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校友会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校友会成立于2003年11月,目前有48个地方校友会,包括加拿大校友会和美国校友会。2011年10月,华北电力大学校友会正式成为在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由教育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校友会。主要进行联谊校友、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 R1;1jK8;7bc6=1p
校友会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促进校友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校友所在单位和校友所在地方建设和发展、有利于促进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以“一家、一桥、一平台”为载体(努力把校友会建设成为温暖和谐的校友之家,建设成为校友、母校、校友所在单位和所在地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的桥梁、交流与合作的平台),通过联络感情、沟通信息、强化服务,组织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校友活动。 k6~5zT7:,Vm6,y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G7=3AC6=6qm,?2M
第一条 本会定名:华北电力大学校友会(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K7+4Fi4:4JX9-4N
第二条 本会是由华北电力大学全体校友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 F9~6Db68jK3=8d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及校友之间的联系,激励校友秉承华北电力大学“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和“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文化传统,相互砥砺,增进合作,共同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母校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e5.2yt7:2MY7-6C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O4?4Dv6;4Ll,5O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中国北京市。 l2+,NJ4.6Po2!7K
第二章 业务范围 N5!9nP3+8CM52W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o5?,ti2!,GA2-,L
(一)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交流信息,增进情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J95uY3=5kw3=,a
(二)激励校友在各自的岗位上求真务实、创新进取,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b9;,KX3!4wF8=9u
(三)积极开展母校与校友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学术文化交流和联谊活动,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y1-2ob3:9Wi34z
(四)收集、整理校友名录,建立校友档案,编辑、印刷《华电校友》等内部刊物,交流信息,反映校友们的活动和成就; F4;1SE,!7zU4;,V
(五)举办有利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功于学校、有助于校友的各项事业和活动。 r86Fj,~6dX5!3D
第三章 会 员 b9.,Jz7:,BM7?6S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N2,ig1!5VC1!7U
第八条 凡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与本会联系登记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h4=3KJ4;,DY8?60
(一)各个时期在华北电力大学,包括北京电力学院、河北电力学院、华北电力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北京电力管理干部学院学习,并取得学历文凭或学习证书的人员; u26OR2!1Sq3.,U
(二)曾在华北电力大学各个时期任教、任职人员; k1!3Lf9?8Wg43l
(三)现在校教职工、学生; j9-6lU3;1Ln7?8K
(四)对华北电力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H3:4No2=5zv,;9N
(五)由华北电力大学校友组成的各类社会团体,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Q86VE8-9Eu6!3E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N9+5Eq6=2Ew9?4p
(一)提交入会申请; p920l1.7hu5;7C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U6?6Gv1-4Yq1:9n
(三)由理事会或者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N,;,yu9.,FP2~1x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d9!7VA3.,hz2!9D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h8+7eg3:4PN3?8h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p1?6pX9?8EC,:1J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D7-,aI3=1TN9:9C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L8?3AF4?5jK6:5B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x,3lV,3RX1+3v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S1;7Eo,.6aQ5~3X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D9:,hp1.3GX4;,Y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P95uq2:2HX6~3Y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I9!4qr4.90d2!9Z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f7.1fZ9:3yh6!,u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L2:2gy5?3cJ91k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M8=2Kd5+8Le5-,0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违背本会宗旨、有碍本会名誉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m4~7xy85TJ5.6Y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和罢免 D2~9b02?2LY9!5Z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L3;4xY9-5yh7=5I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Q6?,ob9:2mx4=4L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Q9=4Ya4:1AQ5+,g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n5?6jO1!7FZ7?2Y
(四)决定终止事宜; x5+3OC1-7Gg7+,f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V3+8G06+6yZ4=1x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D4?3ap,3zO,~4V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7+5ig2=4G018C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N6.6li1?1BM6+8H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f4-7ya7~8Sh4?8M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P2-3JS2.7vB,.8H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G3;3VV1=3cY76t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S7+9Rc6+2xm8=,E
(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r,=5ZP,~,hi5?5F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B6.9TR6:5Op57V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q8-9lK2:60J5;5L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D8?6zq99fz6!5q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K8=3lp6,EA7=7s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f6,yO8?,dT39D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o6+6uA7=9KP9,V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h5-,OB,!3RI,-5B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u3-7yA5:1Pk6?,S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7-8Pa1.,rg5~6G
第二十条 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G1!7Ed7;,cU4.3C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v3.2Vs5+5PV3=,L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p8:8Xh9-1ht4,b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W1-8By,:6co2!4T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o42fV2+,aQ3~2F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P1:9ix24LN6~1Z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G,!8Yu7~8wt2?4B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q3~,ny7:3Ko9;2s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h1=9hK7?7qw46T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s9=3jF5!,jG5.2C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g2!,Or17GV,;7v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v7.8Se19CS6~5D
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五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l8.5Lz3.5sW8~3E
第二十七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N2!6NM9+1Fg9:,u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S4:4vA1.5HC6=7O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r5-5Vu9-1Br3-5B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H4?1Xk9?8fD85g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m2:6kR7-,NJ7!6E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K6?5Ui3=7wT3+9M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r9!,Hr8!1Ub9;5W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f1.1JG1:6EV,+1U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d3;8gx85hA6?4u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Y6~9Vg18XJ8-4M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z9+9lx5.6UU9~9V
第三十条 本会常设机构为校友工作办公室。 K97aG2:6KX,!3y
第三十一条 校友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X3;6NX1!5AN2;1E
(一)开展校友范围内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m4+2IX,=6AX9,O
(二)处理校友与本会的联系事宜及日常工作,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接待返校校友; I5.1Br1?6ig7!,J
(三)编辑发行《华电校友》和本会其它出版物; k4!5Sm4-6At38A
(四)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织校友学术交流、科技开发协作信息交流活动; f5;6dO2?1eJ8!1l
(五)开展与各地校友分会的联络与合作,参与国内高校校友工作研讨。 n6:9pm8=2IO18e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J6?5Ue5.,Dt2~6H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e7+,gi19dP1=8b
(一)会费; y9+7GI4;1YG8=7k
(二)学校资助; w3?1fw3-3Gp8?3u
(三)校友及校友企业捐赠; Z6!3fH5.9Qf9=1W
(四)校友订阅《华电校友》、《校友通讯》的赞助款; S8.,LO1.,sY,;,r
(五)其它合法收入。 N,:8iz,7vz5.7l
第三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J4!1tg5!80X77h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n4.3Up8;8pB3~2p
第三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Q,;8EL2=6zz5;2n
第三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z55ra4;2VP7=2S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N9!,Am4=7Yg,~8u
第三十八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E8~,JA7-50Y79c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f,+,cZ5-6VK2!5s
第四十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Q8~6h08?9sD6.5g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g3-,MM4+2ZP1-6f
第四十一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l7;1zP1=4sQ2?2E
第四十二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J6;1yB7:3IS2+9i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S8+5NZ73tq9!4x
第四十三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L,:5lQ9?6Pk4?3S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B45nQ3;5hb93y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Y2;3lU9+4Zx8=1v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p9-3qK2!5dr2+1S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F6.6eQ6!7mK4-1k
第八章 附则 W9!9dK3:1ye6+9L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1年10月29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N1-5Cu85BF,~3l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V9:4xR6;2Hf3,m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M7:,HB5!6Sd3!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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