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网简介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4月6日以教育部第29号令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i7=7Mr8?3Wr4!8y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0]44号),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学校编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t,~5Wf3:5ue5+7R
一、主动公开 n8-9Lc9~8gz3?,B
(一)公开范围 E15bK1?3y057m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t6.,PV2?4Za6;6i
(二)公开形式 U,!7Mr,;5xL6?9I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校内外媒体公开及信息公开服务点公开等三种形式公开。 i6~6Ct3=8ux6=3e
本校在校园网主页 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同时设信息公开意见箱, 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T4-4sa5+3Gg3!7Y
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Y9;6Bm6?4lH6,A
本校还将采用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 j61ux5~9xj3;6z
(三)公开时限 s2;9TS5;,DQ8-5X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f1-,MQ,:1RJ7.6y
二、依申请公开 x5:2rb9:7Xj,?2Q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提出申请。本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p7~9XE4+50b5=3I
(一)受理机构 V5:10L2=4xA8-,x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信息公开办公室 J9;5AD2!2Yz9=4t
办公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行政办公楼1703室 z6?,0W93Lj,:3r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u91dQ680V8:7g
(二)受理程序 o33Fq3?,Wz3!8b
1、提出申请 n6!6ca1:,sO35I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校网站 上下载,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2=9nV9;2hg2-,R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m22Ck5:7MR2.6Y
2、申请方式 q5~2Sh3.2OB1:3h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Y6:1hy5:,DX6.1c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K5.,vi1~9sh8;5H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s1:4JF4.,mH7~,g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Z8?8en3-5dC2!9Q
3、申请处理 N2.7uR3-2TO8!8n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C9=3JC8.6XC,:6D
(2)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x8+6LV8:,Iv,?9S
(3)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a9-7qc2=3sH7?6g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e8-2pg,~5FD,6p
(5)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F6!2en1.3PW2~9I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Q1:2xJ3-2XP26q
(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G1!3We16mp8?5k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s1!,UC56tH9-3Z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监察处)投诉。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行政办公楼1712室。 v3=5gG8,BR3.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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