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简介
青海省位于中国西北部、青藏高原东北部,东西长约1200公里,南北宽800公里,面积为72万平方公里。境内山脉高耸,地形多样,河流纵横,湖泊棋布。巍巍昆仑山横贯中部,唐古拉山峙立于南,祁连山矗立于北,茫茫草原起伏绵延,柴达木盆地浩瀚无限。长江、黄河之源头在青海,中国最大的内陆高原咸水湖也在青海,因此而得名“青海”。与甘肃、四川、西藏、新疆接壤,省内行政区划为2个市,6个自治州,47个县,省会为西宁市。有藏、回、蒙古、撒拉等43个少数民族,人口510万。地形复杂多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高原大陆性气候,日照时间长,空气稀薄,大部分地区海拔在3000—5000米之间。青海省简称青,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江河源头”、“中华水塔”。 W3-8bp4+6Xa3=1w
1978年,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成立。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现有在职干警二百余人。其中,班子成员7人,专职检委2人,副厅级干部4人。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案件管理办公室等12个主要业务部门,以及办公室、政治部、行装处、监察处、机关党委、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等6个综合部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下有8个市、州院,47个基层院。 x45tB8-3Iw8!7Z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是本省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本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a5?9Cy19Ec18O
机构设置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是青海省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和派出人民检察院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业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计划财务装备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等机构。 p1:,Qu9!,nd2!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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