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简介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章程 x7:6oP2+4ZR3;6D
第一章 总 则 z6.,hs9.3Yp8+3b
第一条 本会会名为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英文译名为Hubei College Of Chinese Medicine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HCOCMAA)。 R1:9Ut8!1Es9-8w
第二条 本会是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前身(原湖北省荆州卫生学校、原湖北省中医药学校及前身沙市中医院附属中医学校、江陵卫校)学习或工作过的教师、职工、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G1-,YQ6?5Ql9+,G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广泛联系和团结国内外校友,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发扬学校优良传统,为国家的富强和母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04!50o5~1TM3=3D
第四条 本会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各项活动,接受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Q72ds,:1WU5=9z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内(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 r9~7Uh5.1Km8~8M
第二章 业务范围 q8;3qX43Yg7.3J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g,:7wK4~8bC,+7n
(一)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的广泛联系; j8=7jI9;5oH6?,N
(二)建立校友会网站; P8!4wG4.4Tv2.,L
(三)指导各地校友分会的活动; Z7.5NZ7=,xu5;,E
(四)参与学校校友联谊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x3:7Ky9?9Oi3?6Y
(五)负责校友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 h4~2le1~,ID3.4w
(六)为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和校友所在单位及校友事业的发展发挥中介作用; o9=1hf9.8uZ1.2x
(七)接受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w3?3Ws6?7np,7K
(八)办理学校或校友委托的其它事宜。 n,;3sd6.8Ep4.8T
第三章 会 员 A7!2LO8!9HD,-5V
第七条 本会只接受个人会员,不接受团体会员,各地校友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成立地方或单位校友分会。本会与各地校友分会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是指导关系,但无隶属关系。 I,.,ga73Fq6;8W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u6!2mb2;80j44d
(一)拥护本会章程; e6?5cT4-6Jg3-7F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本校校友: q22QM9?5cy8+5s
1、曾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前身(原湖北省荆州卫生学校、湖北省中医药学校及其前身沙市中医院附属中医学校、江陵卫校)的自身办学和各种联合办学的各类学历学习过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生。 O5.4DT7~9eF1!9g
2、曾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前身、及其附属单位工作过的教职工。 e8=3Dr4=7GZ,.8A
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前身授予或聘请的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h5+,Mf,!8NV4!5H
C,-9bg5.9IA1;4J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第八条中所述人员,经各地校友分会或个人与校友会取得联系,办理登记手续者即为本会会员。 D9-,yR4+4TG64j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Q2.4LA,9Yd3+7y
(一)选举校友会各级机构成员时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L7=,dV9.4Lr7~3X
(二)参加本会活动,对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D,~6eN,+8pt3.4I
(三)参加母校有关专业性的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并对母校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F1!4Df2.8XX8;7d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W1+2EQ6?8zI3+6q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G4=,Bf3;9dX,=8y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p4.1vk5~,Xg17Y
(二)维护母校声誉和本会合法权益; k2-5yz33iY2;9e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校友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g2;1Ku5-4gD4:7K
(四)协助筹集本会经费; x85Eu5!8gb2;,b
(五)向本会提供信息资料,积极向本会网站投稿。 D5;6Fn1!3FR7.7J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c,;6vo5+3jp6?7g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z2=1vP1=3zs7.7L
05=7is5;6HZ2~8R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D2~7mZ7=,kL,~4n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友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Z2;5nd3-5XB6:9v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j1?,SU1=1bT8+2Q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04=2Qv6:5sS,?3p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o9.6wZ2:5Iu,~3B
(四)决定终止事宜; J7~,Yc,=5DI7=5H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A7,Rz2;5Mj2,A
第十五条 校友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校友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校友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Y92JX8+3SS9=9h
第十六条 校友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荆州市卫生局审查并经荆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常务理事由校友代表大会或有各地校友分会负责人参加的常务理事扩大会选举产生,或在以上范围内,进行通讯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连选连任。需要增补的理事、常务理事,由每年召开的常务理事扩大会决定。 U6+2sZ3~9pw6,W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校友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校友代表大会负责。 t,=5Td,-3Mu6~5E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l2+8Yt,:2HR4~5S
(一)执行校友代表大会的决议; g9?6xF3?7bH6!4o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a,6Yo8.8Pi3+3e
(三)筹备召开校友代表大会; S,-2Io7.5nB4=6p
(四)向校友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o2!2iF7+6Pb9?7G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b6=3m08-5XF6-1h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d4?5Xg1;2fK3!6i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B1;4NY4=9xw7~3M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F4?6BU,.2no5-9K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n,:6oi3:5FR62I
(十)解释和修改《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友会章程》 t4-9cy4?5QW,=5N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i7;9EM,+4Ew6?5k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Q1:5zj3:1KO8:7P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O4!4vX42DI2;7r
第二十一条 本校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L2;6WT6?4BB5-7W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q7;7dW9:8Fj3-2V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m4+,YO5!7lX7:9x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设立顾问、名誉会长若干人。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V8?7up,-4TE5?4q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c8:4ts5.2Qd7?1o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F8~6tc7?30Z4:2p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p8:,IO8=9qD2+8D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P7:7Ep8-,eM9:9f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q7.7tC,+9rS35q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4ta5;9Xk,?4a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荆州市卫生局审查并经荆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F5=5Zl7-1tD,:8H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校友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荆州市卫生局审查并经荆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E6!1fF5!9hz8?1s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K,!4tn5!2Gu2=1n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F3.5XY8=1Fq2-8I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l6:,GO,;50X,+8O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h8!4Jq2~7LJ6!2K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a5-7IH7=1oF2:,i
(四)聘任名誉会长; p3.1Cg,~7nO8~5v
(五)提名副会长、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讨论决定; K1!3fW,1pQ8~5g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f,~5Ez42Fr5;7e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f6.7YZ1!6iE4!4U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b,~7oP,-2rK7!3l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P36be5?2Cx29m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o6=5DI7.8pn6-6V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7-5HD,:4CF4!2I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m9!3HR2;9Rc,+3u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M2!8Pk3!1Jd,?9K
(一)社会及校友捐赠; K19cy79pT5,E
(二)学校资助; U1.4PP5~9wL5~8o
(三)利息; A3+9wz1~9yz7=5C
(四)其他合法收入。 x,+,GW6~6R04!4W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校友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F6+2Wo4~9bh6:8j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O2!9qs,-3Wz2.8X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L3+8Kx3;9xY9.2q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w5?6du9+6lr4!8Q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校友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 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s4-6cL,;5cj4+4S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荆州市民政局和荆州市卫生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D7?,AK7+3vk9?2l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O9!3Rx7+1Jf8+1V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D,,AZ2;4bh9!2D
Y1!2Pj7!3ms4-1D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f9;8FS8+4xD8-7F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校友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u85rN7~4ue91p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校友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荆州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f9-6HF2-6qw1+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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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Q28aq55Ee1=9f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A4=3SK3!,cc5+8c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校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C6!,My2~9Mk8-2P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K3!1Tl3-1Qa17t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W9;,uL45KA2~6K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荆州市卫生局和荆州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f7+9Mj5;1hF5~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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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则 A4:1tx83Nm5.8t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校友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H6-4CP3;5jI22h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J4-50S9-1YY5~8D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荆州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D1-1dP7?9VM5-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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