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香格里拉市原名中甸县,2001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2014年12月16日,香格里拉撤县设市获得国务院批准。 K1.1VE8!6GF6;1b
香格里拉市检察工作在1950-1956年初,由县公安机关代行职权。 V4~6Ui1;5lb7-8w
1956年2月,成立了中甸县人民检察院。 E9?1aG1?9UC3;1S
1957年9月迪庆州人民检察院成立,由丽江分院代管,与中甸县检察院合署办公。“文革” 中,中甸县人民检察机构被撤销,实行“军管”,由公安机关行使检察权。 y46iq,!2jq8:8k
1978年,恢复中甸县人民检察院,1979年5月1日,中甸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办公。 P3-80R3;3pw,~4c
自人民检察院设立以来历经历年宪法的修订,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七届三中全会等会议精神的指引下,经过几次机构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日新月异,至2018年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院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室、纪检组、反贪局、反渎局、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监所科、技术科、预防科、人民监督员工作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大队等部门。 H,!3Sn3=5cQ,+2E
2018年根据司法改革要求,内设机构改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o1-5EW72zn4.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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