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简介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章程 X3?6dX9?,EF6;7L
第一章 总则 e72ov5,KG,!6V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英文译名为:Xi’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缩写为:XISUAA。 Y6-8YD2~8BW3-1U
第二条 本会由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过、工作过的校友自愿组成,是从事校友联谊合作的群众性团体,是母校与校友联系的桥梁与纽带。 j3=1Pk4=3IL4?7o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学校与社会、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增进团结、合作与友谊;凭借海内外校友的广泛影响,宣传西安外国语大学,继承和发扬学校的优良传统和校风,共同为母校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为陕西省乃至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9:,kk3-8zZ3~1p
第四条 本会遵照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活动,促进教育、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V,~4UW43Fu6.4o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接受登记管理机关陕西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C7.2oc9-8nO5=1P
第六条 本会会址在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行政楼A411室。 Y5.7tl8.5vN7:9B
第二章 业务范围 y8;6xO8-5KU1~1e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g2~5xb1-4bb7=5b
(一)积极联络校友,服务各地校友; I4!7RR4!50l7?1m
(二)协助校友进行各种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教学研讨等活动; i8;7XJ62Lh6.3L
(三)发挥各地校友作用,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 b3=8VX9;8Xz,:8u
(四)配合学校各种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促进学校的招生和就业; j5?7CS5?6Ij6?4d
(五)宣传校友的突出业绩,促进校友的进步和学校事业的共同发展; T96ov8=,ag2-4K
(六)接受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各种捐赠。 m5~6zm1.4zJ7?4h
(七)编辑出版有关校友的宣传资料、《校友通讯》等刊物。 i7+2XG6-4TX,;2z
第三章 会员 O7:5ZM3.3be4?8p
第八条 凡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自愿与校友总会或各地校友分会联系,填写登记表,承认本会章程,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p5~,WI7;8Zv3.5y
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成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会会员: o64yk3=3fy6.5W
(一)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进修过的学生(包括并入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原陕西外国语师范专科学校各类学生)、以及各国留学生等; J7?1WV1.1hs9;4h
(二)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工作过的教职员工; C3;,SN5?8ne37v
(三)西安外国语大学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n6!,Cu9+9jo6.3g
第十条 对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者,经校友总会同意,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 T4.6yi4-6cv7+4E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E3;3TF4=9gB4?5t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J29wN5:9Fd39c
(二)有参与本会活动的权利; q6;5RZ1:3jI2~7X
(三)有享受校友会服务的权利; Z9-1sM2.4UK4?2k
(四)有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以及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Y,~1Wm52aG7?,f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7!7WY5:2LJ7+,T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y3-4sD4;9Ke4~1u
(一)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服从本会决议; Q1!5QP9=,Dk6.,H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x1=4CV8+1UD3;4T
(三)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V2:4xv4=2us7~9N
(四)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母校与国内外院校及社会的合作与交流; M8+3rp1-4nd7~3N
(五)积极与本会交流信息,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C77za3:8wC7!5Y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d7:7ho4~8so3+,G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O,;4Mq8?,FL,!9o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T,;,nr8:1PU3=2s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l2-2ZT8.2dE6~9u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f6.5Wa3?2sA1~3e
(四)决定终止事宜; e5!9eY3=1xJ3!4X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g7-1qt5:7Lh79I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为有效,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02-6vx8:5JE6~9h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w5=6Br2!,Oy5:4D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4年,一般不超过两届。 Y23aM2=7om3?9x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Q9=,rW6=5EH7?3a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e55BL9+3fM4?4S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 i2+6pK6;4gv7.3e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F5+7eB66Dw3+2H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A9.8jz38KK1;3v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w4+6RA7;8La9:7N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z,;9zG8~3vT3~6z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y5!4CN,~,rE7;8F
(八) 领导本会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u4+6hV1;9dW3!6g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K6=6zb9!9aY1=1V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X4;,Vh8:7JD,?2i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S2:3vK4+,Sc1.4j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Q8-6Ue,6vs7?9h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办公地点为校友总会办公室。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u8:,rN,7XG4;9t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S1:2Y07=6XX4?1u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会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y2.8HB3!6Ub6?3C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T2-5fA9?9Hu,-6A
(二) 在校友中较有影响; g2=,LN54lx7~3z
(三) 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b3=2kh1!5UB4!5U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M,.9oS43gK46t
(五) 未受过刑事处罚; o68ZK1!9YY3~4d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Y7+7tM8;7Vn7=8g
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继续任职。 k3.4tt62jj4.,e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超过两届(不超过8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继续任职。 N9-2GN4!7FW9:8J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含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后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s7.5xX,=6Nd,=1g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K4!7ul5?8eW5~80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J7-8vj4;4ja5?,l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g5?4Qe8:3Nr3.,L
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K6-9xM7?1Go2~3H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M5~,Xu,;,zI7~8w
(三) 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X3+,Ev2;3vb5:9O
(四)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s4;3lh4+6kg,-4M
第五章 校友总会与校友分会 x,.1ur43MS1-1a
第二十九条 校友总分会负责与本地区校友联络,并开展校友分会的工作。 W3:4aO8-9Db1-1V
第三十条 各分会的领导机构由各地区校友推举产生。校友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可视具体情况推举产生分会名誉会长、分会会长、分会副会长、分会秘书长及副秘书长。校友分会成立后,其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应向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友总会报告、备案。 u2!8Ou8;8Nb9-4c
第三十一条 校友总会指导、监督校友分会的工作。 o82PG7:1aF8~9L
第三十二条 各校友分会按本章程开展工作,并加强与校友总会和其他校友分会的交流和沟通。 T1!6at4-6kw9+,q
第六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原则 y5+7vw5:1nF3+1T
第三十三条 校友总会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经费管理。 05~5HL2!2Uq6:3y
第三十四条 校友总会经费来源: t1+3ky98Ak3~3U
(一)学校按年度划拨专项校友工作经费; s6~5yl2-8Fe2?4m
(二)接受校友、校友分会和国内外团体单位及个人的捐赠、捐助; F5:2Oz9+3Wh9+4I
(三)校友总会专项基金利息; i5:,qs25lT2!,Q
(四)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等其它合法收入。 C2?4mH3:2xk1~7d
第三十五条 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同时也必须符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并在换届时向理事会报告。 k4!4Mw4:6LW1.4n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n9=5fK7?7QC7?7h
第三十六条 对校友总会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M9-8Du7=5Fm4.5O
第三十七条 新修订的章程,须在校友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H1;6kr3;6qK2.,w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d,+9kG7~9WS,=3T
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终止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P1=9HW4+4Jv,~,D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西安外国语大学审查同意。 G1.,As7.8Px2=1Q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h1=6Je3.1lz9!6R
第四十一条 校友总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S5!9rH7;8iI1=4g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B8~3Vp4;,mM6;,C
第九章 附 则 e7=5So5+9LC17J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6年11月12日由校友总会理事会表决通过。 m4+9Sk8!1yB4:4r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生效。其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D6+6Jd5.5Pd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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