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人大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长沙市雨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是雨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10月选举产生,有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员29名。区人大设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设“一办一委一中心”,即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下属二级机构代表服务中心。现有机关干部职工42人。 y4-,Ty9!8Gm2~6Q
全区12个街道设立了人大街道工委,工委主任、副主任各1名;跳马镇二届人大设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副主席各1名。 b6!1bB1:2Ch4:8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之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权是: M1:,NC7.1rk4=9x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f1;2iH3=1Nz3-4U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O3+5Mo7.4LP8.5O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W2!9tO7!2eA6~8O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A4+8Yg6-4BK3?1f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c3?2Us5:8bb8?2Y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u,=6Fn6;4LC6:8I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e4:8ZC8-,sc8~6k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区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7?2ET3;4nI2~1N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的任免。 o,~1yd6~8wj2?6L
10、根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j1!3Iv4;5Bj6.6r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I5.6gE3.6Gc4:4n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3=8CQ,:9kz4-8T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请求,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V4+3BO3-2FL1+1j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j9-9wH83dy6;2a
15、承办区委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或授权的其它事项。 g4.7AQ5;7yo7-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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