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简介
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j8.,po,?9vF2-8O
第一条 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I,=4WV3~9WU3;,p
第二条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D62pL6?9HB79r
第三条 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h8?6WX1=4we44K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土地征收储备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宣传土地征收储备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I4.2Fc4:2Ih6+7E
(二)协助编制年度土地征收征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协调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 q9:6Dh3=5il6.2w
(三)审核城区报送的项目征地费用预算(概算)方案,协调征地资金的落实及拨付工作和检查、督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工作。 u1?1008:5cK4?8t
(四)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推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拟订市本级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协助填报并提供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涉及的征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征用土地情况。协助开展征收征用告知调查、征地听证告知和组织听证工作。协助审核城区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拟订的征收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收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预)公告。 H9=4lM9:2V02~4S
(五)指导城区征地机构业务开展,对城区征地拆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A6~7CT6:6LQ4.,P
(六)协助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来访信访工作。 q1=20h4.6Iw3-6q
(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配合做好收回、收购储备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盘活、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受委托依法管理已储备土地,增强政府对土地的调控力度。 Z8!6Xo,~6oU5.7A
(八)对依法收回可纳入储备的土地,收购、优先购买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旧城改造用地、企业改制用地和国有存量土地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进行调查、统一储备。 g8;8zv8?9xC9:1v
(九)建立储备土地信息共享制度,进行项目策划、项目实施、招商等宣传活动。 a6+8Fz27oX67U
(十)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利用,收购、储备土地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和出让前期的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j8-1nD5+5zi1=7e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D2.6KN9?5TR,+9O
第四条 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县(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J3.5X04-7SM6:9u
第五条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063pn7.6Zj2~7Y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政务、保密、宣传、督查、机构编制、人事、党群、纪检监察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n4-5HA4:8aa2~2w
(二)财务科。负责征地费用预算、核算、申请、拨付工作,对城区征迁安置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决算,土地收储、开发经营的资金核算。负责土地储备、开发和临时利用的资金管理。配合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负责单位日常财务、劳动工资、资产管理工作。 P6;1sP2;3OQ2!3O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协助推行政府统一征地制度,拟订市本级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承担征迁安置和土地储备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征地拆迁后的安置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征迁安置和土地储备政策调研、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纠纷调处和处理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信访问题。 W6.8gb1;1Yn2+9i
(四)征地科。负责协调城区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审核城区报送的土地征收项目经费概算,协调征地资金的落实和拨付,填报城区相关征地数据,提供新增用地报批相关材料。 G2?5JF3!80Z32r
(五)房屋征收和补偿科。负责编制年度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计划、方案,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房屋征收进行风险评估,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听证、论证。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协调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县(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向被征收人公布。 J9:8BH4:3Re,6k
(六)储备科。负责协助拟订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受委托负责储备项目前期策划,依法进行土地储备,申办储备土地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建立土地储备库。协助储备土地所涉及的征收、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的申办。负责储备项目的前期调查和成本测算。协助申办储备土地供应的相关手续,协助拟订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及供地方案。协助办理储备土地的交付手续。 Y6;1uK6=,eV49j
(七)开发科。负责储备土地的管护、临时使用和前期开发工作。 w,=2Oz,=2gW7-9v
第六条 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事业编制3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f,+1mt3?,fJ5:7B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08=,Wv6-7PB8.5b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a4!3xj67gE,+1H
【办公地址】 M7~7EQ2:4Kd5;7J
防城港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 v2!2sp6+3cS,.4W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c4+9AQ8~2Lm6~,c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Q6!7Da8;5RT3?1J
一、综合科 N5+1gl8!1cs2+8r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C54kt7?9kd89c
二、财务科 N4;9Fk2.2mq2-3U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L2~,qV8:6GP7=8I
三、政策法规科 c2!9Pm9?4aE6?9Y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I6:7RH9=,bE5-1h
四、征地科 W23tu8.9sc4?1q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B1+3IP8=3eV6.,s
五、房屋征收和补偿科 x9.9jQ18oU6+1U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c1-8nQ7;7kf7~7i
六、储备科 A9;2SF9+1Hx6?2F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l4=3Q06;7At9+5B
七、开发科 C3~8ac2-6LW1!4C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9楼 f2;1ib5!6Cw4+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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