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校友会简介
江苏大学校友会章程 k6?1qY8!6zU6!5m
第一章 总 则 H4?9Yd2:3KI5=7G
第一条 名称:本会定名为江苏大学校友会(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Jiangsu University 英文缩写为JSUAA)。 07=2BR4?4zj8;,s
第二条 宗旨: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及政策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继承和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和校风,密切母校与海内外校友间的联系和合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基本建设等方面促进母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影响。团结和鼓励广大校友为办好母校、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水平献计献策,为促进母校发展贡献力量。发挥母校与校友间的信息联系、交流协作的桥梁作用。 D,:8OB3!,iY5?9L
第三条 性质:本会是非赢利性群众团体,由江苏大学和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江苏冶金经济管理学校及其前身的海内外校友自愿组合而成。 U1~8yU3~3zV8;4L
第四条 本会自觉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J6=6eq7;6uW7~4t
第五条 会址:设在江苏大学校本部校园内(镇江市学府路301号,邮编212013)。 I,:4VD3+3WB7.9h
第二章 任 务 e3~2BP6-3pY1-30
第六条 弘扬母校的优良传统和学风,鼓励校友在事业上不断取得新成就,树立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n5=4OZ3;5Ob4!7K
第七条 加强与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听取校友对母校教学、科研、招生、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工作意见,并及时把校友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学校各部门,以不断改进和提高母校各方面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b2!8GH8:8bT6?1e
第八条 加强和促进校友之间的教育、科技、学术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和工作经验交流。 X9+1Lu5;6To,+2Q
第九条 协助母校收集和整理校史资料,汇集校友在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论文、译著及其它重大贡献等事迹材料,促进校园文化和优良校风建设,编辑出版《江苏大学校友通讯》。 M4?5gp77Rl2?3V
第十条 发挥海内外校友的各方优势和广泛影响,协助母校筹集办学资金,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母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G8:2lA8+3IB,!7U
第十一条 协助母校接待校友返校,组织开展有利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助于母校和校友的相关联谊活动。 Q7!3dr3:6OS,;6s
第十二条 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各项活动。 Z6.5im1=4ae2:1K
第三章 会 员 f9-8mr4~2aq1-5v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K63Hj41wL1.3P
(一) 江苏大学校友; R8!2xr1:8qE8:6O
(二) 承认本会章程; v9:9Ft8=2kV6:,g
(三) 自愿加入本会。 E,+2Gk,?7rd8:8c
第十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江苏大学校友: i6+4ht7?3ax9!4V
(一) 凡曾在江苏大学和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江苏冶金经济管理学校及其前身各个时期的毕业生(含各种学历层次)、肄业生、进修生、成人教育、留学生以及以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 l8+,Nl9+1nD2.,R
(二) 凡曾在江苏大学和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江苏冶金经济管理学校及其前身各个时期任职、任教的教职员工,包括兼职教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等; X8~3vI7.2yh2-9t
(三) 江苏大学和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实习工厂、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学校的领导及指导教师等。 A8?3DE3+2eB7!9e
第十五条 入会程序:凡承认本会章程并且自愿参加的江苏大学校友,经与本会或当地校友组织取得联系并登记后,即为本会会员。 R7!60T,~4qP1=1x
第十六条 本会接受团体会员,国内外各地校友组织经与本会联系,承认本会章程,均可以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W3+4ku,:5Ba5!4p
第十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v4.5kl,=4Vv3.8P
(一) 权利: r8!,nt7=8kl3:,H
1、在本会产生组织机构及领导成员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e1=4GJ43lK43P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与意见、实行监督; p8.7UT3;1yg5~9C
3、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f6=,Mr,6xA,;1D
4、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刊物和资料。 H9=3th8=4ok7-8m
(二)义务: B,+9jO,:5GK,!3N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z2!2XD38zI,~7t
2、关心和支持本会与母校的发展; q9~,zI6.6Vw52s
3、协助筹集本会经费; e9+9zv3?1FM1!3L
4、积极向《江苏大学校友通讯》投送稿件。 V2!2bi2~5Is7;1i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z1.9Pv4+,Qr,:1f
第十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M5!5Vo1!3fP5~9R
(一) 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j2=,XT2.3yv2!6c
(二) 推举产生本会理事,组成理事会; o4+6OC1~5yc2;6g
(三) 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L6.,KG5+2mX8!,c
(四) 决定终止事宜。 x1=6L02;7bk2.,t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届五年,每届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J1~5xQ69NJ2-3P
第十九条 本会理事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基本职责是: A9-4tU7:3JX1.6w
(一)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提出议案; l51Qk,+6oe5;9e
