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投标管理与法务中心简介
招投标管理与法务中心是主管学校招投标管理经济合同审核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规范学校采购与合同签订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风险防范,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r7:1fX3!9bU2?2i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采购及投标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f9=5XC1:9wG7=7U
2.负责制定学校有关采购(货物及服务)、经济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r,=1Uo5-2hy,?8m
3.负责学校货物及服务采购的管理工作,受理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确定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并组织和协调实施。 c8?4oX1=6qQ2.2y
4.负责招标代理的遴选、管理;负责学校评审专家库的建立、管理。 X8:8fA5=6Qx3.8Y
5.负责政府采购和代理采购达到数额标准项目的申请、报送、委托工作。 q2-,cf9!8wS1?,C
6.负责学校采购数额范围内的采购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及监督工作。 U9!5dr3?1rh8=,m
7.负责学校经济合同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合同专用章”。 K9-4by6:7lq7~3j
8.负责采购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使用、管理及维护。 b,~1aO4;7qi2-70
9.负责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d5;,LX3~2wX5+6K
10.负责汇总编报学校采购工作的统计信息;做好项目招投标、合同等事务有关文件资料的管理、立卷及归档工作。 k,-3Yq4;3KF25X
11.配合学校做好项目采购及合同管理的廉洁风险防范相关工作。 c5~8NK2=5Tk9+4n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B5~5Bv,:7JF9-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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