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在编干警96人,院领导8人,设有23个内设机构,下辖11个县级检察院。 t1=9jm1;1Cd2~8o
近年来,永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永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要求从严治检,全面推进争先创优,全面提高千警素能,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在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取得了新的进步。永州市检察院成功创建“市级文明行业”、“全国文明单位”,服务经济发展、司法体制改革、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经验多次被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委、湖南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肯定和推介。先后涌现了付玲玲、蒋冬林、陈运周三位全国模范检察官。 o2;5cf4~4ZR,?4q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 A,?3FK8:2EC3-5E
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 M6~3Ge9=2Ud2~1v
政治部:负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宣传教育及老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干部科、宣传教育科。 i5:,az3!8mz9;4H
侦查监督处: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指导全市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负责掌握、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情况;承办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中有关问题的请示。 v3-,wz3?5XN,:9a
公诉处: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的指导;对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其他必须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G6=,jX4+1rN9?9G
未检处: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刑罚执行等诉讼监督活动的个案指导;负责办理下级院书面请示、提起抗诉、提请抗诉以及当事人提出上诉、领导批示交办的未检案件;办理其他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的事项。 Z5?4pi2;3Pu3~4A
监所检察处:指导执行机关执行刑罚和变更执行刑罚中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督办全市发生在监管改造场所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罪犯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抗诉工作;办理由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发生在监管改造人员中的起诉、抗诉和提请抗诉案件;查办服刑罪犯不服人民法院复查驳回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负责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a,9AX,-8IX9?9l
民事行政检察处:贯彻《民事诉讼法》等的规定,审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对全市民事检察工作进行指导。贯彻《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审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开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官释法说理工作;对全市行政检察工作进行指导。 U1~10U9~1Pv8;9y
控告申诉检察处: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举报和刑事赔偿工作;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依法查办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查报结果;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C1?,yd,.,Hd6!5h
检察技术处: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案件的司法检验鉴定;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技术工作细则,拟订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技术科研和立项;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P3-1HK2!5kp,;4B
网络信息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网络、通信和信息化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安全防护和业务指导。 j6.9zq,.1QB1!20
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的选任、解聘、联系、参与案件监督等相关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律师协会等人员和部门的联络工作,以及意见、建议的回复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民意调查工作;检务公开工作;人民监督制度的改革和探索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t8!7AX1?6FV5:2P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对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意见的收集与整理任务;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负责对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负责检察工作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承办市检察学会、人民监督员的日常工作。 S3~5JD64fR2-8y
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务监管,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管,案件质量评查、组织检察业务考评,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u1?5CR9!2jT6;5w
法警支队: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保护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和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维护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K,.6D095DK,!9A
行政装备处:指导全市检察机关行政、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检察系统的技术装备、交通及通讯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计划和管理;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U2!3YZ7~8FN7!1x
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指导全市林业检察部门的批捕、起诉工作,承办相关案件;参与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全市林业检察部门的队伍建设;办理下级林业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L9:5RM8!8Qd1.2O
机关党委:负责市检察院机关党组织工作;负责市检察院机关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员的培养、发展、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对市检察院党员、干部进行监督;负责领导市检察院工、青、妇、群众组织及统战工作;完成院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O,+4vK5.2ph9: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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