(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重大问题,商定下届理事会改选事宜; c1-5iF8-3gU6.4j
(三) 在会员代表大会期间,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组织各项活动,对外代表本会; P,!7DU6,KE5.1j
(四) 推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X2-3Mx3.2Jj4;7A
(五) 筹备召开校友代表大会; v5-70g7!8nh1?2P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W,;8xo3;9QG3=4w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g4=4Aq,=,wV,.,W
(八)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J7.5qh8-,dI7-7D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 w9.8MF1-5ke3?1H
各地校友会会长、秘书长为江苏大学校友会当然理事。 E3~,Aq,~6tF5:8y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可以连任,并可在每届任期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和增补。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2/3理事以上表决方能生效。理事因故不能参会的,可以委托其他校友代表其参加会议,行使表决权。 Q,~5sg,.3JF4.4V
第二十条 理事会产生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推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G8!4YN1=4XV,=5U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需具备下列条件: e3!1hn7;4SQ9!6K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模范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N8;8Fo1=2nz76l
(二) 在校友中有较大影响力; q5=5Bk7:6Sa,;8e
(三)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x9+2JN,2DZ6+9z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a4=6fh6+9gl2?5G
(五) 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 E5!,vG4~5cT6:2S
本会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可以连任,但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L3.,Fk8-5Cd2;,W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休会期间,由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行使理事会职责,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g3.,FB2+9vK4-9k
第二十三条 本会日常办事机构为校友会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校友会办公室职责是: z4;,Fg6.2iT9;,t
(一) 具体经办校友会的各项事务和完成日常工作; X7-3qh4,wy6:4d
(二) 保持与各地校友组织及海内外校友的密切联系; U6.6GF9-5Ob5=4Q
(三) 协助接待海内外校友的返校、参观、访问、讲学等事宜; e9+1Cx7+5KC2=3l
(四) 协助办好校庆活动; W1-7Rl,,Vb7;,O
(五) 组织编辑、出版《江苏大学校友通讯》等。 v8;40R3=3MB2+5Q
第二十四条 国内外各地校友可视情况设立校友组织。本会同各地校友组织在工作上加强沟通交流和合作。 T73Ys8:60k8:4k
第二十五条 本会聘请名誉会长、名誉理事若干人。 n9~4KF4+9FN6?5N
第五章 经费及管理 Y4+3Cy4-6Fa,.7I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 W5!9yA9+,Cw5?5z
(一) 学校划拨的专项经费; d6!9nS3:5wl,:6V
(二) 校友捐赠; H2~1Dk1?4rt6:7X
(三)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资助; x,?,rQ9;1Om,~3L
(四) 其他合法收入。 q4!6sS4+2xz9+3G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委托江苏大学财务处代管。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K11Zz4!3ke1=6L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b8:1Ud7?5xK3!9o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s8:3WY4+,DK2-4P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P1-9uf3!5rV85l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u3;8yP7=1qO8!2n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a3=8Ak4!6tC6=7s
第三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G9~5jZ,9zR3?4v
第三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o,.1ht1~,jP61F
第七章 终止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W8:3E06~3je8;5o
第三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l2?5Me,=7Aw44f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F3:30K2:5JM9;5s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j7-3Un9.,VJ11S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民政部门核准注销后即为终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E4+3Zi5+9pb5,E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X2!3zn2?8DU4!6a
第八章 附则 E8;4wd2-,Ln5~3U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6年10月28日江苏大学校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请江苏省民政厅批准后生效。 Z5=6Ir1?7gE2?2l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理事会。 i8-1te6-7t0,!8V
第三十四条 各地江苏大学校友会组织的成立,应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本会与各地江苏大学校友会组织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但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 J7:2hf6!5zF4!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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