新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负责统筹推进民生工程。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承担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或培训机构的设立、终止、变更、分立、合并审批工作;负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发展等机制。负责新区社会民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物资储备、养老事业服务、救灾救济救助、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及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殡葬、区划地名、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事项管理。负责新区残联管理及慈善服务工作;承担有关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管理职责。负责就业促进、创业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新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相关工作,承担和县光荣院指导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c18rU6!8ic31z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 S2;9bm3!3Ze,+6d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各类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整合新区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农业、劳动保障等方面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新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研究部署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负责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新区辖区小区物业管理。负责新区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新区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及沿街外立面装修(饰)、空中线缆(弱电)治理、棚、亭等城市家具等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污染管理、露天烧烤污染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非机动车停放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涝、道路清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和污水处理的应急指导工作。负责新区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T5;6bc4.,XU1:2i

(七)财政金融局 A42TA98Sk4;7E

负责拟订和执行新区财政、税收、国资、金融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统筹协调资本市场发展。负责新区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监督管理以及财政资金的核算;负责新区财政收支预算的绩效管理;负责新区财政体制管理,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管理体制;负责指导平台公司、托管乡镇财政财务工作。统筹协调新区国有企业投融资工作,推进投融资策划和资源整合,指导、监督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组织实施投资基金运作。负责组织制订新区财政经费支出标准、定额,审核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实施新区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财政性账户的开设、核销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订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新区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牵头拟定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依法管理新区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负责拟上市公司的摸底和培育。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2?1Li,+,vg4!,s

(八)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A9!8W06!4MM1:5o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及落实国家和省、市减排目标。组织实施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新区地表水生态环境、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协调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指挥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预案演练。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新区有关部门和两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工作;负责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新区防震减灾日常工作和抗震救灾时的组织协调及部分处置职能。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i66eW8!9If,!1T

(九)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 p4.1rK9-5la4?,X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计划和补偿安置政策,拟定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地块土地报批组卷前期工作。负责市级重点调度的集体土地和房屋征迁项目考核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计划的拟定,督促实施主体,加快推进征迁工作,负责协调两镇有关补偿争议以及补偿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组织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成本核算、提前安置。负责安置房交付结算、安置人口库录入与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净地移交、“应急零星工程”实施和环保监督相关工作、户籍迁移及分户集中审核、涉征咨询、接访和维稳协调等其他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h,+2zJ3~8EE6+,m

(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9;6Pe4!9nN9-9g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物价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监督检查以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委托(授权),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价格认定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许可类工作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新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承担辖区内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负责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新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计量管理工作职责;承担标准化管理工作职责;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新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落实,负责研究拟定价格和收费改革及定价、调价方案,负责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的监管。负责商务执法、盐业执法以及商务领域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和反垄断等有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T7!9uo9~7yx,~7o

(十一)行政服务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局) P5=7SP2!1kB7.3i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新区有关部门和政府驻区单位(机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负责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负责新区项目和企业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服务性事项的代办、带办工作;负责服务企业,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做好企业政策咨询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新区“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指导和推进平台应用;负责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数据资源信息化发展和数据资源融合应用;统筹负责新区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工作。负责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及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为民服务场所管理、改革及规范服务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L3-,qq,+2Ap5!2O

(十二)纪检监察室 j3;6pV2~4Eh5=9g

负责了解掌握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以及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规定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督促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指导管委会所属各部门(单位)、白桥镇、姥桥镇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以及对辖区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对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和公务员的检举控告。负责查办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党工委、管委会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干部任职前征求意见、诫勉谈话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党员干部开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辖区纪检干部培训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g5.1Zk,=2Cu,1L

(十三)党群工作部 K6=1Nj6;7yX4+5q

负责新区党务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健全党组织生活会制度,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负责新区工委管理干部的选配、考察、任免;负责新区工委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监督工作。负责新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包括拟定新区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其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确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或审批工委、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设立;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新区人才开发工作,指导、检查、协调全区人才工作;负责新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引进、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并使用好人才开发资金。负责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工资、待遇、调动、离职、退休等审批手续;贯彻落实上级工资福利、老干部服务的政策、规定,制定新区工资福利、老干部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福利的日常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人大、政协联络工作。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审批和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委管理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负责对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的指导协调;负责新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活动。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方案;负责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4.3ew,!3EN3-,m

(十四)综治维稳办 T6?4gC9~1CF,:4K

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去省、到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工作;排查研判社会不安定因素,并及时组织会办、督办;协调、处置有关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联系、指导、协调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和管理地区防范、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专项斗争常态化机制;自主开展督导考核和表彰奖励;统筹协调线索摸排移交和情况统计;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并进行重点督办;协调开展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律师进村(社区)工作;指导、督促、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反邪教工作;及时取缔非法聚会、打击非法传教活动。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i41tb4;1Vg7.3t

(十五)审计和法务部 j1+7Wr3+7ed12B

承担依法治市有关工作;负责新区审计制度及相关法规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组织实施对新区所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进行审计,对新区管委会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负责新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前置审查、备案管理、实施效果评估和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解释及异议审查等工作。负责新区管委会重大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公示、听证工作。负责对新区管委会拟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做好合同(协议书)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管委会法律纠纷和法律事务处理等管理工作,联系新区法律顾问。承办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新区管委会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j7:4ef3.6HD5.2K

三、办公地点 b9+7Oq,.7RA7;1M

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孵化园1号楼 N7~,zJ9?,QI8:7D

四、办公时间 H9.2ZL2;4sz7?2B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B1+8aJ7-4jK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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