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简介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建立健全我校信息公开服务,推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安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Q2=7cC,?9lV5.,X
一、工作机构 H6,wx6-5XT3~2s
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P6:7GP2=5XB6.1K
办公地址:安徽农业大学勤政楼三楼322 J7.5gK5!6qW5?5J
二、信息分类 Y69Dc2-1Gx8.1w
根据公开方式将学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 X12yH,;40d9;1r
(一)主动公开 x,:6BU2~5xQ5!,q
1.公开范围 l,:4yr9!2Bl2=40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安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 H9?8zJ22MQ5+7n
2.公开形式 M3~4lN,+9kg4+8o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另外通过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文件、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 Z14Yw5+7Bs6~5w
3.公开时限 l1;9gx98oY3!4r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时,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q,3EA8=4oK2=6M
(二)申请公开 l2-2XU9;3AQ1:1U
除已公开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本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受理程序如下: O74vf6:,JW66H
1.提出申请 I3.3DE1!4uF9!2x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校有权保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版。《申请表》在本校信息公开网站 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 l4-6Vz4+,Jo5.6R
2.申请方式 a4:8jA2;90x2~3D
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校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b6=6Zz7.5SS8.,v
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同时传送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t,8KG9+8fy1?7K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标注为“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传送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档,并通过联系电话告知及时学校。 F42To9~6uO84H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流程。 J5+1oU6,zM7-6Y
3. 申请处理 C6!7kQ1+5pf,3k
对于收到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申请人联系方式与申请人联系予以答复。 Q7?8NN5-7vm8~3G
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V59IA5!6VL2-9g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J2~4pH,+6BI1;3u
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W7;2iX51hi3?7B
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S4=1ty4=8uE7:10
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手续不完备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若不补正,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p3-3uO2!8xH,;2W
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Y25gS1~9YX2~5i
(三)不予公开 R1!,db5;4qG6=2E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高校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 y6;5vM4;2iF,=2z
三、收费标准 j4!8Zo,;5eL9:6f
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省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s,-9tC46QB3.9A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q1;2iL3;4Me5;4x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纪委监察室投诉。 f,+3Pu4?7Lm8-3y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z3+5lm1.4zF4-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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