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简介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G9~7Si3-5IX3~,B
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3种方式。 G,!7Ip1.5oy1~9N
一、主动公开 Z,~9Jf5+5sV9-2e
(一)公开内容。山东政法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 g4.7Ti9:8Fm1.6V
(二)公开形式。山东政法学院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拥有单位网站,校报、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文件、年鉴、会议纪要,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y9;4xZ7;4KN8=7t
(三)查询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山东政法学院网站或者山东政法学院办公室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即可获取。 z1?4Om6+5ua1.5X
二、依申请公开 Z2?,li7-3gl6!7W
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山东政法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a3+9Sv6+9gw7.1J
(一)受理机构。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学校)办公室 n9~1RM6;9dV1?3o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B8;9iT1!4Mh7=6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W1=1rB,!4aF8:,k
(二)申请步骤 z5+20c68Mj3?9m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山东政法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也可以到学校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j5:7dJ8?,Ib7:5v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P3~,xx,?3vG,.4l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D7-,tJ,.3ZJ9:,o
广大师生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s8:2tB6:9eC7+8b
3.申请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办公室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需补充或更正后才能提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d1?7yS3~8UK5:1N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A8!1ZN2;6bs6+2z
学校按照省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n7+,bK3-6cO3;9L
三、监督方式 O79jD5:1Ck5+6Z
广大师生员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反映,10个工作日内未得到及时处理的。可以向学校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l7~5IG8.7zh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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