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温州市人民检察署于1950年12月成立,1951年成立浙江省人民检察署温州专区分署,1952年两署合并,年底又分开。1954年12月改检察署为检察院。文革期间,检察院的工作暂时中断。1979年2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温州分院恢复重建,同年4月11日,重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1981年11月,原市院并入温州分院,成立现在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Q,?1ak1-6Hg6-,r
2017年,市县两级院完成自侦预防人员转隶工作,共计212名干警转隶到监察委。 K8-,JH7:3Lu2:5Q
2019年下半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市检察院设有16个内设机构,其中主要检察业务机构有8个,按照数序统一命名,分别为第一至第八检察部。其中,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普通刑事犯罪案件(除第二、三、七检察部承办的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案件);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第四检察部(挂司法警察支队牌子),负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以及警务保障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第六检察部,负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第八检察部(挂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此外,还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处、检察技术处、检务保障处等8个机构。 j5+7kZ8=3Jp7.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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