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部门职能 V6~1fT7;7mm6~2k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领域内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领域内行业规范、操作标准和监管办法,修改、完善相应行政处罚权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g3!4bK1+,rO3+9i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c4+9Vv,;4Ge,6H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b22MY,;9fH8?1O
(四)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D4-5OW9:6Tt,-50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e6+7Ck1;6EE5=7F
(六)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监督及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相关工作。 U3+,my8+4Lm4=5B
(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中有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方案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所属市政公用行业(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园林绿化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Q,=9ja33wI,?4l
(八)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及全市重点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N,;7sE34St9-9D
(九)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G1~4BX5=3QF3=4y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建设行业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调查处理。 s,+,fL41dS73T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编制墙改、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节能建筑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v,=5QK4:9xp5!8c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d,1Xi6=1Rh3:1x
(十三)负责全市供热行业和市场管理,拟订城市供热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政府投资供热工程的项目建设、监管工作,负责供热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协调工作。 L73od8;6RN8;7r
(十四)负责拟订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的相关工作。 b6=6rQ5?8lI1?5n
(十五)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领域执法方面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领域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纪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为准则和文明执法等规定,查处行政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I3+3mo5?8Ba7:1N
(十六)拟订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和管护、环境卫生作业和设施建设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报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排涝、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维护以及园林绿化设施管护和建设、环境卫生作业和设施建设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H9~2wb6-3Dq7.6A
(十七)负责市管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管理,负责组织对市管市政设施进行维护,负责城区防汛的排水、排内涝工作,负责挖掘、占用市管城市道路等涉及市政设施方面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相关项目的建设,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k7=5FI92wJ9:3W
(十八)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并对园林绿化管护和建设进行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管理和验收,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等涉及园林绿化方面的管理工作。 N8!9qW5-8Mt6?9r
(十九)负责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和验收、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亮化和冬季除雪的组织协调、城市街路指示牌的建设和维护。 R9=9Xb,.,IA52E
(二十)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护和环境卫生作业的市场准入管理,负责城市市管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护和环境卫生作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i13HY1=4yS7-5t
(二十一)负责综合协调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N3~1ZL1:,ms4;4G
(二十二)研究拟订全市静态交通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各县区及市直部门落实城市静态交通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加快停车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协调各县区及市直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停车场等交通项目采取“市场化”运营管理,承担市静态交通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x8.4Bb5=2TT1=1c
(二十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 O7+8XB2:9qp5=4S
(二十四)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s5,ii7?3dx6.9M
(二十五)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G7.3TG4?6Ma3=2p
(二十六)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备案,负责对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防护、防化、通风设备和材料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及资质和经营范围审查。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进行处罚。 Q1-9NO5.9ub34l
(二十七)负责组织实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和人防工程使用费、补偿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管理人防工程、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Y,;,Vf6!3vX9!10
(二十八)负责对破坏防空警报设备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防空警报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负责按防空警报建设规划批准建设防空警报器。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f8;2LK44mK7+9V
(二十九)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C15Uv7.6fA8?,s
(三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P7:8BJ9.,OM9?6b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网络、机要档案和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重点工作的调研和督查。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与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做好人民防空信息相关工作。 G4-7Nl8+9pq4,U
(二)综合计划科。负责编制领域内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市属城建项目和全市人防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统筹对上争取资金、优惠政策,平衡领域内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统计分析。统筹招投标工作,拟订管理办法,实施监督管理,完善信息统计管理。承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国际交流工作。 K2.2CQ6:1jv8.4X
(三)政策法规科。拟订领域内政策规定、立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行业内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行业内普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拟订依法行政意见,负责对行业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前置性审查工作。指导和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的普法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X54Bw1;5Y03.,J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领域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业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审核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参与对行业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统筹机关营商环境工作。 N8.2nH3+7rK78R
(五)住房保障科。承担棚户区住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指导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管理住房保障信息及档案。指导住房建设和城镇危房管理,指导县区公房管理和租赁住房市场及平台建设。 k2.4vt3-8ky5?4L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研究分析住房重大问题,指导房地产“去库存”和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全市房地产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承担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指标任务。 c6;6oY8:,Fs4+6h
(七)建筑市场监管和改革科。负责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检查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清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承担全市建筑业经济发展指标任务,拟订全市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承担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拟订全市建筑业以及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区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参与领域内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对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执业人员管理。负责拟订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造价管理。 i4-1uj3?8cv4~4D
(八)铁路项目建设科。负责城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组织沈白客专抚顺城区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指导相关县区的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与沈阳铁路局、铁路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担沈白客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X95Ai44LR6.1B
(九)供热监管科。负责全市供热行业和市场管理,拟订城市供热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政府投资供热工程的项目建设、监管工作,负责供热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协调工作。指导城市供热设施工作。负责指导拆除小锅炉。 U3;8yg9;9tS5~3Y
(十)物业管理科。负责拟订物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综合协调机制。负责指导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前期物业招投标及管理,负责指导住宅区按规划进行环境建设,负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应急处置,负责监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物业行业协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j,2kJ7+6UC1+5r
(十一)城市建设科。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指导城市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相关项目的建设。负责统筹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f9+7KK7+2nU2!5E
(十二)公用事业科。拟订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等,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设施等工作。负责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指导实施城市排水水量、水质监督检查,协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等相关工作。 a8-1GM3=,kr8~3h
(十三)村镇建设科。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拟订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市集体土地所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订全市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 D6-,Cd7?9tf2~1s
(十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建设行业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调查处理。 g,~7VT7~8KU25Y
(十五)安全应急监管科。负责统筹应急保障、协调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局内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编制、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局内相关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演练,指导、检查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人防设施等建设、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x8;6Ao3=7pn8:1T
(十六)勘察设计监管和建筑技术科。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镇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和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建筑认定,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组织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合作利用,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和技术成果转化,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负责实施建设行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的相关工作。 C6;5IC7~1sW7-2y
(十七)市容管理科。拟订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发展规划、管理标准、监管办法和实施计划,依据权限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建筑立面和公共设施容貌管理、街路指示牌建设、占用城市道路开设路口等涉及市容环境方面的管理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景观照明相关工作。负责统筹领域内扬尘治理工作。 f3:10U8~7SY2!7L
(十八)循环产业开发建设管理科。拟订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及新型循环产业开发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城市除雪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的市场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厂、固体垃圾排放场、垃圾分类等城市新型循环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并组织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全市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d5:4ET3?8YG1-4C
(十九)园林绿化科。拟订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操作标准、监管办法等,依据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进行行业管理和验收、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指导城区森林防火和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市城市绿化办公室日常工作。 w,:,Ic2+8az5.8f
(二十)市政设施管理科。拟订市管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规划标准和监管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市管道路、桥梁、路灯、亮化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监管与维护、安全以及城区防汛工作。参与市管市政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及竣工验收并负责接收工作。 H9;,ev,:6Ui7=5j
(二十一)城市静态交通监管科。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静态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政府投资的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其他形式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等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停车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等区域机动车违停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静态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o4:3Ng2-5SX9.4u
(二十二)城管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城管执法的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专案稽查工作,组织或指导专项稽查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稽查工作。 X68oF5:5nc5?7c
(二十三)信访投诉科。拟订全行业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转办、交办、复查、代政府复核、答复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Y7?3AR64ih4!7r
(二十四)人防指挥通信科。拟订实施市防空袭预案,指导监督全市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疏散准备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开展人民防空演练。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拟订人民防空技术保障措施,承办市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保障任务。负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执勤保障、队伍建设及训练等。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承担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网和指挥通信网,协调防空通信信息保障工作。 q9;9VZ6;1LF,.10
(二十五)人防工程建设科。拟订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对人防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和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区开展人防结建工作。指导监督人防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组织人防工程相关费用征收管理,对涉及人防工程相关企业进行质量监督。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 J3~,WP,-8rS6+6i
(二十六)平战结合管理科。负责全市人防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拟订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及维护管理规划,负责指导实施。负责按照平战结合原则,指导和组织实施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抢险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相关安全工作。组织人防科研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学术交流,推动全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工作。 k9-9RC9,tW7?4Y
(二十七)目标绩效科。拟订、实施全市领域内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化指挥平台统筹协调对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指标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考核情况定期发布通报。对省、市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全市领域内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Q1-4Yw1?8WA6-8j
(二十八)财务审计与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人防工程、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f6+2oO9=9dU9-1H
(二十九)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任职资格评审、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综合管理行业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y8.9an5!2dy,.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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